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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水污染专项治理规划

发布时间:2014-2-26 10:56: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综合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防治水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水环境污染专项治理为重点,规划范围包括全县17个乡镇。重点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河流治理,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提高全县人民的环境意识,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水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绵河-冶河综合整治效果明显,辖区内绵河-冶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标准。
三、阶段目标
(一)2013年底,工业水污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沿绵河-冶河两岸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完成沿绵河-冶河2-4个重点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的划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基本完成;畜禽养殖场禁养区的划定基本完成。
(二)2015年底,排放废水的工业污染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完成沿绵河-冶河2-4个重点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的划分;沿绵河-冶河的重点乡镇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展开;禁养区内划定前已建养殖场的治理任务基本完成。
(三)2016年底,完成沿绵河-冶河2-4个重点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的划分;人口达1万以上沿河重点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展开;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四)2017年底,完成所有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的划分;沿绵河-冶河的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粪便资源综合利用;绵河-冶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标准,生产生活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四、治理任务
水污染治理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明确保护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四项工程。
(一)实施重点水源保护工程
1、严格执行各环保法律、法规中对水源保护区的各项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进一步加强工业水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013年底前,彻底取缔沿绵河-冶河直接排入水体的所有排污口。
3、按年度按比例的继续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到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4、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二)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加快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使畜禽粪便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1、严格源头把关,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建养殖场未经环保审批的要限期补办,未建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的要限期建设,全面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符合规定的要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2、严格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对绵河-冶河两岸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组织散养户按照村镇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完成畜禽散养户污染治理;禁养区划定前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15年底前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
(三)实施生态功能保障工程
1、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针对当前生态破坏的突出问题,重点推进河道畅通、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从水资源综合规划、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方面加强管理,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对环境造成影响。
2、开展河道清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在河岸堆弃和直接往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定期组织河流两岸垃圾清理和河道疏浚。
3、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大农村“脏、乱、差”治理力度,推广使用无害化卫生户厕和公厕,每个村要有垃圾集中收集设施,每个乡镇要建立1—2个垃圾集中存放点,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逐步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
4、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已整合完毕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治理方案中要求的措施进行生态恢复,采取边开采边恢复、闭矿一处恢复一处的原则,逐年完成2-5家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到2016年底,全县矿山开采做到有序开采,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和修复。
(四)实施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1、以增强环境管理能力,提高预警与快速反应能力为目的,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制定并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和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能力,保障绵河-冶河水环境安全。
2、加强绵河-冶河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县域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进出口的水质状况,查找对水质产生影响的工业源或生活源,依法取缔违法排污源。
3、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工程建设,定期对绵河-冶河两岸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重点村庄进行饮用水质监测。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井陉县水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环保局、农牧局、水务局、卫生局、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等相关县直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水污染专项治理规划、年度规划目标,研究水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行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在水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监督相关项目的实施,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同时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年度目标,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汇总并上报县政府。
县财政厅负责水污染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重点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预算。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县城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努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县农牧局负责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牵头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县水务局负责制定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方案,加强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监督、饮用水安全等管理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监管矿山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和矿山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
县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质安全的监测工作。
其他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水污染专项治理规划中的相关工作。(井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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