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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水务局2014年度水务建设意见

发布时间:2014-2-13 10:40: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加强我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年度水利项目安排,结合《宿迁市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宿迁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业规划,现对2014年度全市水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活动,把水利作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要坚持民生为重。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务问题,大力发展民生水务,夯实水务基础,让人民群众得益受惠。

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实行防洪与除涝并举,兴利与除害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水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水务综合效益。

三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务发展的保障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的合力。

四要坚持重点先行。重点加强流域防洪、水生态保护、供水保障等工程及重点片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要坚持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约水务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形成有利于水务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增强水务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建设任务

2014年度,全市共计划完成水务建设资金42.1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投资16.9亿元、市级投资(含融资)3亿元、县区投资22.2亿元,共建设防洪保安、区域治理、城市排涝、河道整治、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供水保障、污水处理等8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后,中心城区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增加有效灌溉面积5万亩,旱涝保收田1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9.2万亩、除涝面积36.4万亩。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城乡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建设内容

(一)防洪保安工程。一是分淮入沂工程。计划投资6908万元,实施堤防防渗处理45.5千米,新建、接高堤防护坡54.7千米,铺设防汛道路79千米,新(拆)建配套建筑物32座,治理滩地4.5万亩。二是防汛应急及维护工程。计划投资2480万元,对中运河、骆马湖一线堤防等重点工程进行应急加固。

(二)区域治理工程。一是黄河故道治理工程。计划投资33700万元,整治黄河故道5.3千米,新建成子河分洪道0.3千米,新建成子河分洪闸及西条堆河地涵等配套建筑物。二是西民便河整治工程。计划投资9000万元,整治河道及堤防加固6.6千米,新建蓄水调控建筑物等。三是沭阳县区域治理工程。计划投资8681万元,治理虞姬沟、柴南河、柴米河3条河道,疏浚河道14.8千米,加固堤防15.2千米,新(拆)建配套建筑物38座。四是泗洪县区域治理工程。计划投资9800万元,治理老汴河、安东河2条河道,拆建安东河闸并新建管理房。

(三)城市排涝工程。一是泗洪县城东排涝泵站工程。计划投资1000万元,新建15m3/s流量排涝泵站一座。二是宿城区清水河整治工程。计划投资800万元,整治清水河2.4千米。三是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治理工程。计划投资1400万元,疏浚河道4.7千米,新建护岸11800平方米、配套建筑物6座。四是市洋河新区河道治理工程。计划投资600万元,护砌古黄河爱情主题公园段南岸1.5千米。

(四)河道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26204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项、农村河道疏浚工程5项。其中:沭阳县计划投资13123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疏浚等工程,疏浚河道133.5千米,加固堤防32.8千米,整治24个村198面村庄河塘,新(拆)建泵站等配套建筑物65座;泗阳县计划投资3777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疏浚等工程,疏浚河道63千米,加固堤防4.8千米,新建挡土墙400米,整治34个村108面村庄河塘;泗洪县计划投资7464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疏浚等工程,疏浚河道56.6米,整治70个村278面村庄河塘,拆建泵站3座;宿豫区计划投资840万元,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27.5千米,整治13个村79面村庄河塘;宿城区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80千米,整治9个村133面村庄河塘。

(五)灌区改造工程。一是实施灌区续建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5853万元,涉及泗阳县、宿豫区、宿城区相关灌区。其中:泗阳县计划投资6600万元,实施运南灌区2012年度(追加)、众程灌区2013年度项目,衬砌渠道35.5千米,拆建潘集灌溉站1座,规模9m3/s,其它配套建筑物120座;宿豫区计划投资9000万元,实施来龙灌区2012年度(追加)、2013年度项目,衬砌渠道37.5千米,新(拆)建泵站等配套建筑物234座;宿城区计划投资10253万元,实施运南灌区2012年度(追加)、2013年度项目及龙河灌区项目,衬砌渠道44.6千米,新建黄河二站,规模10 m3/s,其它配套建筑物204座。二是实施井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计划投资7634万元,拆除井头一站,在一站站址处新建泵站一座,规模80m3/s,新建控制楼、站下清污机桥、出水渠交通桥等。

(六)小型农田水利。计划投资21280万元,实施15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别是重点县工程5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项目5项、千亿斤粮食工程3项、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示范县工程1项、水土保持工程1项。其中:沭阳县计划投资4800万元,实施重点县、千亿斤粮食、土地出让收益计提项目等工程,对7.1万亩农田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及配套建筑物建设;泗阳县计划投资3005万元,实施重点县、土地出让收益计提项目等工程,对2.5万亩农田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及配套建筑物建设;泗洪县计划投资5215万元,实施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水土保持、土地出让收益计提项目等工程,对5.8万亩农田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及配套建筑物建设;宿豫区计划投资4662万元,实施重点县、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示范县、土地出让收益计提项目等工程,对7.4万亩农田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及配套建筑物建设;宿城区计划投资3598万元,实施重点县、土地出让收益计提项目等工程,对3.2万亩农田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及配套建筑物建设。

(七)供水保障工程。一是区域供水工程。计划投资143370万元(含结转工程投资37300万元),实施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市湖滨新区等区域供水工程和部分2013年度结转工程,新增通水乡镇26个,全市区域供水覆盖率达86.2%;其中:沭阳县计划投资16240万元,新建马厂增压站,铺设管网187.7千米,完成马厂、沂涛、汤涧等7个乡镇通水任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65.7%;泗阳县计划投资15220万元,完成城南自来水厂建设和县二水厂提标改造,铺设区域供水管道41.1千米,区域供水覆盖率达100%;泗洪县计划投资36430万元,新建孙园水厂及龙集、曹庙增压站,铺设管网218.6千米,完成石集、曹庙、界集等8个乡镇通水任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87.5%;宿豫区计划投资20460万元,新建城东水厂、大兴增压站,铺设管网152.4千米,完成仰化、陆集、大兴等5个乡镇通水任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100%;宿城区计划投资15720万元,完成市区第二水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铺设管网12.7千米,完成洋北、屠园2个乡镇通水任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82%;市湖滨新区计划投资2000万元,完成黄墩镇通水任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100%。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32729万元,解决78.9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沭阳县计划投资15128万元,解决32.7万人;泗阳县计划投资6289万元,解决20.4万人;泗洪县计划投资4112万元,解决11.2万人;宿豫区计划投资3800万元,解决8.5万人;宿城区计划投资1980万元,解决3.4万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投资1100万元,解决1.9万人;市湖滨新区计划投资320万元,解决0.8万人。

(八)污水处理工程。一是中心城市核心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5000万元,新(改)建管网28千米,污水提升泵站5座,实施尾水导流工程。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计划投资64300万元(含结转工程投资8000万元),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2013年度结转工程。其中:沭阳县计划投资136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8座,规模1.7万吨/天,铺设污水管网110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72%;泗阳县计划投资49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规模0.3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25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100%;泗洪县计划投资174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规模0.64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120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100%;宿豫区计划投资40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0.45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20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37.5%;宿城区计划投资90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5个,规模1.05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60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64%;市湖滨新区计划投资22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0.15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12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100%;市洋河新区计划投资52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0.4万吨/天,新建管网32千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政推动。把水务工作摆上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水务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把水务改革发展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水务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年递增15%以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大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强化资金管理,规范用于水务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务建设。强化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

(三)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力度宣传市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工程管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务建设,为水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建设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等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落实专户存储、财政报账等规定。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加大质量监控力度,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机构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全事故预防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强化工程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工程建后管护,明晰工程权属,落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农村水利合作社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管护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宿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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