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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10-22 10:50: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山南减排工作有效开展,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现结合山南地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推进生态美好模范区建设为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为手段,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全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二、控制目标

全地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353吨 ,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326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374吨,NOX排放总量控制在3839吨。

三、主要减排工程

(一)工程治理减排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2014年,建成泽当镇污水处理厂并进行调试,“十二五”期间,完成泽当镇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工业污水治理。实施西藏山南雍布拉康藏药厂、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扎西康采矿厂3家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项目。

3.工业废气治理。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新上脱硝设施,201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2015年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NOX 711吨)内,将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范围内。

(二)结构减排

1.淘汰部分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主要包括邮政和环卫车辆,城市间的客、货运车辆,以及家用轿车等,共淘汰各类机动车辆750辆。

2.对西藏乃东县贡桑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乃东县白荣奶牛良种扩繁基地2家养殖企业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治理措施。

(三)监督管理减排

1.强化重点企业监管。适时更新重点监控、监督企业名单,作为日常监测、统计、执法监督和污染治理的重点,确保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求重点企业采取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逐步实现总量排放削减。

2.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不达标在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加强外来车辆管理,加快油品升级步伐,有效减少机动车废气排放。

四、任务分解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为各县人民政府及重点企业,地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落实项目和资金,严格执法监督,确保我地区实现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工程减排

1.城市污水治理。2014年底,建成泽当镇污水处理厂并进行调试,“十二五”期间,完成泽当镇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协助单位:地区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工业废水治理。实施西藏山南雍布拉康藏药厂等3家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同时,以医药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采选矿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确保实现废水零排放。 (牵头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协助单位: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工业废气治理。督促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新上脱硝设施,减少氮氧化物总量排放,确保在2015年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NOX 711吨)内。(牵头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协助单位:桑日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结构减排

4.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5.加大不达标在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加强外来车辆管理,加快油品升级步伐。(牵头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公安处、中石油山南分公司,协助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交警支队、运管局,中石化贡嘎阳光加油站)

6.对乃东县贡桑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乃东县白荣奶牛良种扩繁基地2家养殖企业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治理措施。(牵头单位:乃东县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地区发改委、环境保护局、农牧局)

(三)管理减排

7.提高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动态管理档案,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提高稳定达标排放比率。(牵头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协助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8.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通过推广网格化的城市精细管理模式,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9.建立重点企业总量台账制度。建立污染物总量数据库,水泥、医药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削减数据库,城市污水削减数据库,有效掌控污染源的发展态势,及时掌控污染物总量的变化情况(新增量和削减量)。(牵头单位:地区环境保护局,协助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

10.实施城镇清洁能源工程。大力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城镇煤炭消费量,控制生活源废气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委,协助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山南供电公司,中石油山南分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将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保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县、本系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减排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减排责任。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问责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把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依据。环保部门要对新上项目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和问题控制关,对无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三)加强制度保障。按照行政许可证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用行政许可手段明确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和污染治理义务,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种类、浓度、总量、去向等。依法完成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快国家、自治区和地区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建立企业污染减排台账。加强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和监测力度,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自治区环保厅实施〈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细则》和《山南地区实施〈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细则》,切实加强对我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考核。

(五)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减排污染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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