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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4-6-5 14:52: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则

(一)任务由来

登封市地处河南省中部,是省域核心经济发展区的边缘与二级经济轴线的交汇点。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发展战略背景下,作为“郑州都市区”的六城之一,“十二五”期间登封市将充分依托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按照“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发展定位,在建设“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的经济新版块的同时,将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力争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登封市于2011年7月委托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制《登封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范围与依据

1.规划编制的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登封市整个行政区域,包括8镇、4乡、3个街道办事处、1个工业区和1个矿区,总面积1220平方公里。

2.规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地方有关规划或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

《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

《河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办〔2011〕56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郑政〔2010〕3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郑政〔2010〕19号)

《郑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0〕77号)

《登封市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登封市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登封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

《登封市统计年鉴》(2010年)

(三)规划定位与规划期限

本规划既是与《登封市城乡总体规划》相配套的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同时也是登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的现状年是2010年,规划重点是近期五年,对远期进行了展望。

“十二五”时期是登封市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着力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机遇时期。编制和实施登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全面推动登封市“十二五”时期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模范城、生态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及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郑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登封市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登封实际编制,是登封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基础性、约束性和战略性规划。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成效

“十一五”以来,登封市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努力实现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变”。坚持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多项措施,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削减,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基本完成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成功创建“登封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1.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201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39天,达标率92.9%,较2005年有显著提高。境内3个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分别达到国标Ⅲ类水质、Ⅳ类水质和Ⅴ类水质标准要求,总体上与2005年持平,但污染物浓度略有上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2dB(A)和67.7dB(A)。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受结构性污染影响,除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外,大气环境质量能够达到Ⅱ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各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总体环境质量与“十五”末相比有所改善。

2.全面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十一五”期间,登封市把解决结构性污染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步伐,依法采取“关、停、并、改、整”等措施,大力削减污染物,努力实现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都控制在目标值之内。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实现了综合利用与处置。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

“十一五”期间,登封市新建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200吨/日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了正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率6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建成公厕30多座,垃圾中转站公厕16座。实施污水处理与集中供热项目联动,供暖工程已经具备20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多个,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

4.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工业污染源治理在加强老污染源更新改造的基础上,把污染治理从末端向源头和全过程延伸,从单纯治理向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完成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2×30万千瓦、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2×5.5万千瓦、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2×21万千瓦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完成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2×30万千瓦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烟气提标治理。全市以燃煤为直接燃料的耐火材料企业全部改造为煤气发生炉装置,减少用煤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了登封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关停登电集团自备电厂4×5.5万千瓦、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2×2.5万千瓦、向阳电力2×0.6万千瓦、新锦电力2×1.23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关停嵩基集团登封第二水泥厂、登封市少林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金博水泥有限公司机立窑生产线。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促进辖区企业污染治理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十一五”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依法取缔关闭铁合金、耐火材料、铝石锻烧等违法排污企业512家、停产134家、限期治理99家、拆除工业废弃烟囱106座,全部通过省、市环保部门验收。

5.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环保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和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十一五”,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示范工程,逐步推广“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建设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和养殖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全市创建14个省级生态村、18个市级生态村和3个省级生态镇,登封市已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使一部分乡镇、村庄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以“四清、五改、六建”为重点,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土壤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先后建设大中型养殖粪污治理沼气36个,其中1000立方以上3个,500立方以上15个,100立方以上18个,并且全部投入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减少了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6.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连续五年开展了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先后对排污企业、加油站、市(乡)医疗机构、砖瓦厂、主要河道、养猪大户进行监督检查,对100多个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养猪业主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每年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宣传月活动,出动检查人员依法检查、查处建筑施工场地。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普查监察执法活动,对全市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定,对区域内畜禽养殖户进行了集中清理,落实了相关防污措施,解决了部分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问题。组织人员对放射源涉源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伴生矿放射性污染现状调查、评价与污染防治监督工作。

7.全民环保意识逐年提高

认真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已初步形成部门联合、公众参与的宣传教育机制。以生态示范创建和“创模”为载体,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特殊节日,在市区和重点乡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在市电视台每年开办环境教育专题,在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有奖征文”和“争当环境小卫士”活动。在全市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乡镇、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公交线路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利用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使公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登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全市环境污染破坏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控制,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登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因素之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依然严重,不容乐观。

1.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是目前的工业污染源达标层次还比较低,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小马拉大车,治理工艺不完善以及偷排、超标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境内河流多是季节性河流,部分河流的基流主要是生活污水,因此,地表水环境质量尚不能稳定达标。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有待改善

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滞后,二是城镇集中供热及供气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加之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

3.生态环境状况有待提高,水土流失状况仍较严重

虽然,登封市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在嵩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也基本无盲目开矿现象,但在核心区外围仍有不少矿山生产,不但影响风景名胜区建设与保护,也对生态环境及文物保护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全市水土流失状况较为严重,小流域治理标准不高,加之山地植树造林条件差,绿色植被保存难度大,以及矿产资源盲目开采、无证开采和小规模开采,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乡镇、个体采矿业的数量较多,该类企业普遍存在技术落后、乱采滥挖现象,矿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并呈逐年加重趋势。

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大量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及遭受工业废水渗透排放的污染物影响,造成了土壤环境质量的恶化,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畜禽粪尿产生量大,且无害化处理率低,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4.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环境监管、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比较薄弱,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环保队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思想观念和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2011-2015年是登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登封市“十二五”预期目标是:继续保持经济的较快增长,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在全国百强县市中占有重要一席。到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人民币,工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旅游业显著提升,服务业占国民经济和社会就业的比重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再翻一番,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就要求环保工作未来一段时期,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帐、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如果继续沿袭传统工业化的老路,登封市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有可能超越过去30年的发展常态,出现新的恶化趋势。发达国家工业化百年期间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登封市短短30年内集中出现。登封市在“十二五”时期即将面临的生态与环境问题极为复杂和严峻。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1.有利因素

(1)大环境机遇

——国家对生态保护建设的高度重视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为登封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机遇。

——中原经济区和生态省建设的机遇

目前,河南省提出的中原经济区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将出台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优惠和支持政策,登封市作为中原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从中受益。2010年,河南省做出了生态省建设决定,制定并印发了《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利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河南省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省,河南生态省建设的实施必将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创建工作,也必将为登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机遇。

——郑州都市区建设和生态市创建的机遇

“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郑州市都市区建设全面加速,以郑州新区为突破,构建“核心、组团、多点”的郑州都市区发展新格局。作为郑州市都市区建设的六城之一,郑州市都市区建设将会对登封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生态建设起到积极作用。郑州市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先后启动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创建工作,郑州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也有利于推动登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郑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

郑州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道路。交通道路建设、生态廊道建设、“四类社区”建设、城市组团起步区建设、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以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是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六个切入点,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和抓手。登封市作为郑州市都市区建设的六城之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的重要工作,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有效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可加快和有力推动登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2)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加快

登封市要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步伐。全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产品的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以及水资源消耗,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环保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步伐加快,必将为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有力的支持和极好的机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未来15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好地发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政府对排污者行使独立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环境,全面实行“污染者付费”和“受益者付费”原则,建立多渠道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有利于推动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引导建立绿色工业体系和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为环境保护创造广阔的空间。

(4)综合实力极大提高

“十二五”期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和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决策的进一步落实,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污染治理投资将会明显提高,必将促进全市集中供热设施、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大规模建设,从而缓解城镇环境设施严重滞后于城镇进程的矛盾,极大改善城镇的环境质量。

(5)全社会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人大、政协建立了监督与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的机制,公众和各种媒体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公众环境意识在不断提高。

2.不利因素

(1)经济的高速增长将给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污染物排放量可能有大幅度的增加

登封市正处于工业发展的加速期,节能减排取得了初步成果,工业经济增长仍将长期建立在能源资源消耗增长基础上,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登封市高耗能的产业还将占一定的比重,煤炭需求量增加,能源结构以不洁净煤炭燃烧为主,产业和能源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能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可能有大幅度的增加,治理难度大。

(2)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

“十二五”期间,登封市预计平均年净增城镇人口1.8万人左右。到2015年,城镇人口将达到35万人,建成区面积到25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将大幅增加,城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比2010年上升2倍。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任务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的改善极其困难。

登封市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较低,农业生产过分依赖化肥农药,施用方式粗放。短期内面源污染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水体和土壤污染将进一步加剧,粮食安全保障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登封市生态破坏范围还在扩大,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严重。

(3)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

一是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是大量的产品类废物(如报废车辆、废弃电器、废轮胎)和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四是流动源污染带来的城市臭氧和光化学污染已到了相当的程度。五是细颗粒物污染问题严重,城市能耗增加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六是受污染的土壤的程度和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七是旅游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上述这些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环保监管机制,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监测、调查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手段远远不能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生态市创建为载体,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着力低碳经济发展研究,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调结构,促发展,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推动转变,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走绿色发展之路。

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合理配置环境保护公共资源,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逐步实现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将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置于突出的战略位置,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立足现状,长远谋划,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全面部署、全面推进。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努力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改善,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整体提高,环境保护瓶颈问题有实质性突破。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防治,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全防全控,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

分区指导,分类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区域性、特征性差别化环境管理。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有差别的环境管理政策。

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强化落实政府责任,加强政府部门协调,力争做到目标、任务、投入、政策相匹配,深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公众、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格局。

(三)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到2015年末,实现“一个削减、三个提升、三个改善”的总体环境目标,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城市环境竞争力大幅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2.规划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594吨和757吨,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8.8%和22.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3440吨和36880吨,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6%和20%。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区划要求,污染物浓度有所降低。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45天。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不大于56 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不大于68 dB(A)。

环境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市区达到90%以上,乡镇不低于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达到90%以上。

(四)远景展望

到2020年,在经济持续调整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目标之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全面稳定达到区划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城区噪声全面稳定达到标准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区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全面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五)总体思路

1.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基本模式

强化治理污染源,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污染,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特别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强化清洁生产,增加清洁能源比例,实现经济发展高增长,资源消耗低增长,环境污染负增长。

2.全面促进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

通过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经济建设管理体系,将推广清洁生产作为工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改造和淘汰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削减排污总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市布局优化,促进环境管理方式转变。

3.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和城郊森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模范社区活动。

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乡(镇)区、办事处建设要着重保护自然生态,节约土地;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实行农、林、牧、渔并重;促进乡镇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经济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技术。

5.搞好系列工程建设

组织完成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的“碧水工程”,以控制扰民源点和创建噪声达标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以巩固污染源达标成果和排放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的“工业污染防治工程”,以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社区等为重点的环境保护“生态创建细胞工程”。

专栏1 登封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目标值

总量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7954吨(削减18.8 % )

2

氨氮排放总量

757吨(削减22.2 % )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13440吨(削减16.0 % )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36880吨(削减20 % )

环境质量

5

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

100 %

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达标率

100 %

7

市区空气环境质量

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45天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

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56dB(A)

9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68dB(A)

10

辐射环境水平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11

市域森林覆盖率

≥39 %

风险防范

12

城市污水处理率

≥90 %

13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1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 %

15

城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100 %

16

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送贮率

100 %

17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

≥80 %

四、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登封市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是:深化污染物减排,加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

(一)深化污染物减排,促进绿色发展

深化污染物减排,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作为约束性指标,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增量,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施监管减排,推进清洁生产,降低排污强度,加大投入、健全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增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容量效率、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现集约配置。全力破解总量控制指标的“瓶颈”制约,推动绿色发展。

1.建立污染减排的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准入标准,坚持汰劣扶优原则,进一步加大电力、冶金、建材、耐火材料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与治理力度,推动重污染行业升级改造。配合上级部门要求实施重点行业总量控制。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制度,继续实施“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选择试点,开展低碳产业、低碳机关和低碳社区建设,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2.突出结构减排,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实行严格的阶梯电价政策,逐步推行阶梯水价,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尽快使高耗能企业淘汰出局。鼓励使用新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例。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项目。

3.狠抓工程减排,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继续加大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等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和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管网配套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监督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深挖工程减排潜力。加快大冶镇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少林污水处理厂(2500吨/日)、登封新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一期3万吨/日)等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颍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文〔2011〕54号)要求,宣化、徐庄、告成等9个乡镇按期完成各自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2012年,完成郭寨村、耿庄村、雷家沟村、弋湾村、东送表村、颖北村、少阳寨村、西白坪村等9个村连片整治,并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

专栏 2 登封市环保专项规划水污染物减排措施

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

新建和扩建城区污水处理工程 2 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3.5 万吨 / 日;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17 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 6 万吨 / 日;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 1 个,规模为 1.5 万吨 / 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012 年搬迁关闭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积极推广沉淀池曝气、沼气发酵、生产有机肥相结合的养殖粪污污染治理技术, 2015 年底计划新建 500 立方大型沼气 50 个,所有生猪养殖企业全部建设粪污三级沉淀池,新建企业全部推广干清粪技术,大型企业配套建设有机肥厂,干粪直接生产有机肥,液体污染物进入沼气发酵或者进入沉淀池曝气发酵处理后,直接灌溉农田,实现基本达标排放。

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淘汰落后产能、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等措施,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

加强电力行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监督已建成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对电力企业的环境行为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污染事故、群众投诉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从严行政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2×60万千瓦新建燃煤机组投运后,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2×5.5万千瓦现役机组进行低氮燃烧改造;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2×21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2×30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实行脱硝改造,提高脱硝效率。

加快非重点行业脱硫进程。完成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烟气脱硫任务;对郑州市王楼水泥工业有限公司、郑州新兴特种水泥厂、登封市雅山水泥有限公司、郑州市菁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6家新型干法窑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对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国投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登电中联水泥有限公司4家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开展烟气脱硝工程建设。

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进程,2013年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2005年前注册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运营柴油车淘汰工作。全面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推动汽车尾气检测工作,开展登封市机动车尾气大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检测,确保2015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其它相关监管工作。

专栏3 登封市环保专项规划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电力行业污染治理

新建和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GB13223-2011)要求,采取强化监管,铅封现有电厂企业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改造已投运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脱硫效率不能达到相应要求的脱硫设施,脱硫设施不足的电力企业新建脱硫设施等措施,对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脱硫工程。

采取对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技术效率低下的现役燃煤机组全部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安装烟气脱硝设施等措施,对4家电力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非电行业污染治理

采取工业窑炉实施脱硫治理、安装锅炉脱硫设施等减排措施,全面治理建材、耐材、冶金和碳素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重点开展12家企业脱硫脱硝工程。

燃煤锅炉实施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锅炉。

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大运营黄标车淘汰更新力度,积极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

4.强化监管减排,综合提高主要污染物削减率

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管理,建立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工作推进制,严格责任落实机制、报告通报机制、问题解决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确保重点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到2015年,通过有效的监管手段力争使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投运率达到95%以上。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1.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全面落实《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少林水库、纸坊水库、马庄水库、券门水库、白沙水库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区保护,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按照划定的一、二级水源区分别按照相应的要求做好水源地保护,实施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到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达标率达到100%,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标率达到100%。

加强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做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2.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加强排污口整治。对颍河、双洎河等重点流域排污口进行详细排查,弄清各类排污口的具体位置、数量、污水排放量等情况。加强重点河流排污口治理,沿线排污企业、单位按要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加强河道(水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颍河、双洎河及其主要干支河流、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的垃圾和杂物,并在沿河两岸进行植树绿化。加强水库综合治理,依法取缔少林水库、纸坊水库、马庄水库、券门水库、白沙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全部网箱养殖。

积极推进农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专栏 4 登封市环保专项规划水污染防治策略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策略

推进《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建设,开展少林水库、马庄水库饮用水源地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清理整治少林水库周边 6 个自然村和马庄水库北边 1 个自然村的排污口、垃圾堆等污染源,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并入少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012 年 9 月底前完成建设和整治任务。

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依法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颍河、双洎河流域水污染策略

加快污水处理基础处理建设。加大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治理综合整治工程,因地制宜地开展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颍河、双洎河及其主要干支河流、河道的清淤疏浚,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的垃圾和杂物,并在沿河两岸进行植树绿化。

强化环境监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提高流域重点行业治理深度;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把涉水类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

(三)强化大气环境保护,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和环境监管为手段,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对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多污染物减排监管机制。

1.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优化提升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开展郑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市域内以火电、冶金、建材、耐材等行业为重点,以城市建成区及大冶镇、告城镇、东华镇、大金店镇为重点防控区域,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重点调整以资源依赖型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

2.强化颗粒物污染防治

在火电、冶炼、水泥等使用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的企业均采用高效除尘技术,烟尘排放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和保障地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煤烟污染治理,到2015年市区无燃煤锅炉存在。加强城市施工工地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袋装水泥,限制现场搅拌混泥土和砂浆,在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道路保洁,控制道路扬尘。对城区裸露地面开展绿化和硬化,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

3.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依据登封市实际,按照政策和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推进加油站污染治理,完成城区和高速公路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建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方可投入使用。积极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

4.重视有毒废气环境管理

加强对排放含汞、铅、二恶英及苯并(A)芘废气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推广最佳实用技术,开展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以减少有毒有害废气排放。重点抓好污染源的监管防控工作。

专栏5 登封市环保专项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策略

以调整产业结构,深化电力、建材、有色金属、冶金、煤碳行业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及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结构,限制资源依赖型产业发展;加强电力行业降氮脱硝设施建设及脱硫设施稳定性运行管理;开展水泥行业脱硝示范工程建设;深化耐火材料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加大冶金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行碳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脱硫建设;重点治理耐火材料行业、水泥行业生产及煤碳开采运输带来的颗粒物污染。重点实现建成区及大冶镇、告城镇、东华镇、大金店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有毒废气环境管理。强化城区大气环境污染治理。

(四)强化噪声监管,持续改善噪声环境质量

1.明确城市声功能分区

明确城市声环境功能分区,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区和建设布局,从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问题。进一步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到2015年,噪声达标功能区覆盖达到90%以上。在进行规划建筑布局时,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合理的防噪声距离,采取相应的建筑设计要求,避免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功能要求,不能造成违反相应功能要求的环境噪声污染。

2.加大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停止特殊时期(如中高考时期)和特殊区域(如医院及其周边区域)夜间施工建筑项目的审批。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3.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逐步淘汰高噪声的工艺设备;探索建立设施噪声标牌制度,明确标识相关产品噪声排放水平及符合的相应标准。

(五)积极推进生态创建,保障生态安全

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核心区建设,构建“三区三点一网络”的市域林业生态体系。

1.以生态市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打造绿色登封,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资源,大力培育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全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以生态市创建为契机,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分区分类指导推动生态示范创建。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到2015年末,新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7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30个。除能耗指标外省级生态市建设主要指标基本达标。

2.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

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为导向,推进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按照相关法规,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监管。

3.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强市域内物种资源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做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和病源微生物环境管理。

4.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

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规章制度,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加大对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强化旅游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加大旅游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执法力度,“天地之中”建设与开发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013年前,所有风景名胜区建立功能齐全的管理机构,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

(六)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城乡统筹

1.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配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到201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完善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体系,建立常规监测制度。201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00%实现定期监测,分散供水的村庄实现80%水源定期监测。

2.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按照《登封市“三化”协调空间布局规划(2012-2030)》,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将全市303个行政村实施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合并为44个新型社区。到2012-2014年,启动建设新型社区25个。新型社区建设要形成“四个合理”,即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的人口分布、合理的产业布局、合理的就业结构;实现“四个城市化”,即实现农民居住环境城市化、公共服务城市化、就业结构城市化、消费方式城市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够全面改善村庄的现有面貌,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居住小区统一管理,农村整体居住生活环境更加舒适美好。

3.加强新型城镇化路网和生态廊道建设

加快新型城镇化路网建设。按照《登封市新型城镇化交通路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由高速公路、快速通道和干线公路、城乡道路组成的道路交通网,实现中心城区、新市镇、新型农村社区之间的快速通道和登封与郑州即周边县市的交通一体化。2012-2014年,建设市区至新市镇(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道路6条,新市镇至社区、社区与社区之间道路15条。

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市区至新市镇(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道路原则上两侧各建20米宽的生态廊道;新市镇至社区、社区与社区之间道路原则上两侧各建设10—20米的生态廊道。

4.积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大力开展连片村庄统一整治。以国家和河南省开展农村连片整治为契机,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旅游风景区、水源地所在地村庄、颍河沿岸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重点完成白坪乡、东华镇、少林办,颍阳镇、送表矿区、石道乡、大冶镇辖属内西白坪、少阳寨、耿庄村、郭寨村、颍北村、东送表村、张沟村、弋湾村及雷家沟等村庄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2012年前,要在大金店镇、告成镇、少林办事处、白坪乡等乡镇开展17项包括一体化人工湿地及氧化处理等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2013年要建成9项污水处理工程。尽快建设适合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对于效果显著、工艺成熟的治理模式,要尽快实现全面推广。

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够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村庄,应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对于无法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处理设施等技术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推广“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完善中转运输运营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乡镇应定期收集处理塑料袋、农膜、农药瓶、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并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中转运输。

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以退耕还林地区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示范村为重点,继续推进沼气建设,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内容,即沼气池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建设、同时施工,使沼气池建设与畜禽圈舍和厕所相结合,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为一体的产业链发展趋势,最终形成能源生态模式,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到2015年,全市新建户用沼气3000户。

5.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积极治理种植业生产污染,加强种植业面源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精准施肥和缓释、控释化肥等技术。到2015年末,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化肥施用强度(折纯)控制在280 公斤/公顷以下。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进蔬菜、小杂粮、林果等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工作。到2015年末,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抛入河塘。推广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秸秆沼气、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建立起稳定的秸秆综合利用制度,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杜绝焚烧现象。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登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禁养区内的现有畜禽养殖企业制定具体的关停或搬迁计划。同时,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所有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全部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七)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1.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全防全控体系

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配合河南省、郑州市环保部门,开展环境风险基础研究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全防全控”体系,健全长效机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对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环境风险调查与综合评估,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环境管理制度,全过程推进环境风险管理。三是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五是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评估恢复机制。

2.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强化放射源的安全周期监管。加强放射性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新增污染源安全许可证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核技术应用项目准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弃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杜绝辐射事故发生,确保辐射环境安全。配合郑州市环保局,建设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和放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关于辐射安全监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3.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

依据《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7号),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开展以有色金属冶炼、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电镀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在建企业要严格“三同时”监管,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能批准试生产;对被停产整治或停产治理的,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已经取缔关闭的企业,拆除生产设备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企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坚决予以淘汰。继续巩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成果。根据国家、省和郑州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防止铅蓄电池企业污染反弹。

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管和防控力度,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

4.积极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加强农用土壤环境保护。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农业“三品”基地、农业示范区等管理基础较好的农产品生产区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及安全性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污染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

5.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源头预防,促进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有关制度。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促企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依据相关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鉴别、分类收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申报相关信息。

全面排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督促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经营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经营活动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置应急防护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环保部门要严格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和验收,并积极开展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专项办的相关要求,依法处置。

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到2015年末,城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深入推进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努力提高生产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有关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技术开发,拓宽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加强对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和排放各环节的监控。到2015年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加强企业渣场监管,对尾矿库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大气和土壤等环境。

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农业生产中的秸秆、农膜、养殖粪便的综合利用,构建农业生产循环链条,使秸秆和养殖粪便得到综合利用。建立农膜回收系统,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完成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在农村主要推行“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统筹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优化配置综合处理技术和设施;交通不便地区可结合新农村建设需要积极探索堆肥等综合利用和就地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综合利用。到2015年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八)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完善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监管能力

依据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法规,结合登封实际,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全防全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监管制度。

2.积极推进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教、环境监控(信息)、环境应急、辐射管理和固废监管等七个方面标准化建设。确保环境监察、监察执法、环境宣教、环境应急、环境监控机构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机动车简易工况检测场所。

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质量自动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面源污染源监测工作,建设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平台),建立污染源信息管理系统,到2015年,实现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电力、水泥、碳素等行业自动监控系统全覆盖。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农村公共环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模化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常规监测工作。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环境保护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整体提升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素质。在乡镇政府设立专职生态环境监察员,建立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制度,实现环境监察向基层延伸。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拓展催生高素质人才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职称水平。积极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环保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在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配备环保专门人员,实现全市企业环保人员全覆盖。

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到位,规划共确定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能力建设等6大类共46项重点工程,资金投入总计约22.48亿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国家、省级、郑州市、登封市和企业自筹五种途径解决。

(一)水污染防治工程

规划重点工程10个。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约需资金50932.2万元。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规划重点工程19个。主要包括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等工程,约需资金79700万元。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规划重点工程2个,主要包括新建日处理60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约需资金1844万元。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

规划重点工程7个。主要包括森林公园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廊道和山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等工程,约需资金46336.1万元。

(五)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规划重点工程5个。主要包括农村安全饮水、养殖业污染防治、农村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工程,约需资金42964.4万元。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重点工程3个。主要包括登封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机动车污染防冶能力建设等工程,约需资金2996.91万元。

专栏 6 登封市环保专项规划重点项目

序号

重点工程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1

水污染防治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中水回用项目、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等。

50932.2

2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项目;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项目

79700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在登封市东南登告公路距市区 7 公里北侧黄楼西沟新建日处理 60 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

1844

4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

建设森林公园、治理水土流失、生态廊道和山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等工程

46336.1

5

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农村安全饮水、养殖业污染防治、农村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42964.4

6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登封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机动车污染防冶能力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等

2996.91

合计

224773.61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

将规划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投资计划,将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对接、协调。以各局委和乡镇政府划分责任主体,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项目,明确各乡镇、各局委的职责任务和进度要求,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

2.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继续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生态创建目标等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和实施主要领导环保政绩考核办法,将辖区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地方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从而在组织上和制度上对规划的实施和完成给予保证。

3.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进一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体系。在经济建设中,规划和建设项目要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要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协调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一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事项的审查和决策。二是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开展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市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行政监察,加大对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力度。

(二)严格执行法规制度

1.加强环保执法力度

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环保执法。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活动,对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环境监管手段,依法采取限期治理、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执法机制,构建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和能力。

2.严格环境管理制度

一是贯彻“三同步”,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将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防止新污染的产生。同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二是控制污染,以管促治。全面实施排污收费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通过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管理,进一步削减污染负荷。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健全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要以政策推进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环境保护长期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投资力度,把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落到实处。

1.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明确政府以及企业的环境保护事权财权,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建立稳定的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渠道。市、乡(镇)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列入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确保环境保护支出随着财政实力的增强而逐步增加。登封市本级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设立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以保证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公共性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落实。要积极争取国家及河南省在节能减排、流域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农村安全饮水、林业生态建设、湿地保护、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加大资本市场运作力度,采用BT、BOT、TOT等融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发挥信用担保等机构的作用,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多融资服务。积极引导国际资金、省外资金参与登封市环境保护建设。

2.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失败进行责任追究。

(四)鼓励全民参与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依据《“十二五”环境宣传教育纲要》要求,改革创新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实施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依托环保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企业和社会团体建立生态环保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机制。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研判,扩大环境新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宣传教育,尤其要在重点污染企业中宣传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深入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推进绿色学校建设。把环境宣传教育扩展到农村,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强化宣传教育部门自身建设,提升环境宣传教育服务大局和环保中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增强全市人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使环境保护成为全民的意识、全社会的行动。

2.推行环境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创造条件方便公众查询。加强环保部门公开环境信息的能力建设。在环境关注度高的重点企业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试点,让公众了解周边企业的环境行为,并监督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建立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

(五)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

深化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环境科研队伍和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科技管理体制,培养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针对登封实际,积极引进、推广应用适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着力解决影响登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环保产业成为登封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培育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环保技术推广转让机制,促进环保设施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登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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