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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治污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发布时间:2014-8-12 15:03: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狠抓污水治理,以“清三河(整治黑河、臭河、垃圾河)、两覆盖(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和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覆盖)、两转型(工业转型和农业转型)”为主要内容,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治水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体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
二、总体目标
到2014年,全面消灭垃圾河,消灭50%以上的黑河、臭河。到2015年,工业企业污水基本实现全入网,消灭80%以上的黑河、臭河。到2016年,全面消灭黑河、臭河,“三河”整治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嘉兴市区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在上游来水水质稳定改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市域四类水为主体,提高三类水比重”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整治黑河、臭河。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截污纳管,对黑、臭河道两岸排污口进行清查,对发现的排污口实施封堵。开展沿河码头、货物堆场、化学品仓库专项整治行动,消除污染隐患。实施水利建设“活水”工程,科学推进小河支流、断头浜整治,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全面推进小河小浜和大河支流清淤疏浚,全面推广河道清淤先进施工技术,有效提高清淤除污成效。推广应用种植水生植物、设置生态浮岛等措施,改善水生态系统,加快恢复水体自净能力。
(二)全面整治垃圾河。加强河道保洁工作,重点清理河面漂浮物、水中障碍物、非法围网养殖,打捞死亡动物、沉船,整治沿岸违章建筑。加强源头控制,健全长效机制,扩大“一部门统筹、一条线管理、属地负责、以块为主”的“四位一体”保洁机制的覆盖面。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保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系统。
(三)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治理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市、县、镇三级污水管网规划,结合道路、河道走向对原有污水管进行改造、延伸,对条件允许但管网未铺设到区域和未来城镇重点发展区域进行管网完善和补充。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对污水泵站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污水管网铺设、老城区和建制镇雨污分流等污水工程建设进度,实行专项竣工验收,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嘉兴市区雨洪调蓄和再生水厂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15 年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都执行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污泥处置管理,推进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二期项目建设,到2014年各县(市)均建成1个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区域生活污水必须纳管排放,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推广经济实用、维护方便的污水处理设施。到2014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达到30%以上。到2016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制订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管理、运行维护、资金补助、考核督查等制度,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
(五)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坚持把源头治水作为重要举措,注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控制点源和面源污染,减少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保护区调整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违法建筑。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积极推进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
(六)健全环境准入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所有建设项目从源头上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估“两评结合”的决策咨询制度。强化项目准入审核,按照“减排、平衡、基数、交易”的原则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控制区域总量。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总量控制”的原则,规范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管理。
(七)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对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涉汞等行业企业按计划完成整治提升验收,对逾期未能通过验收或搬迁入园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确保所有工业企业污水实现达标入网。继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借助物联网等技术,建立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和污泥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专项执法为载体,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偷排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从重处置,切实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农业“双清”(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新建一批生态循环示范区、示范企业。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等循环农业技术,加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料,回收再利用农膜和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物。加强生态渔业建设,加大增殖放流力度,保护水域生态系统。到2016年,主要农作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化肥利用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8%以上,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20万亩。
(九)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县、镇、村三级区域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畜禽存栏总量。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等污染防治技术,提高畜禽粪便的集中收集率和综合利用率,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健全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2014年6月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区域性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同步推进公共无害化处理池淘汰。加快编制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模式,促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加大违建猪舍拆除力度,到2014年,全面拆除禁养区内的违建猪舍,基本拆除限养区内的违建猪舍。
(十)提高社会用水效率。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建立并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遏制用水浪费,控制用水总量和入河排污总量。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取水、给水、排水、回用水“全程计价”,继续完善污水处理费征缴机制,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减少污水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全面创新深化“河长制”,将“五水共治、治污先行”作为“河长”治水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确保项目落实。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制订具体方案,编制时间表、项目表、责任表,把治污水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既要突出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启动一批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又要加快落实一批能及早见效的应急项目。要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治污水工程成为廉洁工程。
(三)注重资金保障。各地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要不断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镇级财政的支持力度。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补助资金,争取金融机构更多支持,积极吸引民间投资,试点发行水环境治理中期债券。财政、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价。
(四)提升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加强治水技术攻关。结合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着力引进一批治水技术研发、产业应用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培育区域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交易中心,提高治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加强治水技术队伍培训教育,为治水提供人才保障。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将治污水作为实绩考核内容。要加强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不定期动态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投诉举报。强化治水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对治污水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嘉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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