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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戚墅堰区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3-31 15:47: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4年是我区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攻坚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2011—2015年)》,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4年度戚墅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生态建设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构筑生态文明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太湖治水
1、太湖考核断面
确保运河戚墅堰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指标要求。
2、小康及科考考核断面
确保1个小康断面和2个科考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指标要求。
3、现代化考核断面
现代化考核断面水质得到提升。
(三)清水工程
完成1条河道的清水工程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常丰河等7条河道加强长效管理,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四)蓝天工程
PM2.5浓度比上年有所下降,全社会用煤量削减5%以上。
(五)环境安全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年度任务。提高危险废物监管能力,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六)总量减排
主要污染物累计净削减率达到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书》中的时序进度,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到2014年底累计净削减率分别为:15.52%、15.68%、9.13%、11.29%。
(七)宁静工程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大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大于70分贝。
(八)环境信访
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三下降两提高”的工作目标,即信访总量、越级、重复信访有所下降,结案率、满意率有所提高。确保不发生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不发生因环境信访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生态建设
1、实施生态绿城建设
(1)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完成丁塘河湿地公园建设,戚机厂北侧革新河东侧绿地建设,戚机厂幼儿园南侧绿地建设。
(2)生态绿道建设工程
配合市建设局实施龙城大道高架地面段生态绿道建设工程,大明路林带绿道建设工程,东方路生态绿道建设工程,青洋路生态绿道建设工程。
(3)生态细胞创建工程
潞城街道通过国家级生态街道考核。年内创建省级生态村、市级生态村、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各1个。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创建2个生态文明示范工地。
2、开展土壤污染修复
确保所有挂牌上市土地没有土壤污染风险。年内完成1个化工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修复工作。
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1)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继续开展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建成5个“二星级康居乡村”。
(2)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
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3)开展“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工业落后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4、强化生态文明宣传
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和生态文明进企业示范活动各1次。积极配合在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媒体上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全年分别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宣传文章12篇、专题典型案例5个,并开展生态文明宣讲1次。
(二)太湖治水
1、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淘汰落后产能
年内淘汰15台(套)落后用能设备。
(2)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年内关停化工生产企业1家。
(3)实施清洁生产
年内完成1家重点行业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配合市建设部门实施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3个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接管。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
(3)工业园区污水接管
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年内完成富民路等污水管网建设,五一北路、富民路两侧企业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4)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设
实施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推进镇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升级。
3、突出农业污染治理
化学氮肥、化学农药下降的比例达到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4、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
全面组织实施《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实施潞横河沿线污水截流工程,提升潞横河水质。完成丁塘河清淤疏浚整治工程。同时,严格执行水质异常调查处置程序,对出现水质异常的断面、河道及时开展排查,明确水质改善期限,加快实施针对性整治措施。
(三)清水工程
完成韩区河生态修复整治工程,河道达到市清水河道要求。已完成整治的陈储河等7条河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部门联动,完善河道常态化换水保洁机制,确保河道水环境持续改善。
(四)蓝天工程
1、禁燃区建设
按照市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制定本辖区的禁燃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年内淘汰拆除区域内60%以上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业窑炉,拆除区域内80%以上燃烧高污染燃料懒汉炉(茶水炉)。
2、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1)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年内完成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联众异型钢管有限公司和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3家轧钢企业大气污染物提标改造工程。
(2)有机废气治理
实施排放有机废气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
3、油气污染防治
加强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健全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
4、扬尘污染防治
(1)施工扬尘防治
强化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管理监督考核,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省级绿色工地;加强渣土等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完善渣土运输车辆GPS遗撒监控系统;严格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执行预拌砂浆相关制度。
(2)道路扬尘控制
严格执行道路冲洗保洁制度,强化道路冲洗保洁考核,推进道路清扫与冲洗一体化运营,提高道路机扫率,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100%。
(3)物料堆场提升
全面开展港口、码头和企事业单位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情况调查,按《防治城市扬尘技术规范》对辖区内4家物料堆场实施扬尘防治提升工程。
4、秸秆污染防治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年度任务,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强化秸秆禁烧,建立完善区、乡镇、村、组四级禁烧网络。全面落实“片长”、“路长”巡查责任,夏收秋收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将秸秆禁烧宣传到每村每户。
5、餐饮污染防治
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年内完成3家餐饮单位油烟整治。
6、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工作
进一步完善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程序和具体措施,明确大气应急预警污染源清单,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五)环境安全
1、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项目审批
所有涉及重金属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同时,对已审批的涉重项目要加强“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督察。对已超过试生产期限且未完成环保验收的涉重项目一律停产整治。
(2)加大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力度
继续完善电镀企业的环保专项整治。
(3)深化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
对照《江苏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中的重点重金属目标削减率要求,深挖减排潜力,严格控制铜冶炼、铅蓄电池等涉重行业产量,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本地区完成重金属减排任务,并完善各类重金属减排台账。
(4)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监管
辖区内所有涉重企业均需纳入区重点环境监察企业名单。严肃查处各类涉重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停产及关闭企业的后督察,防止死灰复燃。继续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每两月开展一次废水、废气等特征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环境监督性监测,形成长期跟踪监测机制。
(5)督促涉重金属企业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督促辖区内所有涉重企业按规定开展重金属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缴费等工作。二是督促所有涉重企业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三是督促涉重企业开展自测工作,建立“日测月报”制度。四是督促企业做好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并按要求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五是加快推进重金属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重点涉重金属企业要安装重金属项目在线监控仪器。六是督促所有涉重企业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预案。
2、深化固废规范化管理
(1)切实提高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作,年内按计划完成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的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
(2)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
动态调整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国家级监管重点源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省级监管重点源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市级监管重点源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加大对固体废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以及非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等活动。同时,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档案,切实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3)加强固废管理能力建设
推进固废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根据《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建设标准》中机构设置和职责、人员配置、监管能力及设施设备的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全面提升固废监管能力。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制订专门培训计划,每季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业务培训。
3、地下水污染防治
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4、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加强对重点源、危险源的日常监管,继续完善化工、印染、电镀、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设施标识化管理工作。继续推进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
(六)总量减排
1、推进水污染物减排
(1)污水截流工程
加快新建小区生活污水接管工作,完成3个小区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产业结构调整
关停建达混凝土添加剂厂和常州银星制绒有限公司染色项目,控制印染企业产品总产量不突破2013年产量。
(3)实施印染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对照《纺织印染行业污水排放标准》实施印染企业的提标改造工作。
2、加强大气污染物减排
严格控制全社会用煤量,与2013年相比,全社会用煤量力争削减5%以上。
3、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制定2014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和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工程项目的监督监测、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工作。
加强对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大于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大于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大于95%。
(七)宁静工程
积极落实十一部委《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健全保障措施,不断提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配合市环保局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按新调整的噪声功能区划,确定环境噪声达标区和不达标区,制订达标区改善计划和不达标区削减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加强噪声排放源监管。结合信访投诉,全面排查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落实防治措施,严格日常管理。
(八)环境信访
牢固树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造福民生”的环保民生观,形成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信访调处更加规范的环境信访工作模式。有组织、有系统、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管,力求更准确、更快速、更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管理上水平,有效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实现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的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组织实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区委、区政府领导及部门、街道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辖区内3条主要河道的“河长”,对河道水质改善负总责,组织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各级“河长”对自己分工的河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确保整治目标、工程(工作)、资金、考核“四个到位”。
(二)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当增加考核比重。加强公众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公开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信息内容,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完善环境制度
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完善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将动态评定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备依据。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环保信用信息技术支撑平台。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过强化排污费征收,规范对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企业排污管理。
(四)加大投入力度
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域。设立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门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保持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级在近、远期逐步增加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规模。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
(五)广泛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树立和宣扬生态环境保护典型,引导社会生态环境行为。开展企业法人生态环境法治和知识培训,将生态文明有关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校教学计划,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水平。(戚墅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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