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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污染控制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9-24 14:34: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贯彻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促进县域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确保全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市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和《民乐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原生态文明县为契机,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全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与“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目标同步削减,为经济发展提供容量保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完成市上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减排措施
(一)结构减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积极推进重点排污行业整合升级,鼓励传统企业“上大压小”,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化工、食品加工企业。关停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机立窑,拆除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零散锅炉等。
(二)工程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不断减少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督促甘肃江陇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民乐县亨汇麦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尾气高效脱硫改造工程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县供热管理中心供热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2.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控,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顺化乡土城村星火养殖小区、新天镇王什村聚鑫养殖小区、民联乡顾寨村养殖小区、民联乡复兴村养殖小区、新天镇下姚村专业养殖小区、六坝镇新民村养殖小区6个畜禽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工程。
(三)监管减排
1. 加强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污水处理厂、甘肃爱味客马铃薯加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充分发挥减排效益。督促民乐县亨汇麦芽有限责任公司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完善系统管理体制机制,规范运营维护。认真抓好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验收、联网工作,突出数据有效性审核及使用。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监控作用,着力提高重点污染源监管质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2.严格污染减排核查。围绕全面实现我县“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做好重点污染源和总量减排项目核查工作,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督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投入运行并实现稳定减排。
3.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减排需要和各行业排污实际、减排潜力,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及排放方式、时限、去向、排污口数量与位置等。依法严肃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行为。
(四)政策减排。严格新建项目源头管理,新上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对原有项目的治理实现统筹平衡,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环评手续。
四、工作责任
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排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自觉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要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将进行预警,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杜绝“限而不治、关而不停、拖而不管”现象。
县环保局:负责监督减排工作计划的落实;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对未按期建成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正常稳定运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查处;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减排政策,推进各行业减排项目。牵头对各行业、领域减排情况进行核查核算,配合市环保局对全县减排情况、重点减排项目进行核查核算。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制定区域、行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重点减排项目。
县工信局:牵头研究工业发展与工业污染减排相协调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配合做好工业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并监督落实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污染减排措施,推进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牵头组织甄别、论证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性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城镇污水处理相关的减排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生活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县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减排工作,配合做好农业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制订并落实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计划;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整合、提升、优化;监督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指导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改进养殖方式并实施养殖废物、废水综合治理,实现污染减排;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并设立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资金投入和重点减排项目扶持力度。
县统计局: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人口增长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污染减排核算和统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单位主要领导的总量减排任务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落实总量减排相应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总量减排工作要求,严防不作为和“缺位”现象。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要满足国家减排核查的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减排工程现场管理、台帐建设及污泥处置等工作。加强统筹调度,紧扣减排任务时序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全面落实。
(三)落实减排工程。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减排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水泥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能力。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保障农业和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加快建设。
(四)严格环境准入。紧紧围绕总量减排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按照“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原则,提高建设项目行业综合审批门槛,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和控制,严格控制双高企业准入。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开展污染减排科普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了解。落实污染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民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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