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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4-2-8 9:24: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第一章 环境形势1]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宝安区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凸显期和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开展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起步时期,同时也是建设宜居生态城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与高质量实施宝安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有力地推动发展转型,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民生和谐,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和协调双赢,对于建设一个绿色、低碳、和谐、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化新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回顾

宝安区作为深圳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迅速发展成为现代化的新城区。在区委区政府、上级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宝安区“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在水污染治理、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为宝安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和保障。

(一)污染治理稳步推进,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 水污染治理

“十一五”期间,宝安区全面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厂处理规模54万吨/日。截止2010年底,观澜、固戍、龙华、沙井四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总处理能力60万吨/日,同时建成污水厂配套管网259.45公里;观澜、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建设;石岩河人工湿地(二期)工程、黄麻布河、塘头河人工湿地以及桂花社区污染处理等污水分散处理设施也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处理能力13.2万吨/日。保护饮用水源,做好做细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工作,2010年全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已达到100%。积极推进辖区内观澜河、茅洲河、西乡河流域水环境整治,观澜河干流治理污染整治一期工程已经完成,龙华、观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展开,西乡河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为25117万元,目前已完成一期、二期工程。

2. 大气环境保护

大气污染控制方面,“十一五”期间宝安区制定了《深圳市宝安区饮食娱乐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宝安区餐饮类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指引》,规范餐饮业油烟验收;制定了餐饮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指南,规范该类企业办证。同时,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工具,使用车用清洁燃油,逐步提高新车与在用车排放标准,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定期检测,2010年共对8941辆机动车进行了抽检,对515辆超标车辆下发了整改或处罚决定书。

3. 声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宝安区严格按照区域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科技含量高、能耗低、噪声污染小的企业,从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噪声;对现有企业中的高噪声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在设备周围作隔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的外泄,减轻其对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工厂的运营时间;位于规划居住区的现有企业,基本上不在原地扩大生产规模,并加强厂区的立体绿化隔离带建设。区内所有干线道路建设项目均开展了环评工作并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噪声缓解措施;对主要公路的主干道和辅道两侧建设绿化隔离缓冲带,在创业立交等交通设施旁侧设置了隔声屏,开展公交停靠站建设工作。

4.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十一五”期间,宝安区完成了老虎坑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108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等的建设,并投入近4000万元完成了福永西海堤、观澜白鸽湖、观澜黎光、松岗罗田等八个简易垃圾填场封场整治工程。观澜田心渣土受纳场等六个临时受纳场、老虎坑填埋场一期扩容工程、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老虎坑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循环利用改造项目、宝城大型垃圾中转站、环卫车队重置等各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十一五”期间,宝安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逐年上升。2010年,全区生态绿化面积达405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6.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2.18平方米。“十一五”期间,采石场分类整治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共完成山体复绿面积51.78公顷,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恢复;全区裸露山体缺口治理持续进行,共计安排44项工程对无明确业主、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裸露山体缺口、裸露边坡进行整治,设计治理裸露山体缺口面积81.57公顷。

(三)环保能力加强

“十一五”期间,宝安区对全区各街道的空气、饮用水源、河流、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全面监测。购置了大型的分析仪器和监测设备,开展污染源监测、市政公用设施监测和专项监测等工作。投资2700万元建立了宝安区环境管理监控中心,实现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自动监测、12369受理调度为一体的综合管理职能,对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审批建设项目61637宗,组织建设项目现场检查97宗次。成立了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发动各街道、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积极参与各类生态环保创建评选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环保投入保障,通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河流治理大会战、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重点调控、推行绿色建筑试点工作等多种措施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取得良好效果。但由于宝安区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欠账较多、起步较低,面对全区社会经济的超常发展的规模和程度;面对工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目标与要求;面对人类活动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冲突,宝安区环境保护压力仍然巨大,环保工作任重道远。

(一)自然生态体系面临巨大压力

在“十一五”期间,宝安区受损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和修复,但由于长期的积累,目前全区整体生态系统状况仍存在很多问题,区域生态安全水平和服务功能下降趋势仍然存在,植被结构不合理、农业用地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亟需解决。宝安区植被受到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原生植被类型已经完全消失。工业的大规模发展和城市的迅速扩张,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占用,宝安区农业资源用地逐年减少,严重制约了以土地为基础的传统农业的发展空间。宝安区作为经济强区,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由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破坏,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问题十分突出,至2010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仍有15.91平方公里。

(二)环境基础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宝安区通过实施截污及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部分河段的水质得到一定改善,但主要河流如茅洲河、观澜河、西乡河等水质仍以劣Ⅴ类为主,达不到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要求。主要的几个水库中,铁岗水库、罗田水库、茜坑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良好,但长流陂水库水质达标率仍不稳定,石岩水库部分时段部分水质指标仍不能达到Ⅲ类标准,需要继续加强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库水质。同时,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滞后,致使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水环境质量的恶化。

随着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求越来越大,而规划建设的一些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由于征地、投资主体不明确等原因,如老虎坑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老虎坑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及渗滤液处理工程、老虎坑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等项目筹建进度缓慢,致使宝安区垃圾处理出路问题突显严峻。同时,一直来,垃圾处理设施自规划、建设到投入运营都备受项目周边居民的抵触,经常发生群众聚集阻拦设施施工建设、封堵进场路阻拦垃圾运输车辆进出事件,致使项目施工工期延误。

(三)低碳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宝安区低碳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外的一些城区相比差距还是较大。从宝安区的能源结构来看,所消耗的能源绝大多数是煤炭等高碳的化石能源,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重很少,这就非常不利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

宝安区产业层次较低,单位GDP能耗0.54吨标准煤/万元,远高于深圳市其他几个中心城区。低碳产业、低碳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的碳排放也尚未有明确要求与限制,行业整顿缺乏政策依据,低碳技术的创新及大规模使用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与支持。

(四)资源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宝安区长期以来“以土地空间总量的扩张换效益”的发展模式,造成土地利用实际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宝安区单位土地GDP产出仅为4.1亿元/平方公里,一直低于深圳市的平均水平。全区可供建设的用地面积极其有限。开展旧城旧村改造与整治,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进行土地集约化利用,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旧改成为破解当前宝安土地紧缺、社会治安和发展困局的关键点和突破口。

目前宝安区本地水资源短缺,区内水库库容较小,全区75%的用水量来自境外东江,每天使用东江水量达到138万m3。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气候异常变化情况时常出现;与此同时,水源水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宝安区水源主要依靠东江引水,水源单一,一旦东江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或持续干旱导致“水荒”、“无水可抽”时,由于全区现状主要供水水库应急供水能力尚不能满足30天的供水需求,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迫在眉睫。

三、“十二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 低碳经济引领全球发展新潮流

哥本哈根会议后,全球低碳发展潮流为“十二五”时期推进中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契机。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庄重提出,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多次主持部署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提出中国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目前,国内主要城市均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倡议,低碳发展也将成为深圳和宝安区“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

2. 珠三角规划纲要赋予宝安新定位

2008年底国务院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中国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要在2020年把珠三角打造成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同时,要求在以深圳为核心的珠江口东岸地区,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构建区域服务和创新中心。早在2006年,宝安区就出台了《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把电子信息业、新型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循环经济产业和文化产业等作为支柱产业,提出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建设创新型产业强区的目标,这与《纲要》对珠江口东岸地区的新定位不谋而合。“十二五”期间,宝安区作为穗深港发展主轴线上的重要节点,经济辐射半径有望扩展至整个珠江西岸乃至西南内陆地区,区域服务中心的作用也将大大提升,为宝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了良机。

3. 特区一体化推动宝安新一轮发展

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提出深圳与香港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推动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并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深圳在扩大特区的发展空间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扩大特区版图将彻底解决深圳“一市两法”的矛盾,让特区法规可以覆盖到全市,清除人们观念上的“心理二线关”,特区内外一体化有望迎来跨越式发展。加上之前公布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宝安中心区已被确定为深圳城市双中心之一等。所有这些,都将极大地推动宝安区新一轮快速发展。

4. 综合经济实力为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经过30年的高速增长,宝安区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宝安区常住人口约401.7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42亿元,继续位居全市各区之首。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快速发展。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12.83元,比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水平19109元高出57.0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6.27%,城市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达到3.64%,这些指标均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日益增强的综合实力为宝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基础,有力地促进宝安由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由低端制造向高附加值产业转型,由简单城市化向深度城市化转型。

(二)面临的挑战

1. 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目前,宝安区内43条有监测记录的河流(河涌)仍然受到严重的生活型污染,全部劣于V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污染状况严重。海域滨岸土地侵蚀加剧,30.62公里海岸线的海域也受到了严重的陆源生活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大肠菌群,海洋沉积物中富集了大量的重金属和有机质,水质较差。由于西部地区地下打井取水现象普遍,导致滨海岸土地遭受海水倒灌浸蚀,据研究,仅沙井街道80%的土地受到海水浸蚀,而这种趋势正逐年加剧。同时,宝安区内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流域内的开发建设依然屡禁不止,加剧了流域内的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纳入常规监测的16个水库中,仅有铁岗水库等11个水库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余均为劣Ⅲ类。因此,宝安区的水环境保护仍是“十二五”期间的当务之急。

2.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预计2015年宝安区人口规模将增至420万人,GDP达到4500亿元,人口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污水产生量也有所增加,给环境保护带来一定压力。宝安区已建成观澜、固戍、龙华、沙井4座污水处理厂和观澜河应急工程等8座分散处理工程,但是由于配套管网建设缓慢,实际污水处理量尚不能达到设计处理能力,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现状污水处理率仅为71.67%。同时,全区人口持续增加,排水系统尚未完善,排水管网的铺设未与市政道路的建设同步,排水管网基本为雨污水合流制,污水进入雨水系统以后直接进入河道,建筑工地污水、施工废水及临时性建筑污水也是直接排入雨水系统,直接增加了河流污染。

3. 固体废弃物处置面临压力

目前,宝安区城市垃圾产生量接近4000t/d,处置方式主要是填埋(卫生填埋和简易堆填)和焚烧,但是填埋存在占用土地、污染土壤、渗滤液的问题,焚烧存在飞灰的处置、炉渣的处置、空气污染等问题。同时两种处置方式都面临着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处理规模需不断提高的问题。此外,宝安区现状仍然有一些管理不完善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废物或者生活垃圾一起随意堆放,还有部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危险废物产生量日益增长,但是现状回收率极低。同时,由于没有建成统一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宝安区建筑垃圾除部分运往南山区西丽余泥渣土受纳场外,其余均由建设方随意堆置于海边、河边等,给环境、景观造成了较大危害。

4. 生态建设任重道远

宝安区区域生态安全水平和服务功能呈现下降趋势,生态系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并存在湿地系统退化、农业用地萎缩、绿地建设落后、裸露地表尚未恢复、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同时,绿地建设仍然不足,城市绿地布局不尽合理,城市功能分区较杂,多数社区住宅建设密度过高,人均绿地面积仅12.37平方米,树种结构和立体层次单一,绿地空间分配不均匀。

5. 自然资源短缺,集约利用率偏低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消耗的需求不断增加,宝安区水资源消耗量增长迅速,而水资源利用效率相对较低,单位GDP水耗27.47m3,相当于发达国家城市15.0m3的平均水平两倍。同时,城区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率偏低,土地实际投入产出效益不高,目前宝安区单位土地GDP产出仅为4.1亿人民币/平方公里,远低于与宝安区面积相差无几的新加坡的1.8亿美元/平方公里的水平,与香港37亿港币/平方公里的水平相距更远。这说明宝安区在经济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方面可发掘的潜力巨大,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工业用地有效集约与整合,增加生态用地面积,提高全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6.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宝安区虽已实现工业化,但对比发达国家和地区,宝安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比重严重偏大,第三产业比重不高且以传统服务业为主,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层次较低,经济增长还没有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高,产业整体竞争力较弱。目前宝安区经济发展仍然以粗犷外延式为主,区内生产体系仍然以“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生产流程为主,尚未按照循环经济的3R原则进行规划和运作,形成资源消耗量大,污染严重的局面。这种扩张模式不仅增加了宝安区的能耗、水耗,而且不利于环境的改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批准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环境科技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环境建设为手段,以污染减排为约束,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治污保洁工程、生态文明创建、宜居城区创建为平台,调整和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民生幸福指数,以高起点高标准谋划特区一体化,打造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从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入手,以夯实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生态基础为着眼点,按照可持续发展原理的要求,在注重培育城市特色与竞争优势的同时,确保宝安区生态支撑和稳定性维护能力的均衡,降低不可再生型资源的消耗速率,提高可再生资源的持续供给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消耗。

(二)生态高效原则:以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为基础,寻求社会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之间的科学协调途径,力争使宝安区未来的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同时满足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针对宝安区的现实优势和劣势以及它的历史和未来,采取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控制等多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四)制度与体制创新原则:坚持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宝安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根据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进行配套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与调整,通过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提升全区的环境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管治并重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除害和兴利并举,实行“边建设、边保护”,使各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六)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原则:在规划方案筛选过程中,注意应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理论与方法,指导污染控制、生态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与改造等工作。

三、目标指标

(一)水环境:铁岗水库、石岩水库、罗田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茅洲河、西乡河等河流干流水质达到观赏性景观水体要求,茅洲河界河段水体消除黑臭;近海海域水质达到三类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其中大铲湾港池内执行四类标准。

(二)大气环境:以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工业废气污染控制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2015年,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保持在二级标准之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50天。

(三)声环境:以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整治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遏制噪声投诉的上升,到2015年区域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下。

(四)固体废弃物:逐步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的分类收集率和综合利用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监管,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得以安全运输、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都达到100%。

(五)生态环境:全面实施生态保护、恢复与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划任务,完成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和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的主要工作,建设完成重要生态节点,形成主要生态轴线,并健全生态监管体系,使物种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六)低碳发展: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鼓励扶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大力支持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所占的比例;通过发展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服务、低碳建筑、低碳生活、增加碳汇等途径,构建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体系、环境友好的低碳产业体系、方便快捷的低碳交通体系、文明健全的低碳服务体系、节能环保的低碳建筑体系、时尚健康的低碳生活体系。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自然生态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宝安区将继续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建设与保护力度,通过完善生态轴线、构建绿道网络、推进绿地建设、健全监管体系、保护物种多样性等多项工作,逐步构建宝安区生态安全格局,修复受损生态系统,使宝安区自然生态体系得到更好的维护和改善。

(一)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1. 重点建设“三纵两横”生态轴线

规划期间,以构建宝安区自然生态体系为重点,完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三纵两横”(三纵:西乡码头—西部田园风光滨海滩涂池塘纵向轴线;罗田林场—石岩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铁岗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石坑顶—朱凹山纵向轴线;雷公峰—羊台山纵向轴线;两横:福永码头—凤凰山—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黄角岭横向轴线;铁岗林场—羊台山横向轴线)5条生态轴线和完善生态节点、生态网络,形成一个互相连通、有机结合的完整系统。

2. 加强生态节点建设,完善区域生态网

依托凤凰山、羊台山系,铁岗水库、石岩水库、罗田水库、长流陂水库等水库水源涵养区,加强孤立斑块之间的联系;在各生态节点之间,利用海滨绿带、组团分隔带、山地风景林带和水源保护区,形成相互联系的生态空间框架,增强区域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打造宝安绿道网络,引导低碳生活

规划期间,宝安区将结合深圳市绿道网规划建设,重点打造“三横三环”绿道系统,其中,“三横”是指3条贯穿全区的生态绿道,具体包括:2号线宝安段——西部山水线;宝安大道——都市活力绿道;西部海岸——滨海风情绿道;“三环”是指以宝安区内三个组团为中心的社区绿道,具体包括:西部工业组团绿道、西部高新组团绿道和航空城绿道。

(三)推进公园绿地建设,修复受损生态系统

1. 公园建设

规划期间,宝安区进一步推进海上田园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发挥湿地生态效益;建设羊台山、凤凰山、罗田和五指耙等4个森林公园,燕川、碧头等8座城市公园和5座社区公园。

2. 城区绿化建设

规划期间,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全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及河道两侧宽林带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等。

3. 采石场生态修复

规划期间,继续对已关闭的采石场实施复绿整治,其中,潭头石场、下角山石场实施场平复绿整治,辰华石场实施关闭补偿。

(四)健全生态监管体系,保护物种多样性

1. 建立健全生态监管体系

开展林地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和生态影响监测评价体系,加强本地物种资源保护和生物入侵及其防治方面的科学研究。

2. 建立铁岗-石岩自然保护区

规划期间,整合部分自然保护区,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并通过廊道建设将其连通成一个大的保护带,加强对物种的保护。加快推进铁岗-石岩水库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切实有效保护水库周边地区的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鸟类。

3. 保护古树名木

规划期间,对古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原位、原貌保护,其生存条件亦按原态维持;任何借口的迁移或保护管理条件破坏,都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大力保护红树林

规划期间,重点做好海上田园40公顷红树林种苗保育基地建设,在现有一定规模的基础上,加强红树林树种的引进、驯化和培育,争取在“十二五”期末培育生产红树林种苗500万株,发挥优越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加强监管,避免红树林用地受到城建用地的侵蚀以及过多人类活动的干扰,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如薇甘菊的生态入侵。

5. 加强历史人文古迹保护

规划期间,认真普查宝安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积极申报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强凤凰村古建筑群等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根据文物价值和分布状况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并根据文物特点实施相应的保护修缮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等。

6. 加大处罚力度,禁止破坏自然植被的开发建设行为

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突出抓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控制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保护罗田林场、羊台山、凤凰山等现状植被集中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禁止破坏自然植被的开发建设行为。

二、环境技术体系建设

(一)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1. 污水处理设施完善

规划扩建固戍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18万m3/d)、沙井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30万m3/d)、燕川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5万m3/d)等3个集中污水处理厂,共新增污水处理规模达53万m3/d。

加快推进完善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保证污水厂建成后能及时通水运行。重点推进福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管线长40km)、沙井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管线长68km)、燕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管线长44km)、石岩排污管网完善二期工程(管线长110km)。

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片区污水干管为核心,以现状道路、现状排水管网为基础,结合流域范围内的污水管网规划,以污水支管网完善工程为主,完善各街道或各片区的污水管网系统,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以及其配套干管的功能。

对于有条件实施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正本清源改造的城中村(旧城),可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改造成分流制系统。通过推进正本清源行动,从用户开始梳理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配合管网改造工程及相应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小区雨、污水管网和市政管网,建立健全雨污两套管网系统,杜绝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或雨水进入污水系统。

2. 饮用水源保护

完善和扩大隔离围网保护范围。加强铁岗、石岩等水库已建的隔离围网的维护管理,尽快组织实施区内其他所有未设围网的小(一)型水库的围网工程,并做好维护管理。

建设入库河流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入库河流水质净化工程,采用人工湿地、前置库等工艺对污染河流进行水质净化。

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铁岗、石岩、罗田、长流陂水库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涨落带造林、湿地过滤带建设、退果还林、退耕还林、人工林改造、次生林封育等综合措施,由内向外,形成层层保护圈,最终建立多树种、多层次、高效益的生态防护体系

3. 河流综合整治

大力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推进茅洲河界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西乡河综合整治工程、新圳河综合治理工程、咸水涌综合整治工程;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沿河截污、垃圾清理、河道整砌、底泥疏浚、人工增氧及生态景观改造等。

全面推进支流及入海小河涌综合整治工作。茅洲河流域重点对支流石岩河、罗田水、新桥河、塘下涌等4条河流进行综合治理;珠江口小流域,着重对德丰围涌、石围涌、下涌、沙涌、和二涌、沙福河、塘尾涌、和平涌、四兴涌、坳颈涌、灶下涌等11条小河涌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对机场内外排水渠和铁岗水库入库河流九围河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屋山、应人石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裸露边坡治理、果园生态化管理、菜地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生态化改造、人居环境综合改造、住宅雨水利用、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等。

4. 海域水环境保护

继续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进驻近岸海域工业项目审批;研究制定近岸海域水环境问题的系统解决方案,治理内容包括水动力控导、水质和泥沙监测、生态补水、底泥疏浚、滨岸带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等;完成西乡河口、固戍红树林、机场排洪渠口湿地建设,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健全、完善陆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建立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建立起全方位、全天候、多内容的海洋监测系统;建立环保水务局等涉海部门的有效合作机制,从根本上保障海洋环境管理工作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包括救援系统、应急监测系统、应急事故防范系统等在内的海域综合污染防治应急体系,加强海域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二)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

1. 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改善能源消费结构。规划期间,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气电、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以天然气利用为重点,加快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工程建设。

控制重点工业污染物废气排放。严格控制排硫大户的二氧化硫排放,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降低单位发电量的能源消耗;继续淘汰燃用重油的锅炉,或进行节能改造;加强对产生工艺废气污染的电镀厂、印染厂等工业企业废气的排放监管。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大力鼓励宝安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在生产工艺流程中加强硫的回收,并使之资源化;尽量把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可大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避免末端治理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减少物耗和能耗。

2.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严格执行标准,加强路检执法。分阶段提前实施国家新车排放标准,并推行适应于同期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机动车路检执法工作,对高污染车型实施限行措施;加速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积极协助发展轨道交通,建立快速公交系统;限制私人小汽车的使用,对私家车的使用区段和使用时段进行管理;减少交叉口汽车的延误及机动车的怠速时间,降低排污量。

3. 扬尘和油烟污染防治

扬尘控制。对区内的等级外道路和未铺筑道路进行铺筑,逐步发展使用真空吸尘式道路清洁器械对路面进行日常清扫,采取绿化、土面硬化与铺装、采用土壤保水调理剂、表面土壤凝结剂覆盖等措施控制裸露土面扬尘等。

饮食服务业废气控制。严格控制餐饮项目的设立,限制新建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区域设立产生油烟的新酒楼;餐饮业落实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群众投诉强烈、油烟超标排放的酒楼坚决予以关闭;要求餐饮业须使用清洁燃料。

(三)噪声污染控制

1. 交通噪声防治

加强管理采用降噪设施。在区内敏感区域附近设置声屏障,敏感区通过自身屏障来进行受体保护,减弱对其的影响。

完善区内道路系统。改善路况,对破损的路面及时修补,合理规划停车场,车流量较大的交叉口设置立体通道。

修建低噪声路面。与普遍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比较,多孔隙沥青路面可降低道路噪声3—8dB(A)。规划期间在区主干道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修建完善低噪声路面,可明显降低交通噪声。

建设降噪绿化带。当绿化林带宽度大于10m,可降低噪声4—5dB(A)。

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交通管理条令与机动车管理档案,建立交通车流实时预报系统,疏导交通干道的车流量,制定噪声违章收费标准,强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制度。

2.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生产技术方面的噪声防治。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

生产管理噪声防治。加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3. 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用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进行降噪处理,使其边界噪声达标排放。对混杂在居民区的修理店、装潢店、家具店、首饰加工店等小作坊进行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隔声与减振措施,必须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排放标准。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4. 工业企业噪声防治

严格按照区域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引进科技含量高、能耗低、噪声污染小的企业,从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噪声。新建企业应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位于规划居住区的现有企业,基本上应不在原地扩大生产规模,并且要加强厂区的立体绿化隔离带建设,必要时修筑隔音墙。对现有企业中的高噪声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在设备周围作隔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的外泄,减轻其对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工厂的运营时间。积极推动辖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研制和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以及加工工艺,对高噪声的设备和机械要加强维护维修。

(四)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1. 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扩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规模3000t/d。建设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规模3800t/d。建设宝安老虎坑餐厨垃圾处理厂,规模400t/d。新建小型转运站55座[2](包括在原垃圾桶屋点的基础上改建),加强全区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减少垃圾污染。

2. 加强垃圾全过程管理和源头控制

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促进社会源头减量;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

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健全社区废品回收利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全覆盖管理;提高日常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程度。

3. 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规划期间,落实金湾大道三角地受纳场(西乡)、潭头受纳场(松岗)、石岩西受纳场(石岩)、新发受纳场(松岗)、西海堤东受纳场(包括沙井西海堤和福永西海堤)共5座受纳场的用地,宝安区分别建设西(福永、沙井、松岗片区)、中(新安、西乡、石岩片区)两个片区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厂,总规模60万m3/a。

4.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宝安区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800t/d,采用干化焚烧方式处置污泥。建设河道淤泥福永处理场二期工程,满足干化焚烧之外的污泥处理处置要求。

5. 控制危险废物污染

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涉及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违法排放行为,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宝安区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规模4万t/d,建设宝安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规模5万t/d。

三、低碳经济体系建设

规划期间积极主动地,进行大胆的制度创新,形成与低碳产业发展的需求动力、技术动力、供给动力相协调的制度动力,有效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一是现代经济发展由以碳基能源为基础的不可持续发展经济,向以低碳与无碳能源经济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根本转变;二是能源消费结构由高碳型黑色结构,向低碳与无碳型绿色结构的根本转变。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中心环节,一方面是着力推进化石能源低碳化,另一方面是构建新能源经济体系,发展低碳与无碳新能源,使整个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活动低碳与无碳化。

(一)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

1. 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

编制《宝安区低碳城区建设规划研究》,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制定宝安区低碳经济路线图,明确各发展阶段目标、实施途径以及重点支持领域。将促进经济低碳化发展的政府财力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畴,并增设相应的低碳预算支出科目。扶持推动区内企业开展温室气体盘查(ISO14064:2006)、碳标签、碳中和等工作。

2. 资源整合,实现空间集约紧凑化

加强规划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规划对于城市各项功能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城市设计水平,从源头上降低城市活动的碳排放。

(二)推进低碳产业发展

1. 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

积极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对技术改造的引导和财政支持力度,以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优势制造业;积极利用信息化、流程外包,加快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尽快形成以现代物流、信息、研发、设计、创意、商务服务和文化等辐射聚集效应较强的服务产业群体,促进产业结构的整体升级转型,奠定低碳经济的基础。

2. 重污染行业的淘汰与升级

制定行业规范,严格控制碳排放,引入碳排放标准,推动污染行业的低碳技术升级与改造;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淘汰重污染行业;全面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将区域和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

3. 推进高附加值、低污染低能耗的新兴产业发展

结合深圳市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产业发展基本态势,选择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领域、节能和新能源领域、新型环保材料领域、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和低碳生态技术服务领域6个领域作为宝安区低碳产业的重点领域。

4.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规划期间,宝安区重点推进石岩创维、石岩奋达、西乡桃花源科技园等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建成“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

5. 深化实施全过程清洁生产

制定限制发展的产业与技术目录。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制定落后能耗设备的更新淘汰计划。

全行业推行清洁生产。以研发清洁生产技术为根本手段,在工业领域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企业清洁生产。规划期间,完成200家企业的自愿或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至少扶持30家企业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将石岩奋达科技园打造成为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区。

6.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规划期间,分期分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首先在政府部门及公共建筑如图书馆、公众活动中心等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其后,在区内能耗较高的大型商业建筑包括写字楼、商场、酒店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7. 发展碳交易市场

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活动。规划期间,以光之明(国际)低碳产业园为重点,将其建设成为低碳能源的孵化器和新能源的推进器。

(三)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

1. 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

大力发展节能和清洁能源领域的相关产业,重点开发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着力推进太阳能热水器产业升级和地源热泵系统、太阳晶硅材料生产和高效低成本太阳电池、组件及系统控制部件的产业化和国产化。

2. 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制定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建议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入。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改造。推进有资质的能效监测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企业能源审计。

建设节能系统工程。推广实施道路路灯节能工程、商用、民用和政府节能工程和移动供热项目等。

节约交通能耗。提高道路机动交通工具的出行效率和控制汽车的尾气排放,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降低能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方便居民出行的重要途径。

节约建筑物能耗。降低建筑物在采暖(制冷)、照明及使用其他电器时的耗能。建筑中开发利用太阳能、余热能等自然资源。

3. 低碳理念宣传与教育

积极提倡社会责任理念,并动员居民去实践低碳生活,随时随处注意节电、节油、节气,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

4. 低碳示范工程建设

低碳政府。可重点对政府机关的低碳及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调研,并拟定计划将宝安区所有区级政府机关和各街道办公大楼建设成为“低碳机关”,创建资源节约型机关。

低碳学校。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低碳酒店。选定宝安区4星级以上的酒店作为绿色饭店示范单位,鼓励宾馆酒店按LB/T007-2006国家旅游行业标准实施和改造环境管理,推行酒店清洁生产,推广循环经济方面及低碳经济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低碳园区。结合石岩奋达科技园等清洁生产示范园区的建设,在宝安积极打造低碳示范园区。

低碳企业。规划期间,以宝安清洁生产企业、绿色节能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为依托,推进低碳企业建设,引导企业开展温室气体盘查(ISO14064)、“碳中和”、“碳标签”等工作,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提高低碳产品或服务的比重,从而达到降低整个区域的碳排放总量的目的。

低碳街道及社区。在宝安区具备发展低碳经济基础和条件的街道及社区,在全面落实循环经济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低碳示范街道和低碳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街道、社区建设逐步走向低碳化。

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

规划期间,重点打造宝安区资源保障体系,加大投入与支持力度,一方面加快开展宝安区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作,以产业提升为主线,以空间形态改造为核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旧城旧村旧工业区环境的普遍改善。另一方面加快开展基础资源(特别是水资源)的保障性建设,开展水循环系统建设,通过开发水资源、利用非传统水资源、提倡生活节水、实施行业节水等措施,提高水源保证率和水资源利用率,缓解宝安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一)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1. 加快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旧城旧村的拆迁改造

加快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旧城旧村的拆迁改造,加强对二级水源保护区等其它生态用地内旧城旧村建设活动的控制和建设用地的整合。

2. 组团和街道中心地段的片区改造

以街道中心地段旧城旧村改造为重点,全面改造城区中心地段的旧村、旧工业区厂房。

3. 主要干道和轨道交通沿线旧改片区的改造

改造沿主干道周边的旧村、旧工业厂房,为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市景观提供空间;沿轨道交通周边片区是宝安区未来的城市居住及商贸重点地区,改造其周边片区,为发展房地产及商贸业提供空间。

(二)水循环系统建设

1. 城市生活及服务业节水

推广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避免由于管道渗漏等引起水资源的损失。增设节水奖励制度,强化节水法制管理。开展“爱水节水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持久开展节水宣传活动。

2. 工业节水

在保持工业增加值继续增长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结构,逐步推行产业生态化改造,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节水管理,减少企业节水量。推进工业用水技术研究,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

3. 再生水利用

规划期间,兴建固戍、沙井、燕川和福永再生水利用工程,总规模76.5万m3/d。

同时,敷设与再生水厂配套的管网,其中河道生态补水的主管敷设在河道蓝线内,提供工业用水;市政杂用水的主管原则上敷设在市政道路以下,提供工业用水的主管走向与主要工业用水大户或者杂用水用水大户方向基本一致。另外,石岩街道由公明再生水厂的供水干管东线提供市政杂用水。

4. 雨水利用

屋顶雨水集蓄利用。在新建生活小区、工业园区等地,利用屋顶作集雨面的雨水集蓄利用系统主要用于家庭、公共和工业等方面的非人体接触用水,如浇灌、冲厕、冷却循环等中水系统。

雨水渗透。在城区、生活小区、公园、道路和厂区内采用各种雨水渗透设施,如采用下凹式绿地、导渗沟等,让雨水回灌地下,补充涵养地下水资源。

公园景观用水。对有水体可以利用的海上田园的雨水进行收集利用,营造景观水体。

开展建筑中水利用。规划期间,宝安区可在面积较大的居住小区、大型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原来绿化用地建造5-10个中水系统。

五、生态宜居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期间,宝安区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生态区单元创建,全力开展宜居城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倾力打造全区生态宜居体系,促进宝安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一)深入推进生态区单元创建

1. 创建生态示范系列

规划期间,结合宝安生态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生态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同时,争创广东省和国家级的“绿色社区”及“优美街道”。大力开展绿色公交、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酒店、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幼儿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2.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同类城市一流、国内先进的标准,完善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金融设施。

(二)全力开展宜居城区建设

1. 科学规划城区建设

创新城市规划理念,凭借特区内外一体化契机,构建宝安区建设新格局。城市住宅开发项目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增加小区绿化空间,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提供居民利用公交的条件,距离社区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

2. 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

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大龄单身居民的住房保障,着力解决本区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住房困难,逐步将户籍夹心层、非户籍常住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提高住房品质,降低住宅建设资源和能源消耗。

3. 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

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保育为主线的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厂的建设;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全面推广国Ⅳ车用燃油,建立完善灰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扩大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系统。

4. 提升城市绿色开敞空间

加快绿道网的建设,以绿道网理念引导城区道路系统、绿地系统、自行车系统、步行系统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将绿道网建设与绿地绿廊、绿色出行、体育休闲、生态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加快构建宝安“三纵两横”生态安全网络格局,推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建设。

5.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提高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普高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品牌化,全面提高职校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完善具有深圳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6. 推进城市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实节能目标,重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消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降低城市污染排放,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7. 加强城市社会管理

创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应对恐怖袭击或在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污染、能源或食品短缺等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8. 开展宜居试点创建工作

开展宜居城区、宜居街区和宜居社区的试点创建工作,通过总结经验、典型引路,不断推动宜居城区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构建便捷绿化交通体系

1. 保障步行交通

重视发展安全、方便、舒适的步行交通网络。保护合理的步行空间,为市民日常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交通条件。提高中心区人行道标准,逐步扩大安装行人信号灯的范围和路口数量;改进交叉口设计,增设安全岛。适当拓宽干道上的人行道,增设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在道路两侧建绿化休闲带。

2. 鼓励自行车出行

鼓励自行车交通,主路、支路上设置相应的沥青铺设的自行车专用道。进一步实施机、非分流措施,逐步形成地区性自行车通道网络。在公交枢纽站、中心区商业街,增设自行车公共停车设施;通过交通标志、标线等强化交通管理,加强自行车交通的规范管理。

3.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建成安全、方便、迅速、准点、舒适的多层次现代化城市公交系统,公共汽车能源使用清洁化,保证地铁1号线和4号线的延伸段、轨道6号线、轨道11号线的建设,以缓解公路压力,并对轨道交通建设和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和引导,并将轨道交通网络融入城市土地利用的自然生态中。

4. 选用环保节能型小汽车

引导绿色汽车消费观,鼓励选用环保、节能、小排量的经济型轿车,控制小汽车在中心城市交通结构中所占比例。严格执行在用车环保合格证分类标志制度,落实排气超标车辆强制报废制度。逐步控制城市中心区交通流量,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进出,提高出行效率,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四)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 建立公民生态意识教育体系

以青少年、党政干部、企业经营者为主要对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公民生态环境教育,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到2015年,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公民生态意识教育体系。

2. 普及生态科学知识

投资建设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并有效利用其他文化场馆设施,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普展览等活动;鼓励企业建设具有集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景区,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态意识和参与生态建设的能力。

3. 营造生态建设氛围

在公共场所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展览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态建设,鼓励各类社会团体或组织建立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网站,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水日”等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传播活动。

第四章 主要措施

一、环保能力建设

(一)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队伍。

(二)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在现有环境监督管理监控中心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与深圳市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步的、完善的区域性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和环境信息服务平台。

(三)环境监测体系完善

1. 增强环境监测队伍力量,宝安区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分析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总数不得低于全站实际在职人员的80%;专业技术人员中,高、中、初级技术人员比例为2:5:3。

2. 增加基本监测和应急监测设备。添置气象色谱-质谱联用仪、毒性检测仪、ICP仪器;增加便携式气象色谱仪、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快速BOD5测定仪、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应急防护物品、污染处理药剂及设备等。

3. 规划期间建立健全水质自动监测点,逐步开展有毒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完善大气质量常规监测系统,增加大气自动监测站。

(四)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

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区域预警系统,对事故风险源的地理位置及其属性、事故敏感区域位置及其属性进行管理,提供污染事故的大气、河流、海域等污染扩散的模拟过程和应急方案。

二、强化科技支撑

(一)加强环境科研

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专项研究工作:

1. 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与实践

探讨宝安区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条件及可行性,结合市区两级的相关决定、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及宝安区的产业规划、社会发展规划等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宝安区推进低碳经济发展资料汇编等。

2. 节能减排规划研究

系统分析评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节能减排工程持续运转效果,掌握宝安区节能减排现状和潜力,并结合“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环境质量、污染负荷等变化趋势,确定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建议。

3. 河道底泥处置

通过详尽的勘查,明确河道底泥的分布、污染程度、处置方式及其环境影响、稳定化技术、处置方案等,为下一阶段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依据。

4. 大气污染防治

深入研究宝安区大气污染的成因、污染现状、污染机理、控制对策、防治措施、预期效果等,为今后的防治工作提供思路。

5. 危险废物处置

对工业危险废物、垃圾焚烧厂飞灰等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处置场址的条件、建设规模、环境影响等进行研究,提出宝安区危险废物处置的详细方案。

6.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结合宝安区的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估算宝安区污水厂污泥的产生量,并针对污泥的处置方式、场地要求、环境影响、投资强度等进行研究和方案比选,最终明确给出污水厂污泥的处置方案。

(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1. 加快制订有关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出台环保产业扶持政策,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 逐步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和产品,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环保产业科技水平。

3.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增强行业自律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环保产业有序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

(一)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

1. 及时跟踪研究国家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积极向市申报宝安区的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争取市的资金支持。

2. 市、区政府每年在排污费使用和循环经济等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宝安区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二)广泛筹措建设社会资金

1. 放开投资领域的限制,广泛招商引资,引导和鼓励生态项目申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2. 实施财政贴息贷款、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降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投资进入门槛和经营成本,调动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

第五章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我区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深刻把握环境保护与建设对于缓解、化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的矛盾和冲突,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提升环境质量和水平,建设低碳、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区。

二、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统筹有力、协调得当、运转高效的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区环保水务局对全区环境规划、建设的统筹。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区环保水务局与各街道、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协商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区政府层面定期通报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

三、分解落实任务

环保水务部门牵头组织规划实施,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各街道和各部门要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日程,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和进度要求。各街道要将规划相关任务和要求纳入本辖区“十二五”规划,对规划所列项目优先安排,重点予以保证。

四、强化实施监督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发挥环保实绩考核对于推动规划实施的作用,完善相应的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推动规划实施中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五、引导公众参与

在环境政策、环境规则制定过程中,环保管理部门需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公众提出意见应予认真考虑;借鉴各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途径和方式,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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