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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4-10-31 14:50: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我州“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推动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根据《黔南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黔南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总体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以实现治理项目为主线,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依托,以政绩考核、信息公开为保障,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把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与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落实减排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预测。

3.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编制计划,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和减排项目。

4.可达性原则。减排计划的编制充分考虑我州实际,企业污染减排责任和任务落实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在综合考核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强化可达性分析。

二、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一)目标任务。

黔南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 年排放量

2013 年排放量

2014 年预测控制目标

2014 年较上年削减比例

2015 年

控制目标

化学需氧量

万吨

2.8721

2.8379

2.7679

2.47%

2.58

氨 氮

万吨

0.3555

0.3402

0.3298

3.05%

0.2971

二氧化硫

万吨

4.29

5.31 (不含国电为 4.05 )

5.0739

4.45%

4.81

氮氧化物

万吨

2.15

2.90 (不含国电为 2.79 )

2.5933

5.12%

1.76

(二)水污染物COD和氨氮总量预算。

    1.新增量预测:

全州2014年度按照GDP增速15.5%,城镇人口增长率3.97%来预测(新增人口4.33万人),工业新增676吨,氨氮新增33吨;生活COD新增1012吨,氨氮新增127吨。黔南2014年提出的口号是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但主要采取“撤乡并镇”的手段,因此采用城镇人口增长率3.97%(2013年省定增长率)来预测生活增量比较科学。

共计COD新增1688吨,氨氮新增160吨。

2.削减量预测:

2014年我州1家工程减排削减COD74吨,氨氮83吨;5家企业结构关停共削减COD453吨,氨氮56吨;7家现有污水处理厂再提高削减COD1508吨,氨氮84吨;5家畜禽养殖场治理削减COD353吨,氨氮41吨。共削减COD2388吨,氨氮264吨。

2014年水污染物预测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3 年排放量

2014 年

新增量

2014 年

削减量

2014 年预计排放量

备注

化学需氧量

万吨

2.8379

0.1688

0.2388

2.7679

氨 氮

万吨

0.3402

0.0160

0.0262

0.3298

(三)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总量预算。

2014年主要指标预测表

指标项

单位

2013 年

2014 年

同比

变化量

GDP

亿元

645.54

748.83

103.29

全社会煤炭消耗量

万吨

890.95

1168.72

277.77

电力煤炭消耗量

万吨

71.73

340.00

268.27

水泥煤炭消耗量

万吨

152.49

161.00

8.51

非电非钢煤炭消耗量

万吨

819.22

828.72

9.50

非电非水泥煤炭消耗量

万吨

666.73

667.72

0.99

水泥熟料产量

万吨

1173

1290

117

1.二氧化硫

全州2014年度主要社会经济指标按照上表数据进行测算,则我州电力、钢铁和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测算如下:

(1)电力行业:我州2014年福泉电厂两台机组已全面运行发电(即将验收),在多次与电厂沟通,采取最严格的控制措施的前提下,结合客观实际,脱硫效率暂按93%来计算,预计排放二氧化硫11190吨。

(2)钢铁行业:我州无钢铁行业。

(3)其他行业:按上表我州2014非电非钢煤炭消耗量828.72万吨,比上年新增9.5万吨计算,预计将新增二氧化硫569吨。而2014年全州有11个结构减排项目,共计削减二氧化硫374吨。

因此,该行业2014年二氧化硫总排放量=2013年基数(39355吨)+2014年新增量(569吨)-2014年削减量(374吨)=39549吨。

最终,全州二氧化硫总计排放量=电力行业(11190吨)+其他行业排放量(39549吨)=50739吨。

2.氮氧化物

全州2014年度主要社会经济指标按照上表数据进行测算,则我州电力、水泥、机动车和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测算如下:

(1)电力行业:我州2014年福泉电厂两台机组已全面运行发电(即将验收),在多次与电厂沟通,采取最严格的控制措施的前提下,结合客观实际,脱硝效率暂按71%来计算,预计排放氮氧化物2446吨。

(2)水泥行业:按省厅控制我州水泥熟料1290万吨,水泥企业脱硝效率60%计算,预计排放氮氧化物8929吨,比2013年减排4208吨。

(3)机动车:按照省要求,2014年我州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不得大于2013年,因此2014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025吨。

(4)其他行业:按上表我州2014非电非水泥炭消耗量667.72万吨,比上年新增0.99万吨计算,预计将新增氮氧化物25吨。而2014年全州有11个结构减排项目,共计削减氮氧化物69吨。

因此,该行业2014年氮氧化物总排放量=2013年基数(2577吨)+2014年新增量(25吨)-2014年削减量(69吨)=2533吨。

最终,全州氮氧化物总计排放量=电力行业(2446吨)+水泥行业(8929吨)+机动车(12025吨)+其他行业排放量(2533吨)=25933吨。

2014年气污染物预测表

类别

指标

单位

2013 年

2014 年

SO2

全州 SO2 排放量

万吨

5.31

5.0739

电力行业 SO2 排放量

万吨

1.3768

1.1190

钢铁行业 SO2 排放量

万吨

0.0000

0.0000

其他行业 SO2 排放量

万吨

3.9355

3.9549

NOx

全州 NOx 排放量

万吨

2.9

2.5933

电力行业 NOx 排放量

万吨

0.1303

0.2446

水泥行业 NOx 排放量

万吨

1.3137

0.8929

机动车 NOx 排放量

万吨

1.2025

1.2025

其他行业 NOx 排放量

万吨

0.2577

0.2533

三、可达性分析

(一)水指标分析。

由于我州工业增速较快,城镇化率增幅较大,高于规划预期,给减排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导致每年的新增量很大,虽然2014年我州将新建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但大多在年底建成,减排效益只能在2015年体现。因此我州2014年只有提高现有13家污水处理厂减排效能,各县市必须新建或完善污水管网,拼尽全力预计可减排COD2388吨,氨氮264吨,可完成2014年减排目标。

(二)气指标分析。

由于我州工业底子薄、基础差,多数为小企业,导致2010年的基数就很小,现在治理难度大,减排成效小,加上2014年福泉电厂的全面运行发电,对我州气主控指标影响非常大。尽管如此,我州多次与电厂进行沟通,严控污染物的排放,争取完成二氧化硫的目标任务,但是2014年因电厂未经环保部验收,有可能影响其脱硫脱硝效率的认定,因此,加强电厂的监管是关键。

此外,我州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基数大,2013年为1.2万吨,机动车减排工作未实质性开展,2014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较2013年不得增加,任务很重。另一方面,2013年水泥排放量已达13136吨,2014年产量规模仍在增加,完成2014年氮氧化物目标困难较大。因此,必要时将采取非常规手段(如限产等)以完成减排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打算

(一)州政府加强的工作。

一是强制各县市筛选上报减排项目。2014年在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12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各县市减排计划中的减排项目后,州政府将采取强硬措施,要求各县市尽快筛选出与完成目标任务相匹配的减排项目,并加快项目的推进,使这些项目在2014年能建成投运,能形成一定的减排量。

二是坚持月调度会商制度和最严格的考核措施。每月组织环保、统计、工信、发改、农委、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水泥、造纸、全社会耗煤量指标上报数据和产能控制情况进行研究,对机动车减排、畜禽养殖减排、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会商和调度,对各县市减排工作的推进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减排项目进展缓慢、减排措施不力的采取预警、通报、约谈、限批、问责等强硬措施推进减排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的督查。特别是荔波县朝阳镇污水处理厂、龙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和国家重点减排项目福泉龙昌镇污水处理厂的督查,确保按时限完成。

四是加强机动车减排工作。督促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建设步伐,10月前确保12县市尾检站全面建成投运,年底前各县市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准管理工作。公安部门研究出台黔南州淘汰机动车和控制机动车增幅的办法,确保2014年我州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能有效减排。

五是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研究出台优惠政策,督促各县市充分挖掘潜力,加大畜禽养殖项目的治理。

六是督促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要求各县市采取措施开展雨污分流工程、新建收集管网等完善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力争已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高及水量有显著提升。

七是健全和加强减排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州、县减排人员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彻底改变目前减排力量相对薄弱的现象。

(二)环保部门重点开展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建成的减排项目设施的监管,主要是对水泥脱硝设施、造纸行业水处理设施、县城污水处理厂、福泉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的监管。

二是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我州重点源自动监控有效传输率达到80%以上,企业自行监测传输率达到85%以上,监督性监测传输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强对全州排污企业的监管,加大查处力度,杜绝违法排污、超标排污。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物总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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