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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2-25 10:50: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以及全省环保局长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市创建为载体,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为襄阳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着力抓好环保领域改革

1.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报请市政府对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明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落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配合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完成改革相关任务

2.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抓紧编制《襄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明确生态市建设的综合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主要任务,拟定重大工程项目、保障措施和近期阶段的具体实施计划。5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各地生态文明创建规划报市局备案。力争全年1个县(市)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2个县(市)完成省级生态县申报及相关基础工作,创建绿色学校、社区各20个,创建市级生态乡20个、生态村30个。

3.完善环保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深入开展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外网企业网上申报子系统和内网环保审批子系统,实现环保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申请和办理。将除涉密事项外的全部审批事项纳入环保行政审批系统。将各级环保部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使用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扩展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范围与功能。

4.完善环境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生态文明(生态市)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落实断面考核、生态补偿、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汉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善环境质量和生态修复制度,探索建立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5.积极开展全市环保系统改革。成立相应组织,按省、市要求做好环保改革的有关工作。

(二)着力推进总量减排

1.全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督促完成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取消旁路;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1号、2号、3号机组除尘脱硫项目;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除尘脱硫工程。督促完成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2号、3号、6号机组氮氧化物减排工程(脱硝);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工程。督促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保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保康县垃圾填埋场开工建设。督促南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全市2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如期完成。协助市建委完成太平店污水处理厂改造和观音阁污水处理厂搬迁工程;高标准完成一个乡镇垃圾及污水处理试点相关任务。

2.加大监督管理减排力度。突出减排政策引导,落实“以奖代补”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等激励政策,加大污染减排督办检查力度。报请市政府2014年将农业减排纳入政务督查重点,协调农业部门开展重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现场督办。充分运用污染减排“约谈”、“一票否决”等手段,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

3.加强减排项目运行监管。进一步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按照省厅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考核办法,对襄阳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传送。加强基层减排核算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三)着力实施污染防治

1. 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城市空气质量发布体系,建成4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试点监测PM2.5数据。尽快编制出台《襄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襄阳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布点规划》,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工作,推进黄标车淘汰,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0天以上。认真学习和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抓紧编制实施《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2014年度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细则》,确保汉江襄阳段干流保持二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湖北省创建生态省,襄阳市创建生态市为契机,抢抓省环保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积极申报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抓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3. 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部省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规范为标准,报请市政府发布《襄阳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启动划线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推进南漳、保康、谷城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启动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四)着力强化环境监管

1.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不受理单个项目。严格执行并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注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作出环评审批行为的惩处力度。

2.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深入整治化工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办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定期对国家、省挂牌督办项目进行督办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责任地区和单位采取区域限批、行业限批、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措施,保障整改效果。

3. 加强对辐射环境安全和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湖北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实现审批与监管权责统一。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执法,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运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环保网站建设和管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测、环境核查审批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力度。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五)着力化解环境风险

1.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度重视涉及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防由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开展重点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试点,推动化工园区风险防控体系、预警监测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抓好重点信访案件和突出信访问题的办理和督导,实行重大环境矛盾纠纷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有效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和各类环境纠纷。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确保全市涉重、石油、化工行业企业污染责任险投保率不低于70%。

2.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加快实施《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

(六)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民参与环保行动体系的构建。做好第二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组织策划“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支持发展、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3.推进环保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5月底前完成危废辐射站组建工作。全面推进监测、监察、核与辐射、宣教、信息、固废等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县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加强唐河、白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市区4个大气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4.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正风肃纪和权力监控,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等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思想引领、凝心聚力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炼、政治合格的环保队伍。

5.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制城市建设、计划生育、机要保密、爱国卫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各项工作。(襄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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