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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8-21 11:47: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延安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结合污染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我县2014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3年排放总量基数

2013年我县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分别是:二氧化硫排放量6163.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829.5吨;化学需氧量2060.2吨;氨氮排放量179.8吨。

二、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014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是: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125.1吨以内,较上年削减0.6%;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704.51吨以内,较上年削减6.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040.17吨以内,较上年削减1%;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76.76吨以内,较上年削减1.7%。根据2013年排放总量基数及2014年控制量削减比例,确定我县2014年各项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数为:二氧化硫削减38吨;氮氧化物削减125吨;化学需氧量削减20.60吨;氨氮削减3.06吨。

三、污染减排项目

2014年我县污染减排项目确定为:黄陵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循环硫化床炉内脱硫工程,黄陵轩辕水务有限公司氧化沟工程,黄陵矿业集团中心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黄陵县兴隆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小区治理工程,荣华富洋现代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建设项目。

四、工作措施

我们要继续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三大主要措施,全力开展减排工作,确保我县2014年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投入和管理工作。一是根据《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于今年9月前完成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二是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对各个标段管网进行按期排查,彻底消除堵、漏现象。三是加强在线及中控的维护,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按照国家减排核查的要求提供主要参数趋势图,并能自动生成在线数据。四是完善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四是结合全市重点镇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确保完成店头省级重点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

(二)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快矸石电厂脱硫、脱销技术改造工程。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2014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建设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工程的进度。一是在保证黄陵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设施全年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提高脱硫效率。5月底前完成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及中控系统,确保在线监测正常联网。黄陵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要在年内保持上网发电量、燃煤量均不能超过上年同期水平。三是加大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建设力度。我县内热力供应中心有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2台,按照省厅《关于推进重点行业脱硫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通知》(陕环函﹝2013﹞111号)文件要求实施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大于65蒸吨的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必须实施。

(三)大力推进涉煤行业污、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对涉煤企业现有污、废水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一是督促陕西苍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瑞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污、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内投入运行。二是对新建涉煤企业、资源整合煤矿要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确保煤炭企业井下废水处理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推进农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及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程。一是依照《陕西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城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减排。二是对新建成的畜禽养殖企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必须建立相配套的防污设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要求到今年年底,辖区内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务必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

(五)强化结构调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门槛,在产能过剩行业实施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全面压缩落后产能。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坚决不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体系,所有新上项目必须通过市场交易取得排污权,实现排污权有偿管理。

(六)加强对现有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发挥最大减排潜力。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污染减排监管工作。一是县环保局要结合省、市各项执法检查工作,至少每年开展两次污染减排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减排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按月检查,确保减排设施正常运行。对减排设施建设缓慢、非法停运、偷排暗排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二是针对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提标改造,电厂脱硫脱硝改造等管理减排,指导其按相关要求做好减排台帐,确保减排效益发挥最大化。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切实建立起环境保护部门配合、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统计部门要认真分析污染减排和社会统计数据的衔接问题,确保国家有关数据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畜牧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及减排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高新机动车准入门槛,加大黄标车的淘汰力度;城管部门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及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制订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同时加大污染减排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掌握我县各企业减排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减排进展情况,确保我县减排任务按期完成。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对目标责任评价进行考核,要加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严格事项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部门和企业实施约谈、问责,且不予评优评先。县财政和环保部门要运用行政加经济扶持的方式,研究并拟订污染减排成效与减排资金使用挂钩以及“以奖代补”的具体办法,不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好的企业,在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要实行项目限批,并暂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

(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要把污染减排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重点抓监管、防反弹、保运行、促减排。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等制度,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对各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污染减排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按月检查,公开曝光或挂牌督办未按要求运行减排设施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整改不到位和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同时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重点减排项目的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及监督性监测和信息公布等工作。 (黄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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