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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9-26 14:43:0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4年是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云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和全省2014年度安全生产暨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县2014年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强化管理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2014年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州下达我县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至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3391万吨、0.04420万吨以内,比2013年的0.3873万吨、0.0524万吨分别减少12%、1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0.0486万吨、0.1062万吨以内,比2013年的0.0571万吨、0.1203万吨分别减少15%、12%。
2014年,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3563万吨、0.0477万吨以内,比2013年的0.3873万吨、0.0524万吨分别减少8.0%、9.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0.0525万吨、0.0927万吨以内,比2013年的0.0571万吨、0.1203万吨分别减少8.0%、23.0%。
三、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分解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现将各部门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一)县住建局
负责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一要采取有效措施,2014年内必须解决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加强管理,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和提标改造,大幅提高污水进水量、进水浓度,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污水处理负荷率不低于75%。二要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不低于372吨,其中新增削减量114吨;氨氮削减量不低于38吨,其中新增削减量13吨。三要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80%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5%。
(二)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
负责在2014年6月20日以前完成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确保稳定正常运行,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30%,并在2013年的基础上完成削减氮氧化物276吨。合理调整原料中碳酸钙含量,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浓度,2013年实排二氧化硫126吨,通过增加石灰石比例,降低二氧化硫浓度和总量,保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至66吨。做好减排档案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减排档案材料管理,完善台账资料,统一口径,所上报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的数据必须一致。
(三)县工信局
负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会同县发改局对水泥产业进行产能调整,全力推进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会同县环保局检查督促各县级工业企业工程减排项目,配合县公安局开展到达报废年限机动车报废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建立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涉及到的工业经济发展指标数据要与环保部门数据统一。
(四)县环保局
    负责对宾川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每月不低于一次的常规监察,发现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转时必须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检查验收。从2014年5月起,对宾川县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每月一次的监督性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对出水水质是否达标排放进行有效监督。对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设施运转情况和脱硝效率进行每月不低于一次的常规监察,发现烟气脱硝设施不正常运转时必须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五)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会同县监察局在6月、11月对全县的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滞后的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督办,并依据考核结果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问责。
(六)县发改局
    负责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制订有利于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政策,牵头制订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公安局开展达到报废年限机动车报废工作。研究制定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收费政策。
(七)县公安局
负责推进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对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不予通过年检,配合环保局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提供半年及全年核查核算所需全县机动车新注册、注销、转入、转出相关数据材料。
(八)县统计局
负责按要求提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相关资料和数据,客观真实的反映全县城镇人口增长率、工业产品产量及煤炭等能源消耗量,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奠定数据基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涉及到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数据要与环保部门数据统一。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
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暨污染减排视频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部门减排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指导,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统筹开展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工作。县级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进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污染减排年度目标的圆满完成。县住建局、大理昆钢金鑫建材公司每月5日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环保局书面报送上月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分别在6月30日、12月10日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报送污染减排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对重点减排项目县污水处理厂、大理昆钢金鑫建材公司烟气脱硝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进度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实行预警通报,对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或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将按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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