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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3-3 14:20: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275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2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电力、钢铁行业减排、燃煤锅炉淘汰和畜禽养殖场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总量控制的倒逼传导机制,确保“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方针

  (一)全程控制,全面系统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措施,系统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总量约束、质量指导”的减排模式,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总量减排向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相结合转变,从单一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工业、生活污染削减向工业、农业和生活全面污染削减转变。

  (二)统筹衔接,强化动态变化。服从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及减排要求,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减排工作。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新增的污染物增量,重点确定各项工程减排措施,确保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措施,扎实推进可持续减排的工程项目建设。

  (三)目标合理,责任分解落实。在综合考虑基数和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和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污染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和企业。明确工作时序、重点和方向,严格考核,强化总量控制的实际实施效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宁波市政府下达的我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到2015年,全区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3%和12%;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2%和15%;全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6%和43%。

  四、指标分析

  根据2010年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和宁波市下达的我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净削减量分别为1099吨和156吨,农业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净削减量分别为127吨和27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净削减量分别为8922吨和47980吨。根据我区的人口增长、用煤量增加以及经济增长测算,“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工业加生活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200吨和455吨;农业污染源在大规模关停畜禽养殖场基础上可实现零增长;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700吨和12700吨;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削减任务量分别为4299吨和611吨,农业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削减任务量分别为127吨和27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削减任务量分别为16622吨和60680吨。“十二五”期间,通过落实工程、结构、监管三大减排措施,预计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为4608吨和627吨,农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为244吨和54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18188吨和64320吨,基本可完成减排任务。

指标

COD

(吨/年)

NH3-N

(吨/年)

SO 2 (吨/年)

NO X

(吨/年)

工业加生活

农业

工业加生活

农业

2010年污普更新排放量

8452

1062

1297

178

55762

111581

“十二五”污染物新增量

3200

0

455

0

7700

12700

2015年控制

排放量

7353

935

1141

151

46840

63601

“十二五”污染物削减任务

4299

127

611

27

16622

60680

“十二五”减排项目预测削减量

4608

244

627

54

18188

64320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增量。

  1.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和深化环评制度,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估、公众评估“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制度。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执行印染、电镀、铸造等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倒逼纺织印染、电镀、化工、铸造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增量。深入实施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等挂钩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替代制度,新建项目必须采用国内最先进技术工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考虑产业链延伸,强化排污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力争达到同行业最低排污水平。

  2.实施煤耗总量控制。控制新增用煤量,大力推进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区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强化节能降耗等手段,从根本上控制煤炭消耗总量过快增长。到2015年末,全区电煤消耗增量严格控制在250万吨以内(主要是北仑电厂、台塑),非电煤消耗增量控制在50万吨以内(主要是宁钢第二烧结机)。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新增用煤量的调剂和替代机制,新建和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再分配原煤消耗指标,应采用其它清洁能源替代予以解决,技术改造项目原煤消耗量原则上实行企业自身削减平衡或采用清洁能源替代。

  3.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快构建快速便捷绿色的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实施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加快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的机动车,逐步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柴油机动车,加速淘汰低速载货车,促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的提前报废。

  (二)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十二五”期间,通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和提升再生水生产能力、回用量等措施,全面提升我区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要加快推进岩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小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白峰污水处理厂建设;要结合内河水质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拟在三年内投入超过8亿元,完善街道(乡镇)建成区、各功能区块、城中村等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纳管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污水收集纳管和分散式治理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力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和纳管率,到2015年末,城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85%、80%以上。加大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整治修缮力度,确保污水收集浓度稳步提高。2013年底前,岩东污水处理厂、小港污水处理厂须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焚烧处理工作,确保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2.推进中水回用系统建设。扩大区域再生水生产能力,推进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工程扩建或建设;提升再生水水质,建设岩东再生水二期除盐工程;加快中水管网建设,推进5万吨/天再生水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加大再生水使用推广力度,到2015年末,力争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使用量达到20万吨/天。

  3.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由“十一五”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加强电力、钢铁行业和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提高投用率,加强在线监测运维管理,确保综合脱硫效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头烟气脱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投用后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实施区域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工程,对全区168家燃煤锅炉实施关停或改用生物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动青峙化工区等产业园区建设以LNG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集中供热及动力系统建设,适时关停燃煤热电厂。

  4.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以电力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加快推进北仑电厂1-5#机组和台塑热电SCR脱硝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工,强化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要求脱硝效率在70%以上。积极推进开发区热电、亚洲浆纸业热电脱硝工程,确保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三)推进结构调整减排。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我区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细化完善《北仑区整治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加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存有布局不合理的落后产能、产能过剩或低水平产能矛盾十分突出的行业整治力度;坚决淘汰生产工艺简陋、产品单耗超标、资源浪费大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特别是要加大印染、电镀、化工、铸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努力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排放强度。

  2.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构筑以北仑电厂为中心热源的大管网供热网,全面淘汰煤炭、重油、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推进燃煤炉、窑全部改为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四)深化环境污染治理。

  1.加强工业污染减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实现重点耗能及用水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加大对高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力度,针对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达标治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2.推动农业源污染减排。“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控制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向质量、环保、效益同步增长转变。根据《关于印发加强畜牧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仑政办〔2011〕19号)要求,对无序发展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全面关停,对保留的7家养殖场实施生态化改造,改进养殖方式和建设治污设施,积极推广畜-沼(肥)-果循环经济模式,实现资源化利用,达到达标排放。各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抓落实,确保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开展种植业污染治理。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应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节约型农业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广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

  3.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黄标车淘汰,2000年前(国I)登记注册的微、轻型车淘汰50%;2000年前登记注册的中、重型汽油车全部淘汰;2007年前(国Ⅲ)登记注册的中、重型柴油车全部淘汰。制定促进公交车更新淘汰的激励政策,鼓励公交车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排放标准。二是提高车用油品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全面供应国Ⅳ、国Ⅴ油品,建立和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用成品油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三是推进机动车清洁能源使用。加快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交车辆的更新,实施城区公交车、港区集卡车天然气改造,大力发展电动及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减排责任。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与问责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乡镇工业园区要相应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双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街道、乡镇和重点企业在减排中所承担的责任。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将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以年度任务书形式下达年度减排任务,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上来,切实发挥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监督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多元投资,加大减排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政府监管、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减排投入机制。加大对减排重大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投入,各街道、乡镇要安排减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采取投资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减排新技术研发推广以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的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引进各种投资主体,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减排投入体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减排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的行政监察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开展以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十二五”目标完成进度为重点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公布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情况、减排工程建设情况、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重点企业全面履行减排责任,把减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职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制度,对各有关单位的减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减排政策体系。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减排体制机制,完善总量控制政策,创新减排的政策措施,构建有利于减排工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约谈制度以及监测、统计、考核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实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经济鼓励政策。合理调整各类工业用水价格,深化阶梯式水价,构建有利于中水回用水价体系,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实行差别电价制度。加强金融系统环境信息通报制度,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机制。严格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区域以及不符合水气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停批新增总量的项目。

  (五)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加强对全区排污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强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检查、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加强全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制度,规范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高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率和数据有效率,严格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对减排项目的核查管理,建立污染减排工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减排设施日常运行、台帐资料建档、中控系统维护和在线监测运维管理等环境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企业环境行为,确保减排设施有效运行,保障污染物有效削减。 

  (六)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减排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促使环保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环保义务。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将污染物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减排工作宣传方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污染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阶段进展情况,激励先进,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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