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莆田市荔城区生态区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4-3-7 14:35: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前  言

  建设生态区是荔城区委、区政府立足区情,把握规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2006年11月,区政府印发了《荔城生态区建设规划》,提出生态区建设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

  “十二五”时期,是荔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率先跨越发展、建设宜居荔城的关键时期。2011年2月,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莆田市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城区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区品位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努力建设宜居荔城”的发展目标。编制实施生态区建设新的五年规划,持续推进和加强生态区建设,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率先建成“两型”社会、全面建成生态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生态区是系统推进、整体协调的大工程,为了保证生态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区政府决定编制《莆田市荔城区生态区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的。

  本《规划》遵循国家和省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以《福建省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莆田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和《荔城生态区建设规划》为编制依据,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生态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莆田市荔城区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实施意见》,根据荔城特点,从实际出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加快生态区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与《莆田市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和《宜居莆田建设规划纲要》等规划相衔接,是引导和推进生态区建设的行动指南,是编制行业、部门生态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环境

  “十一五”我区生态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十二五”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二五”我区生态区建设总体面临着较好的形势。

  一、建设成效

  “十一五”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荔城生态区建设规划》,围绕生态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推进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和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污染物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生态区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生态区建设指标总体完成较好

  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发[2007]195号文件印发《生态县、生态区、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提出生态区建设指标体系。至2010年,22项指标中,已达到或一直控制在指标值内的有8项,占36.4%,尤其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GDP能耗指标已超过指标值。这为“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指标体系及完成情况见表一)。

  表1:生态区建设指标体系及完成情况(2010年)

序号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2010 年实际值

说明

经济 发展

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 经济发达地区 )

元 / 人

≥8000

8286

约束性指标

2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 / 万元

≤0.9

0.64

约束性指标

3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 3 / 万元

≤20

70

约束性指标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5

0.55

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60

45

参考性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5

森林覆盖率(丘陵区)

%

≥45

36.9

约束性指标

6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20

17.8

约束性指标

7

空气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标率

SO2:100

NOX:100

PM10:95.9

约束性指标

8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木兰溪: 85.7

城市内河: 75 ,且劣 V 类水质占 25%

约束性指标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近岸海域功能达标率 75%

9

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 52.2

交通干线: 67.9

约束性指标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 / 万元 (GDP)

约束性指标

化学需氧量( COD )

< 3.5

2.29

二氧化硫( SO 2 )

< 4.5

2.46

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达到

11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0

73.6

约束性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率

≥80

30.2

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73.6

约束性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42.3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12

12

约束性指标

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50

36

参考性指标

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85

参考性指标

1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5

83

约束性指标

17

化肥施用强度 ( 折纯 )

千克 / 公顷

< 250

999.68

参考性指标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85

参考性指标

20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重

%

≥3.5

2.4

约束性指标

社会进步

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5.74

约束性指标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95

76.5

参考性指标

(二)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规模壮大

  生态农业不断发展。至2010年,全区通过认证的农业“三品”达3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食品 25个,有机食品1个。颁布了莆田市荔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及其污染防治的通告,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新增农村户用沼气0.94万户,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10000亩,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效益型工业成效明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污染物产生量大幅下降,促进了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加快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持续开展木兰溪、萩芦溪干支流沿岸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流域范围内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减排任务。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至2010年,全区万元GDP能耗从2005年的0.76吨标准煤下降到0.64吨标准煤。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目标先后实现,全区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万元GDP用水量由255m3降到200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92 m3降到70 m3。生态旅游加快发展。新增了一批高品位、有特色的旅游景区(点),从单一观光型旅游向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及体验游的转轨变型。莆田工艺美术城建成了国家4A级景区;加大对九华山和紫宵山的开发建设,发展、提升了南少林景区;加快建设了壶公山省级森林公园。

  (三)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和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全面推动非规划林地造林,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7335亩,封山育林9420亩。全区有林地面积由85387亩增加到91387亩;活立木蓄积量从12.1万立方米增加到1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35%提高到36.9%。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坚持海陆联动整治海洋污染,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大部分水质监测指标值达清洁(第一类)或较清洁(第二类)水质标准。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海盾”、“护渔”、“打击非法采砂”、“违规倾废”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各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修编了《莆田市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立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主要依据的用地审批新制度。切实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到2010年末,全区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得到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环境污染及生态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50%以上,基本消灭所有禁采区内的“青山挂白”现象。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实施新美蔬菜、北高山前水利示范园区,新建小山塘、拦水坝5座等,至2010年,全区灌溉面积14.6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3.29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2.2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8.5万亩。在全市率先完成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设,自来水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97.2%,供水受益人口40.7万人,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0.98万人,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户户用”的目标。全区现有蓄水工程总库容达949.2万方。

  (四)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生态园林不断美化。坚持“跨溪、面海、环湾、集聚”的城市发展方向,重点提升中心城区,拓展东西两翼,面海环湾发展,保护“环绿都市”要素,加强城市“生态绿心”保护与利用,避免破坏性开发建设;加强九华山、壶公山等城市一重山休闲公园绿地保护与建设。重点抓好玉湖公园、绶溪公园(一期)、九华山休闲公园等公园建设,结合旧城道路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多建设小绿地、小公园、小街景,加强拆墙透绿项目建设,做到步行10-15分钟就能看到绿地。加快推进滨水荔枝林带状公园建设,重点建设6处荔枝林带,分别是:北大荔枝林带、莘郊荔枝林带、荔浦荔枝林带、秀水荔枝林带、畅林荔枝林带、丰美荔枝林带。至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 m2。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加强公厕、便民服务等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荔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3.6 %。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推进。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旧城片区改造项目,基本消除建成区内棚户区,妥善安置居民,推广林荫路建设。

  (五)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推进

  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推进控污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综合防治技术,提高生物农药和物理措施治虫的比例,积极引进、控释肥等农业新技术,加强循环农业技术的示范和推介,逐步把我区农业引向循环经济发展轨道;认真做好农村改厕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农村能源结构得到优化。至2010年底,全区建成农村户用沼气1.05万户,总池容约8.4万m3,年可产沼气约 675万m3,折合相当于0.48万吨标煤,可满足1.23万农户全年生活用能,使我区农村能源结构得到一定的优化。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持续深化。北洋河道经过一、二期的综合整治24.5公里,提高了防洪排涝标准,达到河宽水畅、排涝通畅、堤防稳固、有效保洁、水环境改善,再现荔林水乡特色,提供了良好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的目标。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65亩,完成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3条。实施乡村河道清淤工作,共完成河道清淤248公里。取缔、搬迁、整治 了辖区内木兰溪、石盘水库的重要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

  (六)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洪涝干旱灾害防御工程方面。成功防抗了7场暴雨洪水和18次台风的袭击或影响,库、堤、闸、坝安全度汛,安全转移妥善安置人员5.7多万人,实现了“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成功抵御了2007年夏旱和2009年秋冬连旱,解决西天尾林山村、象峰村2000多人人饮困难,确保城镇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保障工业、农业不减产。林业生态防护工程方面。全区四个乡镇两个办事处都列入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范畴。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在西天尾镇、新度镇、北高镇的重点区位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7335亩,幼林抚育7335亩,封山育林9420亩。灾害性天气预报工程方面。气象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市建成了50个自动气象站,站网格局约10公里,形成了布局合理、点面结合,较高时空密度的地面气象监测网。开展了数值天气预报解释应用为基础的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初步建立了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的精细化预报业务。海洋灾害防治工程方面。建立健全了以区长为核心的海洋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初步建成了各项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等信息发布服务网络,积极应对各项海洋灾害。依托莆田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大对兴化湾的海洋环境和水产品质量的监测。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会,不断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农畜产品疫病防治工程。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每年制定出台《莆田市荔城区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和《莆田市荔城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开展两次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集中监测,开展新增补栏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全区重大动物疫情稳定。

  (七)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体系得到完善

  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添置了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和污染防护装备,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形成了水、气自动监控和110联动群众环保投诉受理系统为一体的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提高了环境监管水平和联动能力。圆满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研究。积极开展流域生态下泄量、湖库型水源地藻类控制技术等课题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建立生态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领导,统筹解决生态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部门、地区间的行动。落实各镇街和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任务,形成区、镇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务实高效的管理决策系统。

  建立生态区建设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环保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考核,推行生态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审计,建立约束机制;每年组织对各部门、各镇街生态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形成年度工作评估报告,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生态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生态区建设与国家生态区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区建设部分指标与要求差距较大,主要有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化肥施用强度(折纯)、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等指标有较大差距。二是宣传不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对建设生态区的思想认识不足,缺乏组织构架,没有制定年度计划,创建工作缺乏系统性和有效性。三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区、80%国家级生态乡镇和80% 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中心城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尚未启动。四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三产比重偏低,城区化水平偏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五是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压力较大。六是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恢复与保护不力,破坏与保护并进,在局部地方,保护跟不上破坏。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偏低。七是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仍然是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区内河水质达标率还达不到目标要求。八是维护生态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还不适应要求,应对能力不足。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区生态区建设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面临机遇

  一是加快建设“两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已成为国家重大决策,总体上有利于我区加快生态区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并将其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国家势必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政策和资金支持,将为我区生态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海西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政策效应日益强化,有利于我区加快生态区建设,提升生态发展优势。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了海西的战略定位,要求福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为我区加快生态区建设创造了有利契机。三是区委、政府将建设宜居荔城作为“十二五”的工作重点,有利于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快生态区建设。“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率先跨越、宜居荔城”发展战略,推进构建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建设工业发达、商贸繁荣、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宜居创业城区蓬勃崛起的关键时期。我区“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率先跨越、宜居荔城”的发展目标;提出,全力推进“12345”的发展重点,基本建成“一区两地三中心”,不断提高城市经济富裕度、社会文明度、环境优美度、公共安全度、生活便宜度和资源承载度,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努力把荔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行、宜游的滨海宜居城区。这对荔城新时期的生态建设提出高标准要求,为生态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四是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为生态区建设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舆论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各界环保人士更加自觉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公众环境健康要求和生态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各界逐步形成了参与生态区建设的政治和社会需求,为生态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区委、区政府提出“率先跨越、宜居荔城”的发展目标,要求抓住难得历史机遇,推动荔城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在能源资源短缺、环境容量较小、节能减排压力大的形势下,如何推动荔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将成为生态区建设面临的重大挑战。二是减排空间有限。荔城区工业基础薄弱,减排基数较小,与“十二五”期间加快兴化湾南岸重工业发展相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缺口较大,矛盾突出。三是我区作为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启动兴化湾南岸规划建设,承担着加快发展的重任,依托港口优势临港产业将进入加速集聚发展的新阶段,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临港产业项目将陆续布局建设,如何妥善处理加快经济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防范环境风险,将成为生态区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四是我区北部生态经济区是莆田市良好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山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缩小与沿海地区发展的差距,将是生态区建设需要破解的重大难题。五是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是“十二五”时期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需要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在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防止城区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营造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也是生态区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荔城生态区建设规划》,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促进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立足点,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步伐;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增强荔城生态发展优势,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生态环保家园,为全面建成国家级生态区、建设滨海宜居城区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系统性原则。应用系统的观点整合区域资源优势,把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提高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兼顾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效益,促进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发展效益的整体提升,确保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生态过程的连续性,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和谐。

  ——科学发展原则。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树立低碳、绿色发展理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

  ——共同参与原则。强化全社会生态建设的责任,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坚持市区一体,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合力和良好氛围。

  ——统筹协调原则。把统筹兼顾作为推进生态区建设的根本方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城乡发展相协调、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特色创新原则。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抢抓机遇,立足荔城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荔城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全面落实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指标要求,在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等四大重点领域体现活力荔城、富裕荔城、绿色荔城和幸福荔城的特色。

  三、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荔城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起以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为支撑,以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为重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和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生态经济体系。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2014年获得国家级生态区的命名,建成“较宜居城区”。

  ——环境质量保持先进水平。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机动车尾气污染基本得到治理,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功能区标准。

  ——绿色产业强区明显展现。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生态效益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基本确立,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第三产业优质化,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指标全面完成,低碳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审核在工业企业中普遍实行,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生态安全保障坚实完善。“四绿”工程扎实推进,“森林莆田”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蓄积量达12.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5%,森林固碳、涵养水源等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以上。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完善。

  ——城乡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态示范创建取得重大进展,到2014年,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全区80%的乡镇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区80%的行政村完成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全面达到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指标要求。城镇供水、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与绿色系统更加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0%以上;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超过9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 以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效显著,农村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的优美环境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民心。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广泛普及,干部综合考评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化机制及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表2:荔城区生态区建设“十二五”主要目标

序号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2010

实际值

2014

年规划值

2015

年规划值

说明

经济 发展

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经济发达地区)

元 / 人

≥8000

8286

13000

1.4 万以上

约束性指标

2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 / 万元

≤0.9

0.64

0.62

0.6

约束性指标

3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 3 / 万元

≤20

70

≤20

< 20

约束性指标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5

0.55

≥0.55

0.65

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60

45

65

65

参考性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5

森林覆盖率(丘陵区)

%

≥45

36.9

≥45

≥45

约束性指标

6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20

17.8

20

≥20

约束性指标

7

空气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标率

SO2:100

NOX:100

PM10:95.9

达标率

SO2:100

NOX:100

PM10:100

达标率

SO2:100

NOX:100

PM10:100

约束性指标

8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木兰溪: 85.7

城市内河: 75 ,且劣 V 类水质占 25%

木兰溪: 100 ,城市内河: 100 ,且无劣 V 类水质

木兰溪: 100 ,城市内河: 100 ,且无劣 V 类水质

约束性指标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近岸海域功能达标率 75%

近岸海域功能达标率 85%

近岸海域功能达标率 ≥90%

9

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 52.2

交通干线: 67.9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 / 万元 (GDP)

约束性指标

化学需氧量( COD )

< 3.5

2.29

< 3.5

< 3.5

二氧化硫( SO 2 )

< 4.5

2.46

< 4.5

< 4.5

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达到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11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0

73.6

≥80

> 80

约束性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率

≥80

30.2

≥80

> 80

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73.6

≥ 90

> 90

约束性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42.3

≥ 90

> 90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12

12

≥12

> 12

约束性指标

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50

36

≥50

> 50

参考性指标

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85

95

> 95

参考性指标

1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5

83

95

> 95

约束性指标

17

化肥施用强度 ( 折纯 )

千克 / 公顷

< 250

999.68

246.36

< 250

参考性指标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100

100

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85

≥95

> 95

参考性指标

20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重

%

≥3.5

2.4

≥3.5

> 3.5

约束性指标

社会进步

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5.74

7.5

7.5

约束性指标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95

76.5

> 95

> 95

参考性指标

  第三章  功能分区

  生态功能分区是确定生态区建设总体布局的依据。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土地利用与行政区划现状,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将规划区分为若干个功能区,追求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区域经济特色发展、生态功能多样化、生态景观优美。

  一、主体功能区规划

  《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按开发方式将福建的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适度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层级,分为国家级、省级两个层面。

  主体功能上,按照《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荔城区为重点开发区域。坚持优化生产力布局与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有机衔接,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和国土利用,全力推进“12345”的发展重点。加快建设一个荔城新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跨过木兰溪,建设新城区,建成区行政服务中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构建宜居荔城核心区。着力打造两个千亿园区。以黄石工业园区为基础,以兴化湾南岸开发为依托,加快拓展北高工业腹地,为打造以制造业为主的千亿园区而不懈努力;以工艺美术城、鞋业服装城等产业平台和海峡国际商贸城、建材家居城等大型专业化市场集聚为基础,承接莆田交通枢纽中心的辐射带动,打造年交易额上千亿的现代商贸物流园区。集中建设三大城市综合体。依托区位、人流、物流、信息流集聚等优势,加快黄石板块建设,建成莆田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依托壶山兰水自然风光,加快木兰溪沿岸开发建设,逐步形成莆田未来城市的新地标;依托荔城经济开发区和生态人文资源优势,加快西天尾小城镇建设,建成莆田城市的“后花园”。重点培育四大百亿产业。发挥莆田鞋服城、工艺美术城、闽中食品工业园、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重点培育鞋革服装、工艺美术、食品医药、机械化工四大产业,力争到2015年,鞋革服装产业产值超300亿,工艺美术、食品医药和机械化工产业产值各超100亿。全力实施五大百亿工程。坚持重点项目带动、消费投资拉动,力争五年内工业项目投资上百亿、商贸物流投资上百亿、城市建设投资上百亿、基础设施投资上百亿、民生领域投资上百亿。

  点状上,按照《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我区列入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壶公山森林公园,为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自然文化遗产切实得到保护。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二、生态功能区划

  加强对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和管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应与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保持一致,区域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与建设项目布局应以生态功能区划为指导。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拟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生态功能区划和功能定位要求,不得造成生态功能的改变与破坏;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环境部分应以生态功能区规定的生态功能为准。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推进建设布局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功能划分和生态环境容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北山区重要饮用水源和农业生态功能小区

  范围:西天尾中北部地区

  本小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方向是:按饮用水要求保育石盘水库及其集水区,禁止在库区内游泳、网箱养鱼等污染水体的活动,建设和恢复库区草、灌、林植被生态系统。把集水区范围的所有林地都划为公益林进行管理,扩大有林地面积,改善树种结构,加大对天然林的保护,提高集水区的水源涵养能力。对库区周围的采石场进行整治,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发展生态农业,重点抓好名优枇杷生态果园基地建设,扩大特色水果种植,建设生态农业,发展无公害的、绿色食品等,尽量消减污染物外排量,减轻水污染负荷。

  其它相关任务:①加强动植物保护工作,维护和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②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加强南少林景区建设与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防止旅游业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③加强对已关闭采石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及时恢复植被,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保护附近水库水质和九华山等旅游景点不受污染或影响。④加强区内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力度,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东北部工业和农业生态功能小区

  范围:西天尾镇南部、拱辰东北部

  本小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方向是:①合理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金属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开展集中供热的示范园区建设。②按规划建设集镇区(西天尾镇、拱辰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居民集中区,与工业园区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并加强垃圾及污水的无公害化处理工作。③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控工作;适度发展旱地农业,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整治,实现综合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化工程建设。④加强国道、福厦高速公路周围一重山范围之内的植被保护,以及交通干线视域景观建设。⑤加强对延寿溪的水质监控。

  (三)西北部城市功能小区

  范围:拱辰街道西部、镇海街道

  本小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方向是:①按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合理布局居住、商业、交通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绿化面积,为建设新型城镇打下基础。②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垃圾转运站,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污染。③ 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生态城市,中心市区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积极推动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加强对重点文物如三清殿、古礁楼等地保护。④加快发展商贸业,大力度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餐饮娱乐业,挖掘提升传统饮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业、城市第三产业,如金融、商贸、房地产、环保产业等行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第三产业服务体系。⑤大力发展城市郊区型农业,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防止农业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治理,实现综合利用。⑥加强对木兰溪的水质监控。⑦加强324国道、新福厦高速公路绿化带建设和木兰溪流域及城市范围内的视域景观建设。

  (四)中部农业生态功能区

  范围: 新度镇、黄石镇

  本小区生态保护盒建设重点方向是:①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尤其是应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实现综合利用;发展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推广有机化肥,特别是大面积的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工。②按规划开展城市、集镇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做好工业污染治理和城镇垃圾简易堆放场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建设黄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防止环境污染,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生态效益型工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控,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力度。③加强对福厦高速公路、福厦铁路周围一重山范围之内的植被保护,严禁矿山开采,已开采的应在一定时间内关、停、并、转,防止水土流失。④加强对宁海桥、镇海堤等历史文物保护区的管护,防止人为破坏和旅游业带来的污染。⑤加强海堤监护、营造护堤林带,防止洪、潮灾害的发生。⑥加强对木兰溪感潮段的水质监控。⑦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加强壶公山深林公园建设与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防止旅游业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⑧按饮用水要求保育红山水库及其集水区。

  (五)南部农业与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

  范围:北高镇

  本小区生态保护盒建设重点方向是:①积极发展旱地生态农业、生态养殖模式,加大农田有机肥的使用,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减少农业自身污染。②对沿海防护林网进行重点监护,对林网断带进行植树造林,完善防风固沙林网和防岸林网建设,防止滨海风沙危害和石漠化的发展。③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规划进行开采,加快东山、坑园、美兰等采石场的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监管,科学开发矿山,防止水土流失。④按规划进行生态集镇建设,加大力度提高集镇污水、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污染环境。⑤ 加强海堤监护,营造防护堤林带和围垦去防洪、防潮、防涝的防御体系,合理布局周围垦养养殖区的养殖品种和密度,防止养殖业自身污染。

  (六)兴化湾滩涂浅海养殖与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

  范围:兴化湾荔城区海域

  兴化湾海域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方向是:①加强水产养殖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滩涂湿地,调控养殖规模,维护其生态平衡,防止养殖污染。②保护海域水产资源,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捕捞方式,严禁炸、毒、电鱼,认真执行休鱼期制度,促进资源恢复。③严格控制陆源、河口源污染物排放,防止赤潮的发生,维护海区良好生态环境。④做好码头、港口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限制港区附近的海水养殖,保证航道和港建的正常进行。⑤加强船舶油污治理和废水排放的管理,保障锚地正常使用,防止海洋倾倒及外来物种的入侵。

  第四章  重点建设领域和主要任务

  围绕构建生态区建设“六大体系”,统筹安排生态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繁荣生态文化、增强生态意识,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努力把荔城建设成为具有发达生态产业、优美自然生态环境、完善生态社会支撑体系的滨海宜居城区。

  一、生态经济建设

  以生态理念提升发展三大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中把好资源环境关,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加快构建低消耗、少排放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一)生态农业

  1、 大力开展安全食品生产。绿色食品是按照生产方式生产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无公害食品是采用安全生产技术生产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是良好农业生态环境的体现。主要建设内容:按绿色食品标准建立一批名、特、优、稀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成为我区农业的重要产业和优势产品群。依托现有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推动优质米、食用菌、水果、畜禽和蔬菜等农产品形成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至2015年,建设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基地(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牧等)500公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认证20个,“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达5个。

  2、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菜)’模式”、“庭院经济综合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一是大力推广沼气发酵无害化处理技术,将畜禽生产环境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大畜禽生产环境治理力度,对畜禽养殖户进行环境治理的标准化改造,至2015年,农村沼气用户发展到12000户,彻底改变传统养殖脏、乱、差的状况;二是大力推广“畜-沼-果(菜)”等生态可循环发展模式,促进以农养畜、以畜促农、农牧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至2015年,新增示范推广“猪—沼—菜(果)”生态模式6000亩,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解决动植物病虫灾害,畜禽水产品药物残留与卫生质量,大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硝酸盐污染等问题,健全农畜禽水产品生产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控点的覆盖范围,大力开发生物有机肥料加工、生物防治与绿色控害技术,积极研发高效、低毒、无残留的生物农药,引进和引导开发新型药械,提高农药利用率。进一步规范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释放安全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产地监测网,完善动植物疫病诊断监测系统、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监控体系、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疫苗及其保存运输冷链系统。

  (二)生态效益型工业

  1、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实施轻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并举战略,加快兴化湾南岸临港产业带建设,努力构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严把项目建设的资消耗关与环境保护关,提高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严控高消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积极发展低消耗、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纺织、轻工、建材、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提高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以能力。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2、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形成新的产业支撑主体,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5年,全区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20%左右。加大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污泥资源优化处理、噪声与污染治理技术设备等,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扶持一批有特色和优势的企业、高新技术设备和产品,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3、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一是提升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明确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和导向,引导和鼓励园区外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落实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和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实现园区废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推动工业园区经济良性发展。着力推进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所有工业园区按上级要求完成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或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完善清污分流系统,实现工业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鼓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产业化运作,支持各类经济实体投资建设、运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分期分批实施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选择条件相对成熟区域,建设一批循环型园区,鼓励区域、企事业单位开展ISO14001体系认证。二是加快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结合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引导企业进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推进基地、园区集中供热和能量梯级利用,加快基地、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的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荔城经济开发区及区内3家企业列为省级示范。

  4、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在化工、电力、造纸、食品、钢铁、建材等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业及漂染、电镀等重浸染企业较为集中区域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及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术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物排。“十二五”期间计划1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生态旅游业

  1、绿色生态旅游。依托壶公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南少林景区及“壶山兰水”生态旅游资源,规划建设以南少林寺为核心,以紫霄怪石、九华叠翠、九牧祖祠、闽中工业景点为组成的武术文化古迹生态旅游区;以壶公山为核心,以万科广场、延寿溪及两岸荔枝林和荔城新区为依托的壶山兰水生态旅游区,打造海峡西岸知名的以山水观光为主的生态旅游产品区。整合开发建设以镇海堤、梅妃故里、宁海桥、戚公祠为组成的工艺美术文化旅游区,扩大景区体量,形成统一的、合理的旅游线路。整合陈国柱故居、九华山等景点,推进红色文化旅游与绿色生态旅游的结合。

  2、蓝色生态旅游。依托兴化湾,建设以五候山仙女洞为重点的祈梦文化旅游景区,初步形成以海为主线,以生态为灵魂,以休闲度假为主体,以康体保健旅游为特色的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四)现代服务业

  1、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为龙头,依托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区服务业基础设施,注重企业主体和管理人才的培育,努力构建我区多功能现代服务业产业群。到2015,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争取达到40%以上,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比重不断增加,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使服务业成为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引擎。

  2、大力发展商贸业。扶持培育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增加限上企业的数量和比重。加快建设海峡国际商贸城、建材家居城等大型商场、专业市场,推进德盛兴汽贸城、湄洲湾家居建材城等项目前期工作,改造提升福厦路汽车销售产业,打造莆田汽车销售集散中心。推动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式,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流通业。

  3、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大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壮大本地物流企业,重点引进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业在三产中的比重。重点建设兴化湾化南岸临港物流带;大力推进黄石商贸物流园等大型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建设海峡国际商贸城物流中心、青山物流中心等项目,形成辐射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

  4、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报刊服务、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重点建设西天尾文化创意产业园,促进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形成,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

  (五)循环经济

  1、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循环环境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资源产业、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作为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评价内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量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展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2、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点支持大宗废弃物煤矸石、粉煤灰、石粉、脱硫石膏等应用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和产品多元化的利废建材企业。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利用,加强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等重点行业的节约原材料工作,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产品、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大对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电子产品的再生利用。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整合、改造、规范和提升现有回收体系,以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形成社区回收站点、规范化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紧密结合的回收体系。

  3、加快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基地和园区建设。结合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引导企业进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推进基地、园区集中供热和能量梯级利用,加快基地、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的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荔城经济开发区、3家企业列为省级示范。支持华润集团开展兴化湾南岸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前期工作。

  4、积极开展碳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和石油使用比重,增加天然气、风能等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管网和供气站等配套设施;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耗,降低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制定碳减排工作计划。加大节能降耗投入,鼓励发展低碳产业。注重源头控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5、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在化工、电力、造纸、食品、钢铁、建材等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业以及漂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较为集中区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城乡宜居环境建设

  推进生态城区、生态村镇(街道、社区)、绿色创建工作,构建协调和谐、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区”、“国家园林城区”和“国家生态城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一)推进生态城区建设

  围绕“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建设生态环境家园,打造滨海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区步伐。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密度、建筑物密度,保护并适当扩大城市绿地、水体面积等开敝空间,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环境运营设施产业化,构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加快构建城市景观体系,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深刻内涵和科学价值,以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为依托,充分发挥世界遗产、国家遗产、风景名胜区资源优势,以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基础,构建资源类型多样,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生态城市。建设包括木兰溪滨江新城、莆田火车站站前片区、盘龙山庄、总部商务区、荔城新区政中心片区等5个宜居城区综合体。

  (二)推进生态村镇建设

  持续开展卫生整治。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卫生知识,培养村民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卫生环境。认真抓好垃圾清运处理、污水排放治理、村庄杂物清理、中小河流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四害”消杀控制、农村厕所改造等工作。健全镇、村两级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加强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实行农村卫生环境保洁的常态化管理。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分步实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镇区、工业小区和人口密集村排放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进行集中处理,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表3:荔城区创建国家、省级生态乡镇时间表

任务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合计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荔城区

1

0

2

1

2

2

0

2

5

5

  表4: 荔城区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时间表

2011

2012

2013

合计

荔城区

34

36

22

92

  (三)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扎实推进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为重要载体的绿色创建工作,强化对社区、学校环境质量专项治理,做好社区和学校的绿化、美化、净化、静化工作,逐步建立环境优美、舒适安宁、生态高效的社区、学校环境。到2014年,全区创建各级绿色学校达学校总数(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中专)的25%以上,其中省级绿色学校与市级绿色学校的比例不低于1:4,市级绿色学校与县区级绿色学校的比例不低于1:3。5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的要求,其中省级绿色社区与市级绿色社区的比例不低于1:5,市级绿色社区与县区绿色社区的比例不低于1:3。

  三、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注重源头控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健全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1、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福建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把节能指标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节能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减排责任和减排成效列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绩效考核,完善减排项目通报制和减排工作落后的单位实行预警机制。加强责任考核,一年考核一次,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执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实的,实行问责制,对失职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十二五”各项目标。完善减排工作惩戒办法,将减排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创先和企业融资、环境信用登记评定的重要依据,完善减排未完成地区的区域限批制度。

  2、严把节能减排源头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项目建设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制定实施重点耗能设备和能效限定标准、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督促和引导生产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相关标准。把总量指导作为环评审批的潜质条件,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能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求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3、加大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年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防治高能耗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淘汰落后产能的设施装置拆除等后续工作,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4、推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活动。政府通过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开展具有示范性质的社会节能工程,如绿色照明工程、节能增效工程、清洁汽车行动等,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

  (二)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1、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监管。以化工、建材、轻纺等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强监管。开展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督促。尤其要加强对用电大户的能耗监管,对能耗有异常波动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推动三棵树等重点企业开展能效水平达标活动,以国际、国内和省内先进水平为标杆,降低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吨标准煤,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2、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认真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各类项目,继续推进后海风电等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如期发挥效益。

  3、强化电力科学调度和需求侧管理。加强电力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促进电力企业做好机组维护,确保机组出力和稳定安全运行;科学制定调度方案、确保迎峰度夏的电力供应;优化火电调度,科学制定全区序用电方案,做好移峰填谷和负荷转移;配合推进电网建设,消除电网“卡脖子”现现象。加强全社会和工业用电管理,提高企业、政府和全社会的节约用电意识,严格控制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用电,杜绝电力浪费现象。加快淘汰低效照产品,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

  (三)深入推进污染减排

  1、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通过总量控制,推进工业、生活、畜禽养殖、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成宏观层面环境形势基本面持续趋好。2015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在2010年基础上持续下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2、加强生活污水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继续扩建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重点抓好省级、市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挥减排带动作用。加强工业集控区污染治理力度,对已建污水集中处理的污染集控区,要进一步配套管网,完成清污分流系统,实现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将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区内企业排放符合接管标准;未实行集中处理的要抓紧完成集中治理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建成集中治理设施。抓紧完成入园企业的清理整顿,对未经环评、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理。

  3、加大污染减排政策和管理力度。继续发挥减排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逐年提高减排专项资金占财政部门预算的比重。完善减排资金补助政策,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补助电价等措施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营造公平、公开的减排激励机制。加强治污设施包括环境基础设施的监管,提高运行效率。

  四、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要求,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一)林业资源

  1、全面启动森林经营工程。全面启动森林经营,强化科学经营管理,构建书中多样性、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增强林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十二五”期间,至2015年,全区有林地面积达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新建基干林带建设10公里,沿海防护林造林11000亩,幼林抚育11000亩,封山育林9000亩。

  (二)海洋资源

  1、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机遇,着力先行先试、跨越发展,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遵循陆海经济互动和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以闽台海洋经济交流合作为契机,以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综合利用滩涂资源,加快海洋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发展海洋渔业、临港工业、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等海洋产业,培育和发展海洋能源业、海洋药业、海水利用业、海洋文化与信息服务业等海洋新兴产业,进一步扩大海洋经济总量,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25亿元左右,占全区生产总值5%以上。

  2、加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控制和压缩近海捕捞强度,继续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和伏季休渔制度,积极发展外海生产,推动渔船“小改大”、“木改钢”试点工作,拓展远洋渔业,开发新渔场。结合无居民岛的封岛保护,积极开展资源放流增殖,规范对虾、黄鳍雕、青蟹等品种的放流增殖活动,保障水生生物安全,保护和增加渔业资源。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努力恢复近海海洋生物资源,提高海洋生物物种多样性指数。加强重点渔场、河流出海口、海湾、滩涂等水生资源产卵场、幼鱼孵化场和索饵场的繁育区保护,强化其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及生态环境修复。加强外来海洋生物物种的引进管理,防止外来水生生物病害入侵。

  3、加强海洋岸线资源保护。统筹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海洋岸线,加强对海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与管理,提高岸线资源使用效率,坚持深水深用、远近结合、综合开发,优先考虑大型深水泊位岸线,加强平海湾重要岸线的战略预留。岸线后方纵深500一1000米范围内作为码头岸线进行控制,严禁非赖水项目的岸线功能占用,同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留群众生活、旅游岸线的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严格围垦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滩涂资源得到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建成“精品工程”。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开发相协调,科学论证、统一规划、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禁止有可能造成海洋水动力发生重大改变和重大生态影响的围填海工程。

  4、注重海岛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对无居民海岛实行“先保护、后开发”,鼓励因岛制宜,科学选择开发利用模式。严格限制和控制填海连岛、炸岛炸礁等严重破坏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等粗放型、低层次的开发活动,引导低碳环保高新技术的应用,科学合理布局海岛产业,实现分类开发与保护岛屿资源。严格保护特别保护类无居民海岛,严格限制岛礁及其周边海域的开发利用活动,避免和减少人为活动对海岛岸滩地形、岸线形态、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按照特殊保护岛屿、保护岛屿和适度开发岛屿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禁捕管控制度,对在海岛周边海域的非法采砂、违法捕捞等行为要给予严厉查处,保护海岛自然资源。

  (三)土地资源

  1、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153.33公顷以内。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7604.44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对农业结构内部调整的引导,禁止农业结构调整破坏土地耕作层,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的方向进行。同时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耕灾毁耕地。力争在规划期间将因灾害损毁减少的耕地面积控制在160公顷以内。

  2、保质保量补充耕地。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支持生态脆弱区耕地整理,大力推进木兰溪流域两岸、福泉高速公路沿线、南北洋平原和沿海台地区土地整理工程的实施。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不少于473.33公顷。适度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的开发利用,科学实施沿海滩涂围垦。规划期间,通过实施北高澄峰沿海滩涂围垦工程补充耕地266.67公顷。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120公顷以内。

  4、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建设与保护并重,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宜居城市的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加强对壶公山省级森林公园、九华山-南少林森林旅游区、木兰溪、延寿溪、南北洋荔林水系的保护,形成以森林、水环境生态体系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保障。规划期内,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53%以上。坚持治理和保护并举,因地制宜地推进木兰溪沿岸生态林、南北洋水系荔枝林、沿海防护林带、水源涵养林和农田林网建设,实施小流域国土综合治理,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检测制度,严格禁止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拓展城区可持续发展空间。以主城区为中心,加快旧城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并往北向西天尾拓展,整合促进荔城经济开发区发展。往南建设玉湖片区,同时跨过木兰溪,联合新区政中心、海峡国际商贸城、莆田工艺美术城和黄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南部新城,发展现代商贸物流,形成中心城区“一心两城”组团发展的用地布局。

  (四)水资源

  1、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和河道管理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促进社会监督,努力改善水资源质量和水生态环境。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管理,对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控。开展重要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工作,严格控制入河入库排污总量。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河道保洁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地下水普查,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继续推进河道清水、绿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2、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加快木兰溪水源综合利用规划建设,实施玉湖、东阳湖、木兰湖、江东湖、溪白湖和人工湖工程建设,增加水域面积4平方公里。开工建设西天尾镇林山村林泉水库和象峰村三溪口水库,实施石盘水库改扩建工程,提高供水能力。实施黄石、新度、北高、西天尾等四座水厂的技改与扩建,日供水规模增加7.5万吨。继续实施西天尾、北高等10片山地水利工程,新增灌溉面积6330亩。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有效改善,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全区生活与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

  3、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木兰溪重点流域和延寿溪等重点支流以及石盘水库、红山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强制性保护和整治,实施主要溪流(库区)等敏感区的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实施流域源头及溪流两侧生态林保护工程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禁止在溪流沿岸和水库周围开山采石和圈养畜禽,控制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供水标准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继续以保障人饮安全为第一要务,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载体,通过建立旱情监测系统,实施水源配置工程,对水资源进行科学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进一步解决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水资源短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全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20立方米以下,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02万亩,农业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取水许可计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要和取水较大的取水用水户实行实时监管。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大生活和生产节水器具与工艺推广普及力度。

  (五)矿产资源

  1、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对国家、省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矿种实行总量调控,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矿山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

  2、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历史遗留的矿山(闭坑、无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0%以上;新(扩)建、生产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治理;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铁路沿线两侧)、沿溪木兰溪、延寿溪干流两岸、环城(建成区边缘)矿山全面进行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

  3、加强海洋矿产资源保护。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海砂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海砂开采必须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和《福建省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完善海砂开采临时用海管理机制,推进海砂开采权市场化配置工作。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为前提,在重要的鱼类洄游通道、索饵场、越冬场、产卵场和栖息地、海洋水生动植物养殖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防护林带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海域禁止开采海砂。

    五、生态建设和保护

      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大力推进“森林荔城”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使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实施“四绿工程”

      1.大力推进绿色城区建设。围绕“打造滨海宜居城市”这一目标,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绿化模范县(单位)为载体,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加快城市和县城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构建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加快城区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提升面城“两山”(壶公山、九华山)绿化水平,营造北洋水系荔枝绿色美景,推进开发区、军营、校园绿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区创建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区1个,绿色工业园区2个,绿色军营2个,绿色校园18个,绿色社区2个。到2015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2、大力推进绿色村镇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及生态文明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加强农村古树名木、自然风貌的保护,搞好乡镇建成区、住宅集中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加强农民公园建设,为农民工提供休闲活动场所。到2015年,全区镇(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18.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提高到5.5平方米。“十二五”期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3个,绿色村庄32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4处,基本实现每个镇街50%的行政村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3、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开展“绿化林荫道,造福兴化人”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公路、铁路等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对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绿化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到2015年,全区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县乡道绿化里程绿化率提高到6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区完成公路、铁路绿化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192.62公里,其中:铁路绿化18.17公里,高速公路绿化23.85公里,国省道绿化30.60公里(其中国道7.70公里,省道22.90公里),县乡道绿化6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60公里。

      4、大力推进绿色屏障建设。大力推进我区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溪(木兰溪流域一重山)、沿库(红山水库、石盘水库一重山)、沿海(临海山地一面坡、沙岸从海水高潮位向陆地延伸200米、泥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100米),环城(城市周边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打造成具有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到2015年,全区沿路、沿海、环城一重山的宜林地绿化程度达到90%以上,沿溪、沿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区完成“四沿一环”造林绿化7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184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造林3816亩),封山育林9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0亩。完成基干林带建设20.4公顷, 纵深防护林779.6公顷。到2015年,全区海岸基干林带建成长度73.29公里。

      (二)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

      实施南少林、壶公山二小流域和红山、石盘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溪流两岸、水库周边等敏感区的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实施流域源头及溪流两侧生态林保护工程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禁止在溪流沿岸和水库周围开山采石和圈养畜禽,控制水源污染。建立健全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河道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遏制南北洋水生态环境恶化。推进黄石、北高等乡镇节水灌溉工程。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林业重点工程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壶公山森林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南少林寺一重山的林分改造,做好封山育林,严禁非法采伐林木。至2012年,南少林寺周围及九华山沿路一重山全部实现绿化。推进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跨流域、跨区域、跨隶属的生态协同保护机制。

      (三)加强重要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强天然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建设木兰溪河口与下游湿地等项目。加强木兰溪、延寿溪生态廊道建设和企溪、赤溪、后卓溪、东郊河、洋埕河等河道整治,重点保护两侧荔枝林带,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及实施措施等工作。到2014年,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

      (四)加强海岸生态系统保护

      建立海岸生态隔离带或生态保护区,加强小流域水土保持及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沿海各地要以保护海洋环境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为目标,因地制宜地建立海岸生态隔离带或生态保护区,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强化海岸生态建设。加强对海岸侵蚀地带的防护,开展海岸侵蚀监测;合理布局浅海滩涂养殖区;设立海岸建筑后退线;严禁岸滩采砂,科学设计、慎重选择建设护岸工程。协调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港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加强对具有特色的海岸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严格保护重要滨海湿地和越冬场、洄游场、产卵场等天然生物种群重要活动场所。加强沿海防护林带的建设,优化防护林带的结构和功能。到2015年,基本完成宜林海岸线造林绿化任务。

      (五)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各类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强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使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区主要溪流和饮水库区一重山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到70%,竣工验收率达到50%,全区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0%之内,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

      六、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发挥规划环评的引导作用,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一)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进一步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制定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木兰溪重点流域和延寿溪等重点支流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强制性保护和整治,实施主要溪流(库区)等敏感区的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实施流域源头及溪流两侧生态林保护工程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禁止在溪流沿岸和水库周围开山采石和圈养畜禽,控制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水污染物排放容量控制,进一步改善木兰溪流域和南北洋河道的生态环境,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争取在2015年III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制定公布《莆田市荔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及其污染防治管理方案》、《荔城区畜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莆田市荔城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2011-2015)》,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至2011年底,拆除包括东圳水库、红山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涉及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至2014年底,拆除全区禁养区内的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12-2015年逐年拆除“禁建区”内非法扩建和新建的畜禽养殖场,至2015年底,全面完成“禁建区”内非法畜禽养殖场的拆除;推广畜禽养殖污染达标治理技术模式,至2015年全面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标治理任务。

      (二)推进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

      1、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坚持海陆统筹,有效控制流域面源污染,建立健全海洋污染防治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布局海洋产业,限制高污染项目在重点海域沿岸布点、临海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实施以容量为基础、总量控制为目标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污水海洋处置的规划管理,合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坚决制止未经处理的陆上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入海湾水域,实施入海污染物集中处理,离岸深水排放。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严格控制船舶污染,预防溢油和危险品污染事故,加强港口环保基础设施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海洋养殖业要积极推广健康养殖技术,以减轻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规划建成面向全市的近海港湾、重点养殖水域和沿海城市的海域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提供自动、实时、可靠的海洋环境监测服务,严控海洋污染物排放,加强海洋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海洋倾废综合管理,促进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实施河口和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木兰溪入海河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各入海河流污染源商务排污监控和监测,减少入海污染物总量,恢复河流的自然生态功能,改善入海河口地区水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综合管理,完成木兰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重点流域截污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沿溪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等。“十二五”期间对陆源入海排污口周边海域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通过强化周边城镇、工业污染源及海漂垃圾的防治和监管,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减缓和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三)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河网整治方面。全面截污、疏浚河道、软护岸建设、引水冲刷,全面、迅速取缔在溪流、河道两岸的畜禽养殖,开展企溪、后卓溪、北渠、延寿溪、下磨溪、渠桥河、东郊河、和平河等南北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形成河畅水清岸绿。加快扩建荔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系统,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到2014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环卫设施(含公厕)建设方面,公共厕所采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的办法,加快公共厕所建设。做好大中型垃圾中转站的前期工作,完善城区小型垃圾中转站。把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强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重点加强迎宾大道、荔园路、东园路、城港大道(荔城段)、荔涵大道(荔城段)、荔港大道(高速路黄石出入口至秀屿段)等城市主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展示荔城形象。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治理机动车尾气,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宁静的环境。

      (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逐步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大农村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乡村河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工程,至2015年,新增建设“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1500户,年均建设300户,并做到人和畜禽粪便全部入池发酵,彻底改变农村传统“脏、乱、差”现象,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七、生态安全建设

      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及区域的环境安全监管。大型燃煤设施必须配套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造纸、制革、印染、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电镀、化工和重点食品、大型养殖场应配套水在线监测设备。新、扩、改建项目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开展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逐步扩大在线监测设备运营范围和项目。加大环境监管巡查、巡检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涉源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经营单位、重金属污染单位、石油化工、冶炼、造纸等企业为重点排查企业,开展环境风险筛选识别,建立重点环境风险行业普查和信息数据库,制定相应的环境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有效监管。

      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等环节的监管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设施的消防检查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溪流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认真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对产生和经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各种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储备必需的抢救器材、物资和药品,切实提高救援能力。

      3、加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海洋渔业部门牵头港口、码头、船舶污染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海湾船舶溢油应急联动机制。港口、码头、船厂必须落实防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配置设施、设备、物资。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建设完善环境监察监控指挥系统。按照《监控指挥中心建设标准》规范要求,配备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2369投诉处理系统,建成电子档案系统和重点污染源数据库等,实现全区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污染物远程实时监控。

      5、构建环境安全危机防范系统。建设环境预警体系、环境应急响应体系、环境受损区域修复体系,形成顺畅的应急监测响应、数据报送、信息通报等联动协调机制。健全应急监测管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建设市、县(区)两级应急响应和预警监测网络。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的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和生物毒性监测,增加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水源地水质状况。开展对重点工业区、重点风险源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事故易发地区和环境安全隐患点的环境情况,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准备工作。

      6、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配备完善的环境应急处置设施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全区性的环保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环保应急演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

      (二)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建设

      1、健全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六个有”(有固定场所、有信息设备、有气象协理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的要求,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健全各种服务手段,力争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全市每一个地区。

      2、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根据我区的地形和天气气候特点,在生态功能区、中小水库流域、暴雨多发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沿海地区适当加密建设6套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力争在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危险区的监测密度达到5×5平方公里,构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观测。在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集中区等建设农业小气候监测站,开展特色农业小气候监测。在雷电频发区建设1套闪电定位仪和1套大气电场仪,开展雷电监测。建立和完善区级精细化天气预报业务。以中尺度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技术和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加密自动站等监测分析技术为基础,开展精细化预报业务,重点开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短时临近预报。

      3、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在国家级、省级监测诊断业务服务产品的基础上,对我区重大天气气候事件进行实时监测与诊断,开展气候变化预估的解释应用工作,完善短期气候预测业务,丰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提高短期气候预测水平。完善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村为单位查明农村主要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建立农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图。

      4、提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建立监测、评估和预报一体化的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气象服务业务,努力提高大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开发效益和利用水平。健全现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和跨区域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区建设。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效果评估系统,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

      (三)海洋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1、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海洋防灾减灾建设,重点建设“三个渔港”、实施“百里岸线减灾”工程、加快完善“百艘渔船安全应急系统”,构建持续发展的渔业保障体系,推进黄石东甲三级渔港、北高美兰三级渔港转化升级为二级渔港,推进北高汀江三级渔港工程建设,提高渔港避风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渔港防灾减灾能力,力争渔船就近避风率达85%以上。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风暴潮漫滩预警、赤潮预警、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等决策系统的精确度,为防御海洋与渔业灾害提供有力支持。完善海洋渔业安全应急救助体系,提高海上渔船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落实沿海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以及与市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海事搜救中心外部联动应急救援机制,共同构建海上商船与渔船通讯互联机制和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协同应对海上渔业突发事件,提高搜救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推进渔业海洋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海洋灾害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抓好事故防范、灾时救援、灾后救济等环节,完善应急救助体系,对所有捕捞渔船全面安装带有防避碰、船位监测、语音通讯和报警功能的船用信息终端,为渔民提供便利、快捷的安全应急通信服务;建立渔船和渔民互助保险基金、船东互保基金和渔船海事救助基金,鼓励渔民参加保险,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加强海上救助辅助队伍建设,装备海洋渔业专业救助辅助船,组建海洋渔业应急救援后备船队,提高渔船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渔业安全救助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区、镇、村等三级联动的海洋灾害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灾害和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3、推进海洋灾害预警和防范系统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预警和防范系统建设,利用莆田“数字海洋”平台,加快建设海域空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海洋气象、风暴潮、赤潮、海啸等海洋灾害的预报和抗御决策系统,提高防灾减灾、应对海洋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沿海重点区域划定警戒潮位,全面完成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莆田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完善海洋应急预案体系,推进防台风和防海啸预警系统建设;建立近岸海域赤潮监控区,制定区、镇、村三级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提高赤潮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提高水生动物疫病诊断、疫病信息处理、预警预报能力。

      4、推进海岛防潮工程和渔港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海堤强化加固工程建设,对北高美兰、黄石东甲、北高汀江等渔港,加快建设以标准渔港为基础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重点做好围垦区域的标准海堤建设,确保海堤水闸防潮能力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5、推进风浪潮防护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沿海海堤强化加固工程建设,提高海岸防护标准,增强抵御海浪、海潮的防抗能力。抓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更新改造、农田林网等示范工程建设,调整优化树种结构,不断增强防护林抵御台风、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的能力。重点建设黄石至北高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防治滨海风沙和水土流失;修复被破坏的沿海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占有林地面积比例达30%,全面提高防护林的整体防御能力。

      (四)洪涝干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1、加强洪涝灾害防御。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健全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严格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洪防台减灾工作机制。升级优化改造洪水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开发建设水利工程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实施新区政中心、重点镇黄石、新度、西天尾、北高、商贸物流园区防洪排涝工程,促进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企溪、东郊河、延寿溪、渠桥河、和平河、后卓溪、下磨溪、红山水库泄洪通道等9条小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实施西天尾象峰、枫洋顶、水头埔三座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提高洪水调控能力;加快石盘溪、大东溪山洪灾害治理防治,提高小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启动山前、美兰等11座防洪排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推进澄峰、汀江海堤强化达标工程建设,强化沿海堤防水闸的排洪挡潮功能。到2015年城区可防御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其它重点城镇可防御30年一遇洪水,重点海堤防潮能力达2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涝达到10年一遇以上的标准,重点城镇排涝基本上达到10年一遇以上。

      2、加强干旱灾害防御。继续推进抗旱设施建设,通过开发新水源点、改造灌区配套、治理旱片、推行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逐步解决北高丘林地、新度壶公山区片、西天尾山区片干旱问题。

      (五)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建设。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林带建设力度,支持森林武警部队莆田中队建设,健全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提高森林火灾快速反应与扑救能力。“十二五”期间,新建重点林区、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点1个,增加林火监控面积50000亩,新购扑火工具、器皿1160部(台),新建生物防火林带和阻隔带80公里,巩固提高区级扑火队伍1支、重点乡镇扑火队伍3支。到2015年,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控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力度。“十二五”期间,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监控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一些先进实用的野外调查作业工具和内业数据处理系统。至2015年,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86%以上,有效防治率达89%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六)农林水产疫病防治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以区农业检验检测中心为骨干,以乡镇、农产品生产基地为补充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扩建荔城区农业检验检测中心,完善业务办公环境;配齐、更新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检测设备,力争设备的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充实壮大农业检验检测队伍,人员素质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要求;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技术储备;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项目工作提供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保障和咨询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2、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充实壮大区、镇两级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镇(街)畜牧兽医站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管理,充实、更新村级动物防疫员,改变队伍年龄结构,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队伍素质。

      3、加强水产疫病防治。强化水产品区市场管理,加强监督,防止有质量安全问题的水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市民健康;加强质量检验结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质检设备、加强检疫人员培训,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质量检验体系,为搞好水产品质量管理奠定基础。加强养殖全过程管理,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组织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纠正不规范行为;加强水产病害监测,做好重大水产疫病防治和监控工作。

      (七)地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1、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北高砂层应力仪监测和数据分析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发挥群测群防作用,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体系;增强建构物抗震能力,民居工程按照7度设防, 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口比较密集场所必须按照8度进行设防;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与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定期普查制度,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加强监测、预警措施。加大隐患整治投入力度,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处理按照治理、避让搬迁成本等因素,适宜治理的进行治理,适宜搬迁的实施异地避让搬迁。落实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镇街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八、生态文化建设

      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创建生态文化载体,提高全民生态文化意识。

      (一)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把开展生态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摆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位置,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作用和媒体、学校的优势,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教育活动。

      1、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围绕生态市建设,在党政机关举办生态环境讲座;将环境保护知识、生态城市建设内容、可持续发展理论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管理干部院校的培训计划;教育部门要针对大、中、小学教育的不同特点,把生态环境保护列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的生态环境意识。

      2、加强生态文化宣传。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宾馆为载体,通过媒体、网络和展示场所等多种渠道,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保护母亲河日、科技周、植树节等时机,组织开展论坛、讲座和竞赛等活动,在全社会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3、加强生态文化服务。发挥群艺馆、文化馆(站)和国有文艺院团在推动群众文艺创作和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作用,以春节、元宵、端午、国庆和中秋等传统重大节日为重点,大力挖掘文化内涵,精心组织莆仙戏现代文明小戏、曲艺、舞蹈、音乐、书法、美术和摄影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体现生态文明的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全市性大型文化艺术节庆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把生态文化融入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以及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等不同类型文化活动。

      (二)构建生态文化载体

      1、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认真做好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启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莆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和研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采取培养传承人、授予称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抢救扶持莆仙戏、十音八乐、车鼓、大鼓吹、闹元宵、游灯等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族民间艺术,特别是保护、弘扬、扶持并创新具有环境道德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莆田历史文化特别是妈祖文化,着力打造妈祖文化品牌。

      2、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数字影院等文化建设工程,完善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图书馆(室)、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服务功能,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推动单位内部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新闻、电视、广播、图书等媒介,宣传生态文化。

      (三)培育生态文化体系

      1、倡导管理生态文化。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营造友好、高效、公平、文明的环境;探索研究以绿色GDP为主的经济核算体系和以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为核心的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生态优先的政府科学决策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生态城市建设格局。

      2、培育企业生态文化。以新兴工业体系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在工业园区和企业培育产业生态文化,培养爱护自然、节约资源、循环再生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引导企业的活动方式和产品功能向产品绿色化、服务人性化和环境友好化方向转变。建立绿色技术创新的企业文化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生态文化形象设计,通过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和实施清洁生产,树立绿色企业的生态文化形象。

      3、推动社区生态文化。社区是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层载体,结合开展生态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生活方式,建立一支热心社区活动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绿色家庭,开展富有成效的环保活动,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区生态文化氛围。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建设生态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从组织领导、政策资金、法制监督、科技支持、加大宣传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组织领导保障

      (一)纳入总体发展规划

      生态区建设规划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抓住机遇,发挥区域优势,走生态效益经济发展之路,促进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各有关创建部门、单位及专家的充分论证,报区人大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镇(街)在生态区规划指导下,落实建设任务,积极实施。

      为确保生态区规划中的建设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投资规划中,应包括生态区建设项目与投资计划;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生态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强调政府对生态区建设的调节引导作用,建立生态区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确保生态区规划中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层层落实创建组织

      为使生态区建设规划得以贯彻实施,采取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建立起从区本级到乡镇的创建组织,形成网络。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荔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各镇(街)要相应成立生态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生态乡镇建设工作。各镇(街)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镇(街)的创建工作。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以资金为纽带,以“率先跨越、宜居荔城”为目标,整合各方力量,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

      (三)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认真制定生态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将生态区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切实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形成部门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生态区建设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区建设指标考核体系,实行定期督查,年终考核,将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同步增长的原则进行考核,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业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生态创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目标任务,尽快制定生态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布置并督促各镇(街)、村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工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力推进节能减排,降低物耗、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提高受保护地区面积比例。建立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等。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并牵头会同环保部门制定生态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负责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或上报等。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工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比重。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等。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生态建设资金融资办法和措施,制定财政性资金投入机制和管理办法等。

      环保部门负责实施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指导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有机食品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指导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促进节能减排,指导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建设等。

      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水利部门分别负责国土、矿产、海洋、水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建立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等。

      林业部门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沿海防护林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建设,协调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切实提高森林覆盖率等。

      建设部门负责城乡环保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等的规划和建设,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交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重点是加强公路界内绿化的管理工作和内河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的防治监督。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编制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包括畜禽养殖业在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和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村镇的建设。

      旅游部门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

      科技部门负责对生态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重点支持与生态保护和建设有关的科研项目,并积极促进先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把生态文化纳入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让生态文明深入人心。

      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及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对市政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二、重点项目保障

      实施项目带动是推进生态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十二五”期间,要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支撑生态区建设目标和重点领域主要任务的顺利实现。

      (一)重点项目

      按照项目带动的要求,筛选汇总了生态区建设“十二五”重点启动或推进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示范创建、节能减排、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环境综合整治、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以及生态文化建设等八大类项目,总投资约256.4亿元,其中“十二五”计划投资53.38亿元(见附表)。这些项目有的已启动,有的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分年度、分阶段落实目标责任制,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在制定实施年度投资计划时,把生态区建设重大工程优先列入重点投资领域和区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证用地,并给予优惠支持,扎实有力地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的策划生成和储备管理,使生态区建设有持续不断的项目支撑。

      (二)投资概算

      荔城区生态区建设各领域筛选出的重点建设项目43个,累计总投资256.4亿元。各建设领域投资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建设领域

总投资

1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项目

194.8

2

生态示范创建项目

21.3

3

节能减排项目

1.9

4

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1.5

5

生态建设与保护项目

3.1

6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0.5

7

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

26.7

8

生态文化建设项目

6.6

合计

256.4

      (三)资金来源

      生态区建设工程项目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复合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乡镇,其资金组织方式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需通力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上下争取、横向开拓、招商引资、积极自筹。经费来源渠道大体可分:上级政府拨款和本级政府专项建设经费,如水利、交通、能源、造林、绿化等;社会集资;建设单位自筹;其它来源。要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及金融单位投资,努力吸引境内外资金,走出一条生态区建设的新路子。

      (四)效益分析

      生态区是一个开放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建设的目的是努力使经济现代化、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良好三者之间良性互动,从而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为建设宜居荔城奠定良好基础。一是经济效益明显。生态区建设项目的分步实施建成,将逐步体现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各工程项目的建成,还将有力地促进生态区建设总体目标所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二是生态效益良好。八大工程的建设,将使生态系统内结构更趋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高,生态效益型产业的发展,资源、能源利用率的提高,生态工程及环境综合整治的进一步深入,将促进生态环境呈良性循环态势,环境承载力逐步增强,不但为人们提供较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空间,也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生态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成,将有效优化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增强对投资者、人才和游客的吸引力,提高经济的开放度和社会的文明度,有力地推动文化、科技、教育、医疗、体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使跨越发展和开拓创新意识普遍增强。同时,也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更多的经济来源,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包括生产能力、社会稳定、人口素质、环境质量、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都将进一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政策资金保障

      生态区建设是一个宏伟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是生态区建设成败的关键之一。

      (一)加大地方财政投入

      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是解决资金的渠道之一。各级政府要本着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安排一定的地方资金用于生态区的建设,逐年保持适度增长。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态区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加强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相关专项资金的协调、整合,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集中财力用于支持生态区建设。

      (二)积极争取各级支持

      在生态区建设过程中,要选择一批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做好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认真包装,积极向国家、省政府申报,争取得到支持,取得上级财政拨款或贴息贷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各自的行政渠道,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在生态区工程项目上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投向的倾斜。如:国家、省对生态林业建设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利用世行贷款造林项目;生态农业建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扶助贷款、财政补助政策;生态工业建设的工业技改项目投入和国家政策性贴息贷款;生态城乡建设中城市公用基础设施“谁收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受益”的筹资原则;省委、省政府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性补贴、“山海协作”与扶贫政策;自然资源开发建设的“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及环境污染治理足额征收排污费和资源补偿政策。

      (三)拓宽创新融资渠道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区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推广水权转让、排污权交易、矿业权招标拍卖、海域资源有偿使用等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支持生态项目申请银行信贷、设备租赁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通过政府财政贴息补助、股权收益适度让利、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等政策,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区建设。探索经营生态项目的企业将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林地、矿山、海域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二是鼓励外商及外地客商投资。充分利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功、生态环境优良的优势,制订外商及外地客商来投资新的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的优惠条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新闻发布会、招商会等招商引资方式,吸引国内、省内经济发达地区个人或企业来我区投资开发,充分动员和利用我区众多华侨、台胞分布世界各地的优势,广泛争取外商、华侨、台胞来我区投资生态建设工程。三是发动全区人民积极投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责任分担、利益分享”的原则,倡导股份制、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在发展生态效益经济中,实现资本积累和资金滚动投入。在生态农业、林业、水利等建设工程上,以自筹为主,继续完善劳动积累工作制度,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投工投劳;在生态工业建设上,主要以工业技改项目及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在城市(镇)环境综合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上,坚持“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单位集体和民众个人集资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同时积极鼓励企事业等社会各类投资主体投资,辅以城市维修建设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补助资金;在污染防治上,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污染主体自筹为主,适当辅以环保专项资金贷款;在保护自然和生态资源上,凡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负担”的原则,全面足额征收补偿金或排污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用于生态区建设;在法制建设、科技、环保、文化体育事业等发展方面,通过地方财政、上级专项补助解决。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及金融单位投资,努力吸引境内外资金,走出一条生态区建设的新路子。

      (四)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跨界断面河流水量水质目标考核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提高源头地区保护水源的积极性和受益水平。建立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财政专项补助政策。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扶持力度,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区联合共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政策,积极向中央争取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定期检查考核、及时作出评价,并落实一定数量奖励基金,对创建工作有成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实行通报批评。制定山区农民下山脱贫扶贫优惠措施,鼓励、引导山区农民下山,促进山区农民脱贫,促进源头区森林植被生态系统的保护。

      四、法制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环境保护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野生动植物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区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管理权限与职责,依法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区的建设与管理,使生态区建设法制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各司其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在强化服务中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认真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强资源和区域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在管理中实施全面有效地控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生态恢复、保护及其管理的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各级政府要对现行的地方性政策进行清理和审查,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内容要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各级人大加强法律监督,认真组织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科技支撑保障

      (一)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保障生态区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着力建设一支立足山区、建设山区、留得住的科技队伍。培养一批重视发展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懂经营、善管理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引进一些高科技人才,形成生态区建设的科技后盾。充分发挥本区科研机构、院校、各级农村技术推广站等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研究、开发和推广生态区建设的先进技术,建立起为生态区建设服务的科技支撑体系。

      (二)扩大科技合作交流

      以办好科技信息网络为先导,加强科技信息交换,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积极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扩大科技成果使用交流渠道,加强与各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促进生态区建设。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科学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加强生态区建设的科学研究,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农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工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提高各个领域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在引进外地科技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和应用,培育一批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的科技先导型企业。生态农业要注重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农技“110”服务体系;探索和推广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土保持技术和农业废物的再循环利用技术。生态城乡建设要研究城市和农村集镇生态体系建设技术。抓好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开展生态林业、生态旅游建设、环境污染控制、农村新能源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使生态区建设的各个领域在科学技术上均有新的突破和成果。

      (三)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要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科技经费,逐步提高科技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生态区建设的相关科技项目。科技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科技三下乡和科技推广、咨询活动,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服务能力。重视和发挥农村基层农林技术推广站的作用,使科技服务到农户、到田头,引导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生态环境。

      六、其它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在中小学开设有关环境和生态保护知识内容的教育课程,在大、中专及职业教育机构设置环境与生态保护专业,培养不同层次的专门人材,造就一批生态区建设实用技术人才队伍。成人教育重点抓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生态保护技术培训,使1/3以上从业人员受到较为规范的岗位技术培训。在农村要充分利用现有区、镇、村三级成人教育网络对农村青年开展生态农业技术和区场经济知识的培训,使之成为生态农业建设的生力军。

      (二)积极动员公众参与

      加大生态区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和致富意识。首先要深化对各级行政领导,特别是对处于第一线的乡镇领导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培训教育,切实增强生态区建设战略意义的认识,带领人民群众真正投身到生态区建设,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生态区。同时,通过各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特别是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宣传,开展中小学的环境教育,编写广大民众和青少年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书籍、手册,使群众了解生态区建设常识和当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提高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扩大宣传范围,使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实施的重要信息,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区建设。

      (三)积极倡导绿色消费

      一要完善机制,促进工业结构优化。结合我区工业结构现状,制定合理机制,促进绿色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通过法律保障绿色消费的推广和普及,为实现绿色消费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落实已出台的经济政策,鼓励和扶持绿色消费的发展,给予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税收优惠,简化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对购买生产绿色产品设备给予补助和优惠。以政府绿色采购为突破,培育绿色消费观念,以商场、餐饮、酒店宾馆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绿色消费示范活动,推广绿色消费。二要加强监督和控制工作,规范生产和消费行为。鼓励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生产绿色产品,严格打击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对一些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高能耗、低效率企业予以罚款或责令停产整顿,保证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三要广泛开展绿色消费的政策宣传。对全民进行绿色教育的责任,针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培训,宣传绿色消费理念,传播绿色消费知识,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知识和绿色消费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消费意识。

      (四)开展动态监测评估

      加强对生态区建设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生态区建设进展和变化动态,通过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调控调节,使全区生态经济结构趋向合理、生态功能健全、稳定、高效。建立动态监测点,对生态环境因素进行监测,以科学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及时了解掌握生态环境动态变化趋势,为宏观决策,不断改进调控服务,为建立起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体系服务。(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