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苏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发布时间:2014-2-19 9:13: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苏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围绕“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法治保障”十六字方针,着力打造“科技、生态”两大品牌,使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全力打造宜居环境。到2015年,全面完成四大生态文明体系建设指标,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5年,全区人均GDP达到18万元、单位GDP能耗达到0.45 t标煤/万元、单位GDP水耗达到11.5 m3/万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的单位GDP排放量分别达到0.36 kg/万元、0.7 kg/万元、0.1 kg/万元和0.8 kg/万元;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比例达到90%,监测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达到70%,努力建设“山隐城中,城映山中”的美丽高新区。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

二、重点任务

全面实施“四大优化行动”,完善生态文明“四大体系”建设,在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打造城乡宜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水平、夯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基础等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大力推进绿色增长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行为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通过规划引导、龙头带动、政策聚焦、要素聚集,加快七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推进狮山商务商贸集聚区、金融保险“金条工程”、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区建设,做大做强镇湖刺绣文化产业,突出抓好信汇达、金鹰国际等重大服务业项目。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加快推进“退二进三”工程,对中心城区企业实施搬迁,实现城市用地功能置换,至2015年,退出企业15家,合750亩。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旅游局、区科技局、区国土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2.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和土地管理制度

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建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化工、涉重金属、危废、辐射等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率达100%,完成苏州高新区整体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苏州浒东化工集中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2015年,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9亿元/km2。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

3.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措施

加快发展热电联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苏州高新区屋顶建设30MV光伏电站项目、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苏钢烧结机脱硫和华能(苏州)热电厂脱硝以及华能苏州燃气热电联产工程等。

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在电力、化工、造纸、钢铁等高水耗行业推广节水措施和技术,实现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在农业生产方面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处理能力,鼓励企业、社区使用中水。2015年,工业增加值水耗达9 m3/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以上。

大力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建设,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90%以上。节能电器和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旅游局、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工商局)

4.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制订循环经济示范的激励措施,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活动。加快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工业园的建设步伐,2015年省级开发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比例为100%。

深入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对标创先活动,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3~2015年,累计完成自愿型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0家,确保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比例达100%。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

5.积极建设现代生态农业

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着力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氮磷生态拦截工程等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真山真水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生态休闲农业发展,构建“三区四场十园”的现代农业新布局。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全面提升4.4万亩耕地的农业效应。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1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率达到98%以上,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90%。

(责任单位:区农发局)

6.不断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做大做强高新区环保产业,发挥国家环保产业园载体辐射作用,形成“一园多区”的产业分布格局。加大对节能节水、环保设备、环保综合服务等企业的重点支持,不断提高大、中型专业环保企业的比例。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6%。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招商局)

7.持续推进科技创新

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大培育创新型环保企业的力度,提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一流科技载体,加快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局面和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园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4%。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二)全面推进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体系

8.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加强水污染防治是高新区保护太湖水资源的重中之重,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管理并重,全面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落实蓝藻打捞、生态清淤,促进太湖水质总体保持稳中趋好。持续开展重点断面达标治理,力争省界断面水质达标。加快太湖地区生态避风港和800米生态挡墙的建设。扎实推进建成区黑臭河流的调查研究和专项整治,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全区地表水水质。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2015年,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环境功能区(水)达标率保持100%,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完成清淤河道30条,约40公里、6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保局)

9.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加快建立大气污染的监测监控,开展PM2.5、O3等指标监测,实时公布监测信息。防治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扎实推进高新区“守护蓝天工程”;加快实施苏钢、华能等企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对化工、电子、制药、涂装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采取洒水压尘、预拌砂浆和混凝土,设置专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收集场所、运输车辆清洗设施、围挡、防尘网等措施,全面整治建筑工地、道路、堆场、裸地扬尘。2015年,环境功能区(气)达标率保持100%。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10.强化固废、辐射等污染防治

强化对涉重企业的监管,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化整治和管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并向村庄、社区、企业延伸。推进餐厨垃圾收集和集约化处置、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实现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加强电磁环境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为0.1 t/万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城管局)

11.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建设,完成镇湖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到201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农发局、苏高新集团)

12.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完成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的项目建设。加快星级康居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试点、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农村卫生改厕等重点工作。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100%。推进畜禽养殖、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提高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农村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责任单位:区农发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

13.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推进中心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乡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2015年,环境功能区(声)达标率保持100%。加快浒关水厂、通安水厂管网应急工程和新区自来水厂制水工艺的改造工程,实现区域统一供水。2015年,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达到85%。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保局)

14.加快构建绿色屏障

加大湖、沿山体、沿路、沿河道绿化力度,积极推进公共绿地建设。全面打造环太湖生态走廊和太阳山生态旅游“绿心”工程,彰显新型产业与绿色生态相映得彰的生态山水新城特色。2015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m2以上,陆地森林覆盖率达30%以上。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全区绿化格局,增加区域的整体绿量。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农发局)

15.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

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按照新制定的生态功能区的要求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空间管制,确保受保护地占全区国土面积达45%。

推进宕口山体保护复绿,全面完成宕口整治任务。2015年,宕口修复率达到100%。加大大阳山国家森林的开发和保护力度。全面完成大阳山国家森林公园植物园二期的建设任务,建成拥有30个植物专类区,3000多种优品良种的苏州市最大的植物园。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农发局、浒墅关开发区)

(三)、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与宣传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意识体系

16.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旅游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教育基地、生态镇(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2015年,建成生态教育基地5个以上,市级绿色社区覆盖率达到90%,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支出占公益活动总支出的比例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交通旅游局、各镇(街道))

17.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加大舆论引导与宣传,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社会生态环境行为,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大社会各层面人员培训活动。在中小学普及生态文明教育,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社区和中小学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确保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达到10%。全面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在企业开展环境社会责任倡议活动,强化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社会责任。发动青年志愿者和社区、企业职工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2015年,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面积3.24 m2/人。

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共租赁自行车二期工程,新增一处管理中心,并基本实现站点全区覆盖,方便居民出行。2015年,绿色出行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环保局、区宣传部、区组织部、区教育文体局、区交通旅游局、区城管局)

18.充分发挥政府示范作用

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作用。大力推行绿色政府建设,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在政府机关全面实行“绿色采购”。2015年,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达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财政局)

(四)、继续推进措施保障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制度体系。

19.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在成立苏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组织实施。在全区积极推广和提倡生态文明,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区域发展战略高度。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20.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统计体系,为目标考核、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制定重点项目进度监督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监督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22%。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监察局)

21.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安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太湖水源地、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区域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2.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控平台,提高环境监控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应急、核与辐射、固废等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成黄花泾段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建成和不断完善数字环保三期工程,全面提升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完成《苏州高新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苏州高新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和环境风险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数据库。加强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3.引导公众参与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情况。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参评覆盖面,提高参评质量。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

(责任单位:区宣传部、区环保局)

2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项目建设是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根据《苏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苏高新管〔2012〕150号),2013~2015年每年按计划完成生态文明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