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石门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4-1-9 14:35: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十一五”环保规划回顾总结
1.“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评估
“十一五”期间,石门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实效,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动工建设,环境能力建设不断发展,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管理合法规范,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大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县城空气质量和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
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①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十一五”期间,主要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治理。先后完成了大唐石门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石门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工程,湖南石门玉叶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石门雄黄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金瑞泰煤业有限公司、永兴合作煤矿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利发纸业造纸废水处理工程,世运针织纺织废水处理工程,九峰实业、盛旺达养殖废水处理工程等一批重点治理工程的建设。完成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17147.9万元。
②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实行了综合整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全县对水泥、采煤、矽砂、造纸、非煤矿山行业进行整治,淘汰、关闭了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企业。“十一五”期间关闭了6家6.6万吨小水泥企业及一条8.8万吨水泥生产线;关闭了6家3万吨以下小煤矿;关闭了2家小造纸企业;关闭了一家3×0.2万千瓦时煤矸石发电厂;关闭了8家小矽砂厂;关闭了4家地条钢厂;对石膏、磷矿非煤矿山采区进行了有效整合。
   ③对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防治。特别是对楚江镇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渫水流域进行了重点防治。县政府发布了《加强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通告》和《加强县城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巡查制度,对饮用水水质中特征污染物砷进行周监测报告制度,严防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禁止城区新建1蒸吨以下锅炉,县级财政拨付专项治理资金,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到2009年底,县城区内窑炉由2005年12台减少到2台,锅炉由2005年39台减少到13台,其中5台已改烧燃气,现有茶水炉全部使用型煤和木柴,大灶全部拆除。对县城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收集送常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全县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达80%以上。县城及附近集镇生活垃圾清运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现已辐射到附近6个乡镇,同时,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已基本竣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以上,处理率达67%。
④严格项目管理,把住污染源头。“十一五”期间,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所有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管理,不搞越权审批,否决了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258个新扩改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环评率达100%,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93%。
⑵实施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实效。
“十一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量”的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强化环境管理,以工程减排为核心,以结构减排为重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①强力推进工程减排。大唐石门公司、华电石门公司建设了脱硫设施;玉叶化肥建成了含砷废水治理工程;青峰、金瑞泰等4家煤矿对井下废水进行了治理;利发纸业完成了改造升级;九峰、盛旺达养殖废水处理工程竣工;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通过工程治理,可形成年削减SO220000吨、COD2000吨、AS4.38吨的能力。
②重点突出结构减排。全县先后关闭了1家煤矸石火力发电企业、2台小燃煤发电机组、2家小造纸企业、6家粘土砖厂、6家年产3万吨以下规模的小煤矿、6家6.6万吨规模水泥企业。形成了年削减SO23700吨、COD550吨的能力。
③污染减排成效明显。我县通过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核定的减排项目有9个治理工程项目和11个结构减排项目。认定SO2削减量为14908.06吨,削减率达33.15%,超额完成22%削减目标。认定COD总削减量为1713.46吨。削减率达13.37%,超额完成10%削减目标。AS削减量为4.38吨,削减率达68.39%。超额完成53.4%削减目标。通过这些污染物的削减,使县城区的空气质量达标率明显提高,境内渫水、澧水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⑶生态县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全县封山育林366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0.3%,县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4.6%。全面实施《石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发展了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城镇、生态工业。在生态农业方面,重点实施了生态桔园、生态茶园、无公害蔬菜、生态畜牧业建设工程。培植了以秀坪、龙凤、岗市为主体的柑桔生态示范园,面积达9.6万亩。改造提升现有茶园,大力发展有机茶,使全县有机茶认证基地达3个,面积2800亩。大力推广“绿色养殖”新技术,全县普及秸杆养羊、种草养羊和舍饲圈养,发展马头羊120万只。大力推广“猪—沼—茶”、“猪—沼—果”、“猪—沼—草”立体农业发展模式,培植了秀坪园艺场、中渡居委会、南台村等生态农业示范典型,全县发展沼气农户25000个。在生态林业方面,重点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禁伐措施,全县退耕还林面积达32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133万亩,关闭木炭窑108个,关停以林木为燃料的砖瓦窑162个。
2010年,我县已有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4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22个、省级绿色学校14所、园林式单位76家、绿色社区4个。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09年,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在夹山镇、皂市镇、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了三个农村环境监察中队,农村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控。针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畜禽养殖和库塘投肥养鱼污染问题,由环保、水利牵头进行了专项整治。2007年,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联合编制了《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实施规划报告》,2007年10月20日由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涵盖了全县164个行政村、102个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79400人。2008年,县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及湖、库管理细则。对有公共供水功能的湖库一律禁止投肥养鱼,并实行挂牌保护。县环保局已建立完善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信息,制订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制度。2010年7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的通知》,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石门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对全县畜禽养殖业进行规范管理。
⑷信访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
①成立了环境投诉中心,创新了环境信访“下访制度”。2006至2009年底,共接到信访案件178件,全部进行了认真回复和处理,办结率100%,提高了环保形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②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 2006至2009年,依法立案受理环保违法案件26件,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3件,下达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处罚终结结案数23件,追缴罚款26.05万元。
     ⑸核与辐射管理合法规范
“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县域内2家密闭放射源和31家医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安全送贮废弃源34枚,保证了县域内辐射环境安全。
⑹“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较好。
全县“十一五”规划重点环境保护工程19个,除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在建设外,其余5个工业污染防治工程、2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2个能力建设工程、5个循环经济工程已全面建成,同时还建设了海螺、玉叶、特水余热发电项目,完成总投资5.92亿元。
⑺环境质量总体趋好 特征污染物砷得到有效控制。
县环境监测站常年对县城空气、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澧水石门段水质、渫水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全县总体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特征污染物砷得到了有效控制。2006年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砷检出率为67%,2010年,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砷未检出;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项目无超标因子;渫水、澧水断面水质的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 2010年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比2005年分别下降58%、41%,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酸雨频率为11.5%,逐年减少,较2005年降低3倍 ; 首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超标0.12倍,有待改善。降尘浓度达标率为75%,浓度值较2005年增加了18个百分点,呈上升趋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0dB(A),较2005年减少0.9 dB(A),超标率降低13.6%。城区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70.9dB(A),超标率为84%,比2005年明显加重。
2.“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展,但是,全县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环境问题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影响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环保任务还相当艰巨。
⑴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加速推进,城市环境质量不优,污染物持续减排压力进一步增大。
⑵经济结构不合理。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根本转变,对资源依赖程度大。我县主要还是依赖矽砂、煤碳、石膏、磷矿、石灰石等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区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还比较严重。
⑶雄黄矿地区砷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高含砷土壤、水、植物还在继续危害着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⑷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随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湖库投肥养鱼水体污染、集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二、 “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
“十二五”是我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继续加快。环境污染、资源约束与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矛盾将会更加显现。我县还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综合经济实力不强。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环境保护为抓手,不断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目标,改善生态,治理污染,防范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1.指导思想与工作思路
⑴“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突破口,以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监管,推动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加大环保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⑵“十二五”环保工作思路。以污染防治为工作重点,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积极推动企业的清洁生产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防控农村、农业污染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农村垃圾、污水、养殖污染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解决农村集镇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争取国家资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重点地区污染问题。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抓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把好污染源头。全县动员,部门联动,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创建生态县。完善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建立防范和处置环境风险的长效机制,严格防控环境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把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作为重点予以解决。
2.规划目标
⑴总体目标。石门经济开发区各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全县工业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和较好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生态县创建基本达标。雄黄矿地区砷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环境能力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县总体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镇和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⑵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有效防控,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初步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强化土壤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加强环境热点地区和生态敏感地区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抓好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建设;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建设标准。
⑶主要规划指标。
①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    %(以市下达为准)。
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
③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④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0%
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⑦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⑧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⑩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三、“十二五”环保主要任务
1.污染防治
⑴强化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对县城烟尘控制区内的所有炉窑实行强制治理,强力推进清洁燃料使用,对城区内所有学校、宾馆、酒楼使用的生活锅炉实施煤改气工程,城区内锅炉燃气使用率达90%以上。
在县城区建立噪声达标区,制定管理办法,重点对造成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超标的交通重负荷路段,采取降噪措施,重点路段实施禁鸣,控制交通噪声。
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搞好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入网率和污水进口化学需量、氨氮浓度,2015年污水入网率达80%以上。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在优先进行垃圾、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
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建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制度和保护区内项目建设准入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行城市节水,创建节水型城市,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取水口搬迁工程建设。
⑵加强渫水和澧水石门段水域的污染防治。
强化渫水流域上游的矿山开发管理,禁止露天开采,对壶瓶山、东山峰高山反季蔬菜的种植面积控制适度规模,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禁止垦荒种植,防止水土流失。对渫水沿岸雄黄化工、雄黄矿业公司两家企业实行关闭。对玉叶化肥等沿河企业污染源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排放的污水全部治理达标,保证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符合湖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⑶严格控制新污染。
新扩改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第一审批权,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环保对项目的审查、审批率达100%,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⑷做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
①电力行业: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重点。对大唐、华电湖南石门电厂实施低氮、脱硝燃烧技术。
②建材行业:搞好强盛水泥有限公司的转产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对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土地资源的砖厂实行关停。
③化工行业:以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为重点,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发展高浓度、缓释化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企业。对玉叶实施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对田园磷肥实施搬迁。对部分小复混肥料,小化肥企业实施关停并转。
④煤炭行业:限制开采高硫煤,着力提高优质煤比重。抓好劣质煤和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加强现有煤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土地复垦为重点,建立不同类型的矿区生态建设示范基地。对煤矿井下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⑸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制定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农村集镇水厂的环境监察工作,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基本达到标准。
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污水灌溉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
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扶持九峰公司、盛旺达种猪厂搞好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沼气发电、有机肥制造),鼓励推广小型规模养殖户实施发酵床零排放技术。继续抓好县内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所有水库禁止投肥养鱼监管工作,防止因投料造成库水被污染或富营养化,确保湖库水质安全。
2.总量控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以201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统计数为基数,调查重点工业企业、测算一般工业企业、生活源、农业源三部分。以实现从上而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企业。
到2015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各种有毒有害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入网率,加速旧城管网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进口浓度,增强污水处理厂减排效果。二是淘汰建材、化工行业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重点抓好强盛水泥、雄黄化工、雄黄矿业关停工作。三是实施大唐、华电石门发电公司脱硝和低氮燃烧技术。四是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九峰、盛旺达、双佳农牧有机肥生产项目,发酵床养猪技术推广达20%,养殖户沼气推广达100%,大力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五是巩固减排成果,对原有减排工程企业加强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生态保护
全面实施《石门生态县建设规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节水农业,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庭园式生态农业模式,加大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⑴创建生态县 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以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动“生态石门” 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创建,广泛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卫生村。全面创建园林式单位和“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机关”。在“十二·五”期间,完成12个国家级优美乡镇、50个国家级生态村及一批“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机关”的创建任务。
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为重点,推广应用节约型的播种、施肥、施药、灌溉与旱作农业、集约生态养殖、秸秆综合利用等节约型技术,注重水土保持和保护环境等环保型技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集约农业等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形态,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⑵加强壶瓶山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
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各种开发活动和旅游活动,探索自然保护区有效管护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机制。继续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推进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进程。
⑶实施矿山资源开发的生态修复工程。
对资源开发导致的土地损毁、“三废”污染及地质灾害等问题进行生态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对原雄黄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实施生态修复,对蒙泉、夹山3个石膏矿采区,南北镇4个磷矿采区实施生态修复。
⑷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珍稀、濒危生物资源,严厉打击违法收购、销售活动;加强野生动物、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设,控制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模,恢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⑴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重点,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按照循环经济的理论,着力构建协调共生的特色产业链。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要求,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电力、化工、建材三大行业为重点,启动一批高起点、高效益、见效快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重点扶持湖南合磷化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生产硫酸项目正常生产,鼓励利用余热、沼气发电项目,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项目,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初步形成电力、化工、建材三大产业循环链。
⑵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建设循环型示范企业。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现有企业为主体,从生产设计、工艺技术、原辅材料和能源选用到设备选择、报废等生产和服务各个环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清洁生产方案,推行清洁生产。完成玉叶化肥、永兴煤矿等15家规模工业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淘汰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创循环经济型企业。
⑶建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运用财政税收、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奖励机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政策,建立废物循环利用产业规范资源回收与再利用的市场运行机制。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环保能力建设
⑴加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①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的岗位培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要达到全部在编人员的60%,持证上岗率达75%。环境监察机构的正常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同时每年从环境保护自身建设补助资金中提取10%,按三级标准专项用于环境监察的标准化建设,购置、改善环境监察现场执法机动车辆,配备必要的应急通讯工具和现场取证工具,切实增强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到2015年,乡镇环境监察中队建设达到标准要求。
②环境监测机构按三级站标准建设,配备人员和仪器设备,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机构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县城空气环境监测逐步实现自动化。加强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加快站内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酸雨自动监测,并且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
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抓好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支持。
每年县财政应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环保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环保信息中心与市环保信息中心通信联络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公布,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
6.防范环境风险
建立防范和处置环境风险的长效机制,完善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监管和处置,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环境保险工作,降低企业承担风险责任,提高环境事故的处置和善后救助能力。突出加强对涉砷企业、涉危废、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的监管和防控,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建立监察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环境风险预防管控能力。
四、 “十二五”环保规划项目
1.重点工程项目规划
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总投资22299万元)
①石门雄黄矿含砷废水处理工程,总投资1300万元。
②大唐、华电低氮燃烧、脱硝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
③海螺水泥、特种水泥低氮燃烧、脱硝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④石门玉叶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生产线技改、废水综合处理工程,总投资600万元。
⑤中美矽砂矿废水处理工程,总投资900万元。
⑥石门火葬厂环保工程,总投资400万元。
⑦九峰实业有限公司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沼气发电、有机肥生产),总投资1099万元。
⑧石门县双佳农牧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⑵生态保护工程项目(24773万元)
①原雄黄矿区域环境治理,砒渣覆盖、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9500万元(2020年远期投资7000万元)。
②关闭煤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江坪矿区、广福桥矿区),总投资800万元。
③蒙泉、夹山三个石膏矿矿区、南北镇五个磷矿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④生态县建设。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12个)、生态村创建(50个),总投资8200万元。
⑤重点村环境综合整治(10个),总投资2273万元。
⑥皂市镇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44500万元)
①县城区管道燃气工程,配套输入管线,总投资1000万元。
②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一期管网配套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
③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日处理500吨,总投资6500万元。
④县城饮用水源取水口搬迁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
⑤皂市、新关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0000万元。
⑷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700万元)
①皂市水库环境监测站及配套建设,总投资300万元。
②壶瓶山环境监察中队配套建设,总投资400万元。 
2.重点项目投资方案分析
⑴政府主导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共需投资6.9973亿元,这部分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包括政府财政直接投资以及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申请国债、国家投资等。
⑵企业主导型。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共需资金2.2299亿元,这部分资金以企业投入为主,资金来源可申请污染源治理资金、国债资金、银行贷款、招商引资和自筹解决。
3.“十二五”环保总资金需求估算和资金来源
⑴资金需求。预计全县“十二五”期间共需投入环境保护资金9.2272亿元,主要包括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投入。
⑵投资来源。
①政府财政投入(含地方财政、国债、贴息贷款等)3.1272亿元。
②社会资本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0.5亿元。
③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投入0.9亿元。
④农、林、水、国土等部门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1.2亿元。
⑤中央专项资金3.5亿元。
4.环保治理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县环境将会得到有效防控,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工业污染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90%,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更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国民经济得到良性发展,人民环境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宏观政策措施
⑴建立环保综合决策机制。
开展规划环评,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流域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符合环境发展要求。
强化环保规划的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按照环保发展规划项目按计划予以实施。
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强化环保工作统一监管,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重大环保问题。
⑵增加政府主导的环保投入。
政府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逐年增加投入,强化监管,发挥环保投入主体的作用。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制定和完善投融资、税收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环保项目。
⑶运用激励性政策,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积极进行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采用激励措施,实现环境保护的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有机结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与企业、公众的自愿性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规强制、行政管理、市场引导、公众自愿等手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氛围。
2.具体工作措施
⑴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政府要健全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把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保护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⑵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在新污染的预防管理上,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审批、监督方面要程序化、规范化。
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高环保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⑷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物排放和环保“三同时”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严控环境突发事故的发生。
⑸积极推行企业的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实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⑹加强对重点环保工程项目的监管,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按期完成。
⑺严格总量控制,重点实施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加强环境监测与统计,掌握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确保污染物总量排放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推进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石门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