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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汾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4-3-18 15:24: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整治背景
汾江河起于禅城区石湾的沙口水闸,止于南海区沙尾桥,全长约25.5公里,河宽50—200米,水深1.5—6米,河床高程变化不大。汾江河是佛山人民的母亲河,从80年代中期以来,我市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佛山水道(汾江)整治工作,至今已是第六轮的佛山水道综合整治。
自2008年汾江河第五轮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汾江河主河道水质状况明显改善,DO、COD水质指标年均值可达到V类水标准,沿岸景观也得到显著提升,“不黑不臭”、“三年江水变清”的综合整治目标已基本实现。但由于历史欠账过多,目前汾江河许多工程的后续建设还有待完善,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纳污量仍然超过水环境容量,横滘断面的溶解氧、氨氮等指标仍为劣V类,污染极易反弹。二是一些关键节点、次级污水收集管网缺失和非点源污染造成的污染影响显著。三是流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入。四是闸站引水制度规范性差、引水随机性过强,闸、泵的功能未能很好的发挥等等。因此,为了巩固现阶段成果并对下一阶段整治工程进行科学部署,制订本方案。
二、整治范围
汾江河流经我市禅城、南海区及广州市荔湾区,其中沙口水闸至狮山镇罗村社区管理处佛开高速段长约6.6公里,该段左岸为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管理处,右岸为禅城区。佛开高速至佛山一中段长约5.3公里,该段全段在禅城区境内。佛山一中至扶西水闸段长约1.8公里,该段左岸为禅城区,右岸为南海区桂城街道。扶西水闸至五丫口大桥段长约7.5公里,该段左岸为南海区大沥镇,右岸为南海区桂城街道。五丫口大桥至沙尾大桥段长约4.4公里,该段左岸为广州市荔湾区,右岸为南海区桂城街道。为了实行流域性综合整治,本方案将汾江河主河道以及汇入汾江河所有主要河涌的集水范围均纳入整治范围。
三、整治目标
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3〕13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3〕264号)的要求,提出汾江河的整治目标为:
1年新进展:至2013年底,汾江河实现阶段控制目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体的要求。其中,罗沙断面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横滘断面水质达到V类水体要求。
3年新突破:至2015年底,汾江河水质逐步稳定改善,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的要求。
8年水更清:至2020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四、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一)汾江河现状水质分析。
对近5年以及2013年上半年的汾江河常规水质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可以看出,汾江河水质呈逐年变好的趋势,主要污染物的评价参数成逐年下降趋势。罗沙断面从2008年起已稳定达到IV类水标准。横滘断面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镉、阴离子活性剂的监测超标主要集中在2006—2008年,证明了汾江河早期除了受到有机污染外,还伴有一定程度的工业污染。从2010年起,横滘断面的超标因子主要为溶解氧和氨氮,并且超过V类水标准,水质为劣V类,但其他因子的监测年平均值均达到IV类标准,证明了汾江河水质经过了多年的整治,水质还是呈现比较明显的改善。
从横滘断面的超标因子来看,溶解氧和氨氮仍是目前最核心的超标因子,因此生活源的截污不彻底仍是导致汾江河水质较差的原因。
(二)汾江河流域的污染源分析。
1.工业污染源。
通过多年来的工业污染防治以及河岸、堤围建设,从2008年起汾江河流域内已整治重点企业2,200多家,汾江河主干河道的企业排污口大部分已整改接入城市管网,目前除了禅城区诚通纸业有限公司、联达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东亚股份有限公司以外,汾江河主干河道已没有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但流入汾江河主干河道的各支涌由于工业废水排放以及合流制管网溢流排涝等的需要,仍存在较多排污口。其中,禅城汇入汾江河共有16个窦闸排放口,南海区罗村涌有30个排污口,丰岗公涌有29个排污口,机场涌有17个排污口,谢边涌有35个排污口,水头涌有57个排污口,黎边涌有42个排污口,佛山涌有4个排污口。而且汾江河流域的支涌内仍存在着较多的小型无证无照企业,这部分无证无照企业的工作环境恶劣,生产基本没有落实环保治理设施,对水环境污染严重,很多直排废水会通过支涌流入汾江河,对汾江河水质造成很大影响。汾江河南海段流域范围内的废水排放重点企业大部分集中在汾江河南海段北部片区,该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整个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但该部分企业的废水在线监控率较低。此外,该区域已建成40多公里的工业废水管网,但规划的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导致已建成的工业废水管网未能发挥效用。
2.生活污染源。
汾江河流域内涉及禅城区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办,以及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狮山大沥片区以及桂城街道片区,常住人口约150万人。目前流域范围内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共11座,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04.5万吨/日,包括禅城区镇安污水处理厂、东鄱污水处理厂、沙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南海区务庄污水处理厂、罗村污水处理厂、东南污水处理厂、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大沥镇城南污水处理厂、盐步污水处理厂、平洲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小型污水处理站为上柏污水处理站。目前,汾江河流域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大部分经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仍有部分污水管网未完善的区域[如罗村社会管理处沙坑、联星、联和、街边、乐安五个居委会(社区)组成西隆片区、桂城街道办的平西居委会部分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则未经处理排入附近内河涌。
3.农业污染源。
目前,汾江河流域范围内已不存在集中式的畜禽养殖场,尚存部分鱼塘、菜田、花卉、果园等农用地,主要分布于南海区狮山罗村社会管理处的务庄、塱沙、街边、联和居委会(社区),大沥镇的大镇、奇槎、谢边、狮山镇的兴贤居委会(社区)及桂城街道的夏南二、石石肯居委会(社区)。鱼塘在养殖过程中需要定期对鱼塘进行换水,换水过程中会排出水产养殖废水,对汾江河流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但农业源影响所占比例很小。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汾江河流域范围内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工业废水污染。目前仍有三个企业直排口,与汾江河相连河涌的流域范围内部分企业仍存在偷排漏排、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等情况,一些无证无照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对河涌造成较严重污染。
2.汾江河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仍相对滞后。禅城区敦厚片区、良涌窦(城西泵站)、南北大涌、沙洛闸、九江基闸、郊边窦、南窦、石角、丰收闸等主要内河涌窦闸片区的生活污水管网仍未建设完善,罗村社会管理处的西部部分区域及西隆片区绝大部分区域未有生活污水管网覆盖,狮山大沥片区内奇槎、河西、横岗等居委会的二级生活污水管网未建设完善,桂城街道片区内平洲区域、夏教区域、叠窖区域、石石肯区域的二级生活污水管网未建设完善,片区内存在较严重的雨污混接情况。
3.汾江河受到的污染主要来自与其连通的河涌,要重点对汾江河各主要支涌进行治理,通过建设水利工程、优化水利调度、河涌清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提高与汾江河连通河涌的自净能力。
五、整治任务
(一)工业污染源整治。
1.取消直排汾江河的排放口。
对直排汾江河的重点排污企业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联达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的同时,对其污水排放口进行整改,在2014年底前停止向汾江河直排污水。
2.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禅城区张槎街道定型企业取消除皱等用水工序,废水零排放。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奇槎片区取消产污工序,杜绝废水和固废排放,实现100家以上企业产业升级。
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于2013年年底完成对印花、化工、皮革、铝材、电镀等行业进行整治提升,对以上行业的59家企业新增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59台,实现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出水流量及pH值进行24小时的在线监控,从源头杜绝企业偷排漏排行为。大沥镇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照的铝型材及金属表面处理企业63家(其中汾江河流域范围内48家),并对98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其中汾江河流域范围内64家)。
3.将产业结构调整与“三旧”改造相结合。
推进一批旧厂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包括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的芦塘三雅工业区“三旧”改造项目(信友产业园项目)、罗南铝材厂“三旧”改造项目(汾江叠翠项目)、新村华明铝材厂地块“三旧”改造项目(华南国际装饰市场项目)及联星旺南园区“三旧”改造项目及桂城街道的石石肯一村东季华路北侧“三旧”改造项目(丽日集团项目)、宝丰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
4.清理无证无照企业。
2013年12月31日前,禅城区对行政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关停无牌无证的非法排污企业,南海区完成佛山西站(东至佛山一环、西至虹岭路、北至广云路、南至桂丹路)区域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的清理工作。2014年10月1日前,南海区完成汾江河南海段流域范围其他区域的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的清理工作。
5.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
按照《关于公布我市2013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的通知》及《佛山市“十二五”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的要求,逐年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建成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
2014年12月底前在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旁建成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设计废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主要收集长虹岭工业园和兴贤、颜峰工业片区;横岗、谭边、大沥镇中心片区共65家铝型材及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生产废水。
(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的建设与提升工程。
1.截污管网建设工程。
禅城区要完成南北二涌以西片区截污工程等截污工程,南海区要完成芦塘片区污水支管建设及配套工程等截污工程,从而提高污水管网覆盖区域的生活污水收集效率,并对现有污水管网进行优化,从而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2.污水处理厂提升工程。
禅城区东鄱污水厂全年平均处理水量要达到15万吨/日,COD进水浓度≥120mg/L,氨氮进水浓度≥13mg/L。镇安污水厂三期工程全年平均处理水量达到2.5万吨/日,COD进水浓度≥120mg/L,氨氮进水浓度≥13mg/L。
南海区务庄污水处理厂实现日均处理水量不少于1万吨,CODcr进水浓度达到120mg/L以上,氨氮进水浓度达到13mg/L以上。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实现日均处理水量不少于3万吨,CODcr进水浓度达到120mg/L以上,氨氮进水浓度达到13mg/L以上,盐步污水处理厂实现远期实现日均处理水量不少于9万吨,CODcr进水浓度达到150mg/L以上,氨氮进水浓度达到15mg/L以上。
同时,南海区还将对务庄污水处理厂、罗村污水处理厂、东南污水处理厂、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大沥城南污水处理厂、盐步污水处理厂及平洲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按要求统一升级为一级B排放标准,即化学需氧量出水浓度低于60mg/L,氨氮出水浓度低于8mg/L。
(三)活化水资源工程。
1.泵站与电排站建设。
禅城区要完成海口引水泵站、轻工路、禅西四涌、朗沙路曝气复氧工程,南海区要完成罗村涌壅水闸工程、南部新城一号泵站工程、铺前引水泵站工程、捻窦电排站工程、瓜步汛引水泵站工程、东义引水泵站工程、黎边电排站工程、三圣涌、乌隆涌节制闸工程、细海泵站工程、洪滘电排站工程、五丫口电排站工程,共12项工程。
2.优化水利调度措施。
南海区要完成罗村活水深化规划项目、平东水网整治工程(一、二期)、“一环”东涌聚龙涌互通工程共3项工程。
3.河涌清淤工程。
禅城区要完成张槎街道片区河涌清淤工程、环市文化广场覆盖段清淤工程,南海区要完成石石肯(百合围、大基涌)清淤护岸工程、石石肯(鸡肠滘涌、清风涌)暗涵清淤工程、罗村内河涌的日常底泥清理工程共5项工程。
4.河涌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禅城区要完成汾江河北岸整治工程、镇安河涌水环境提升工程、凹窦涌村头涌水质改善工程,南海区要完成沙坑涵洞过路桥涵整治工程、丰岗公涌深化整治工程、企岗涌深化整治工程、机场涌曹边段提升工程、千灯湖三期灯湖广场工程、怡海公园南岸景观工程。
(四)生态修复工程。
南海区要完成良安副涌生态修复项目、罗村涌生态修复项目、丰岗公涌生态修复项目、盐步大涌生态修复工程,从而利用生物技术整治河涌污染水体,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
(五)河涌日常保洁措施。
禅城区要按照《佛山市河道水面保洁管理办法》对汾江河禅城区段的内河涌进行保洁。
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将行政区内所有主、支干河涌及支涌的河涌保洁工作与主、支干河涌底泥疏浚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安排专门的承包单位实施,每天河面保洁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天对主、支干河涌进行底泥疏浚,确保河涌过流断面达到水利相关要求。
大沥镇将佛山水道大沥段、谢边涌、铺前涌、水头涌、黎边涌、陆边涌等6条河涌的河面保洁纳入常规工作,规定保洁单位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
桂城街道将佛山水道桂城段(桂江公路至沙尾桥河段)、叠滘片区(叠南、叠北)内河涌、佛山涌(3+900桩号以东段丰收涌出口至石石肯水闸)、一环东涌(怡海路至佛平旧路段)、四乡联围内的河面保洁纳入常规工作,规定保洁单位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每天至少对河面进行保洁两次。
(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死灰复燃
目前,汾江河流域范围内已基本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的清理,下一步禅城、南海两区仍要严格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汾江河流域范围内禁养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并划定限养区范围,加强打击死灰复燃的畜禽养殖场。
2.农村集中式垃圾转运站的建设。
为了降低农村面源污染对佛山水道南海段水质的影响,南海区大沥镇采取居委自筹经费结合政府财政补贴的形式在大沥镇汾江河南海段流域范围内的河西居委会建设两个集中式垃圾转运站,可有效提高居委会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置效率,并减少生活垃圾渗滤液对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禅城、南海区政府都成立了内河涌水环境整治的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展区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通过主要领导亲手抓、总负责,确保本方案中各项重点工程、措施按时按质完成,保障汾江河达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资金保障。
区、镇(街道)加大资金安排,通过“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等方式,保障重点工程资金投入。此外,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抓好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通过政府投入、BOT(建设、经营、移交)或者BT(建设、移交)等方式道筹多渠集资金,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三)加强考核。
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督查督办,定期向社会公布汾江河的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佛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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