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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4-1-6 10:25: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我县“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和布署,特编制《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强化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进一步巩固了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巩固了由部门抓环保转向党委、政府抓环保的综合决策运作机制,环保工作纳入政府双文明考核,落实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重大环保问题机制,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落实。二是措施力度加大,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县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新晃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新晃自强纸业实现废水零排放、硅业粉尘治理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新晃县二水厂投入使用、开展了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新晃汞矿含汞废渣治理进入实施阶段;“十一五”末,我县新建项目环评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投入1000多万元,新增各种污染防治设施20余台套,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600吨/日,废气处理能力26万标立方米/小时,工业废渣处理能力120吨/日。2010年,工业废水达标率8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5%,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7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80 %,均达到了“十一五”计划指标要求。2010年舞水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70分贝,符合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昼夜平均值为52.1分贝,整体声环境质量优。“十一五”期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8%,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3.75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面积400平方公里。三是重点规划项目得到了落实。新晃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000吨生活污水、新晃自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废水零排放项目的投入运行,形成了年削减化学需氧量(COD)700多吨的能力。四是生态示范县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08年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验收。五是监察监测能力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我县投入资金120多万元,建成了两座全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在国家和省里的支持下,为我县配备了监察车辆、电脑、应急监测设备等监察设备,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已列入国家计划。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的影响和我县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新上企业对我县的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仍然滞后。三是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刻不容缓。四是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高污染、高能耗、高资源消耗等“三高”型企业占相当比重,而且有扩大的趋势,污染治理及重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难度较大。

二、“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新晃。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中心, 确保全县人民喝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根本, 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确保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环境污染状况逐步减轻,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控制在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范围内,声环境稳定达到各功能区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环境;生态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环境容量范围内;放射、辐射管理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重金属、类金属(砷)污染治理;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规划的重点区域、重点工作、重点工程,达到预期目的。

2、具体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①饮用水源达到GBⅡ类以内;

②地表水达到GBⅢ类水质标准;

③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二级标准;

④功能区域环境噪声达标;

⑤道路交通噪声≤70dB(A);

⑥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9 平方米 以上 。

(2)污染控制指标:

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项目

20 11 年控制指标(万吨)

20 12 年年控制指标(万吨)

20 13 年年控制指标(万吨)

20 14 年年控制指标(万吨)

2015 年年控制指标(万吨)

化学耗氧量

0.1 5

0.1 6

0.1 7

0.1 9

0. 20

氨氮

0.03

0.03

0.03

0.03

0.03

镉 (单位:吨)

0 .01

0 .01

0 .01

0 .01

0 .01

0

0

0

0

0

二氧化硫

0. 4

0. 4

0. 4 2

0. 4 2

0. 4 2

氮氧化物

0. 03

0.03

0.04

0.04

0.04

烟尘

0. 05

0.0 6

0.0 6

0.0 8

0. 10

工业粉尘

0.5

0.5

0. 6

0. 6

0. 6

工业固体废物

0 .2

0 .2

0 .2

0 .2

0. 2

②医院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90%;

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 0%;

④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

⑤城市机动车尾气达标率80%;

⑥工业污染源综合达标率(企业数计)60%,其中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达标率95%,废气达标率90%;

⑦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0 %;

⑧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 处置 利用率 9 0%;

⑨单位生产总量能源消耗比20 10 年下降20%。

(3)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①森林覆盖率 67 % 以上 ,森林质量逐步提高;

②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完成 汞矿工业园汞渣 的 治理;

③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污染达标率:90%/60%。

(4)环保监管能力指标

①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达到三级监测站能力标准;

②舞水河鱼市断面水质监测自动化;

③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④占65%污染负荷的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

三、“十二 ·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创建全国生态示范 县, 提升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1、全县环境保护既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好宏观调控及社会调节作用,又要提高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同时,还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逐步建立环保工作问责制。

2、以创建生态示范为指导,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融于其中,将创建工作具体指标贯穿于环保工作全过程,环境保护要为完成创建任务服务,将创建指标作为“十 二 五”环境保护的主要考核依据,贯彻落实到各项环保工作中。

3、切实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加强单个项目开发建设环境监管的同时,逐步落实对区域、流域、行业开发的环境监管,对其开发规划进行环境评估论证,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一项重要制度。

4、严格执行“减排”目标和总量控制,确保环境质量目标。将主要污染物减少排放指标任务和排污量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开发、建设的环境决策依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

(二)围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

1、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对资源实行有限、有序、有偿开发,合理确定开发范围,准确把握开发程度。生态资源开发注重产业链设计,按照产业升级要求,提高产品档次,统筹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森林、矿产、旅游、水资源等的开发,严格执行行业规划及生态县建设规划要求,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资源消耗行业的发展。

2、坚持产业生态化。对支柱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做大做强绿色生态品牌。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农产品生产,要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将农药、化肥施用实施生产全程控制,由无公害食品生产逐步过渡到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创出新晃特色品牌;工业要以达标排放为基础,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3、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工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全县区域循环经济建设,完善和规范水—电—林—工产业循环模式,从县域资源循环可持续利用、工业园区发展、企业和农村三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拓展消费领域循环利用,初步建立起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体系。积极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产业升级,推动循环经济建设,逐步解决重点行业三废污染问题。

(三)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

1、加强生态工业园建设,按清洁生产要求实施,全 面 推进园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论证工作,搞好工业园的 三废 治理工作。

2、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突破口,加强综合管理,加快森林城市建设,全面达到生态示范县 和全国文明卫生县城 要求。 加快城市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对建筑扬尘、餐饮业油烟的管理,城市生活锅炉清洁能源的推广,使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3、 进一步 开展流域综 合整治。舞水整治要尽快完善整治方案,加快污染治理和沿岸生态建设, 以汞污染治理为重点,恢复水域生态环境。 重点加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平溪河饮用水源地 各级保护区 的水质达到相应的标准。

4、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工程,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推动农村走上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逐步推进乡镇医院的“医源废水治理”,规范医源废物处理,保护农业生态安全。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1、将环境宣传教育作为环境保护基础工程抓紧抓实,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注重以绿色创建为载体,构建环境教育操作平台,提升环境教育的实际效果。

2、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注意岗位锻炼和培养综合思维相结合,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同时,要规范环保部门进入标准和程序,确保环保部门人才结构科学合理。

3、建立经费保障体制,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排污收费体制改革,逐步实施环保经费与排污收费脱钩,以适应环保新形势的要求。

四、“十 二 五”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

(一)健全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协商监督,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运作机制,把环保工作纳入双文明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促进环保事业全面发展。

(二)逐步建立经济利益导向政策体制,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固废收费政策体系,促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步入良性循环。

(三)制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加快产业技术升级。从末端治理转向依靠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从生产过程解决污染问题,老污染企业要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新建项目严把技术准入关。

(四)加强依法监管,提高依法保护环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和业主守法经营的意识。围绕以饮用水源为重点的环境安全、重污染型项目的规范监督和达标排放及环保法定制度的全面落实,切实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犯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环境安全、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五)强化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建立畅通的政府、部门与群众双向交流与信息沟通渠道,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县和主要行业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情况,让社会和群众参入监督,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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