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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2014年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4-15 15:15: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推进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锦江美化年”专项行动,年内基本完成锦江河流域污水排放工程性措施整治,基本形成锦江河沿岸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体系,建立“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长效机制,辖区锦江河流域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优)以上,流域内各河段基本保持河道整洁,水清岸绿,感观良好,生态优美。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梦幻锦江”项目建设。
按照“依托梵净山,突出锦江水,建设山水相融,人景和谐,城景一体”的思路,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梦幻锦江”旅游景区建设,努力将“梦幻锦江”打造成为集聚人气的城市旅游品牌。
1.继续实施沿江栈道及水上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在2014年8月底以前开通瓦窑河至大明边城段“水上公交”。
2.开工建设“梦幻锦江”灯光一期提升、二期延伸工程,并在2014年10月底以前完成“梦幻锦江”一期灯光提升工程。
3.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活动,全力保护锦江河。围绕将锦江打造成中国最美丽的“城市天然泳河”、“天然河水上运动体验场”、“水上民族体育竞技基地”、“中国城市最具有代表性的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市民热爱锦江,保护锦江的意识,动员广大市民自觉参与保护锦江、建设锦江。
(二)推进锦江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排污口整治。
1.积极配合市水投公司完成铜仁市城区排水管网工程(二期)、铜仁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万吨)、漩水湾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环北办事处、河西办事处、灯塔办事处
2.年内实施完成坝黄镇污水处理工程和漾头镇污水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办单位:坝黄镇政府、漾头镇政府
3.配合市水投公司年内将锦江河铜仁中心城区段所有排污口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4. 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漾头镇九龙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5. 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大江右岸防洪工程、寨桂防洪工程和官庄防洪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三)积极争取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能力。
1.凡我区已纳入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及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的沿岸村寨,工程在2014年11月完工并投入运行;没有纳入的列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前完成2处以上项目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2.实施沿河村寨生活污水截污及生物降解工程。在2014年3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编制完成锦江河流域沿河两岸村寨生活污水截污生物降解工程实施方案和预算,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单位:锦江河流域内各乡(镇、办事处);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四)对锦江河流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开展河道综合执法。
1.成立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畜牧兽医局、区规划分局、区卫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行动建立河道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区锦江河整治办牵头,每季度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以上综合执法行动。各有关成员单位每月自行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区锦江河整治办;协办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

2. 在2014年5月前开展一次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在锦江河流域内发生的电鱼、毒鱼、炸鱼、网鱼,非法取水、非法采砂、乱倾倒渣土、建筑垃圾,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锦江河流域内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五)开展畜牧水产养殖污染整治。
1. 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400米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关停或搬迁工作。责任单位:锦江河流域内各乡(镇、办事处);协办单位:区畜牧兽医局
2.规范养殖场管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养殖区内的养殖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锦江河流域内各乡(镇、办事处),协办单位:区畜牧兽医局

3. 在2014年6月底前,配合万山区完成挞扒洞网箱养殖取缔工作。责任单位:桐木坪乡政府、区畜牧兽医局

(六)加强河道保洁管理,确保河道清洁。
1. 在2014年2月底前,完成辖区锦江河流域“段长”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区绩效办、锦江整治办

2.在2014年2月底前,制定完善河道保洁日常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锦江河流域内各乡(镇、办事处)

3. 在2014年2月底前,建立河道巡查信息员和河岸保洁员队伍,并实质性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锦江河流域内各乡(镇、办事处)

4.建立主城区河面漂浮物清理常态化机制,要求有专门打捞队伍及时打捞、清理河面漂浮物,确保河面飘浮物在河面不得停留超过2小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七)做好锦江河流域医疗废弃物集中整治工作。
继续做好锦江河流域内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排查监管,并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区卫食药监局;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八)加强洗车场治理。
配合市城管局加大对污染较重、手续不全的洗车场进行整改或取缔力度。责任单位:区城管分局

(九)加强河道沙石开采及经营船只监管。
加大挖沙采石行业管理,坚决打击可视范围内挖沙采石及河道非法挖沙采石行为;继续加强河道经营船只管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加大舆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做好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及时报道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公开曝光污染水环境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区新闻中心、区政府网站、碧江报每月报到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2次以上,区政府网站要及时更新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专题内容。
2. 在2014年3月底前,区委宣传部要制作完成锦江河流域环境保护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寨专题宣传光碟。
3. 在2014年3月底前,区教育局要制作完成锦江流域环境保护进校园专题宣传光碟;要督促锦江河流域各职业院校、中小学校每个班级年内至少开展一次锦江流域环境保护主题班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月调度会议,研究整治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2.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3.制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1.加强工作督查。区政府督查室、区锦整治办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2.将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由区绩效办及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3.开展月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抄送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铜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碧江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绩效办及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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