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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5 15:2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措施为手段,狠抓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污染源治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能快尽快、提质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全面完成四大约束性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较上年下降1.8%,氨氮(NH3-N)排放量较上年下降2.7%,二氧化硫(SO2)较上年下降0.3%,氮氧化物(NOX)排放量较上年下降5.0%,特征重金属(Cr6+)排放量较2007年消减3%。

  三、重点任务

  (一)工程减排

  1.加快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升级。加快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做好污水管道维护管理,有效提升污水管网覆盖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进水浓度。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确保在线监测、污泥处理、中央控制以及减排台账等重点环节达到环保部技术要求标准,确保COD日消减量高于2012年四季度水平。(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2.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设。(1)加大陕西秦岭钼业公司等国控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污染源排放管理,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2)配套建设县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管网,使园区污水垃圾得到集中收集处置。(3)完成洛南县成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废水处理、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深度治理建设任务,实现稳定达标。县九龙公司废水重金属减排治理工程项目通过省环保厅的中央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核查,县九州茧丝绸有限公司制丝废水减排工程要正常投运。在治理点源的同时,积极完成黄龙钼业小区整治等面源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责任部门:县环保局、经贸局、黄金局、工业园区)

  3.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大沼气以及有机肥生产项目,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切实减少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全年完成5家以上畜禽养殖业治理工程,重点推进洛南县宏亮养殖场、洛南县丰源养猪合作社、洛南县鸿顺养殖场、陕西省华阳良种猪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线等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化,宏亮养殖场、丰源养猪合作社沼气设施在6月底前要竣工验收。(责任部门:县农业局、环保局、畜牧中心)

  (二)结构减排

  1.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抑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消耗项目过快增长,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淘汰关停。继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淘汰砖瓦厂等高能耗、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责任部门:县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进一步扩大“气化洛南”成果,加快天然气输送管网建设,提高天燃气使用覆盖率,力争城区实现用能燃气化。鼓励城区公交汽车和出租车改造为天然气汽车或直接采购天然气汽车。(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

  (三)管理减排

  1.大力开展城区环境整治。继续巩固城区禁烧烟煤工作成果,老城区逐步禁止燃煤,新城区坚决禁止使用燃煤锅炉,监督检查锅炉用煤质量,取缔污染严重的锅炉,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依法处罚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超标排放的单位,督促各单位正常运行除尘设施,保证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查工地扬尘污染、餐饮业炉灶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积极开展油气回收,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责任部门:县住建局、环保局)

  2.认真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对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和行驶里程上限的机动车,一律强制报废,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者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不得转入我县;机动车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两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县城机动车按照环保分类标志限行措施,科学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全额完成市上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面落实环保标志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责任部门:县交通局、质监局、环保局、交警大队)

  3.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前,必须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切实加强总量审核,进一步控制好污染物新增量,对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率先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拍购买等方式取得总量指标。严格规定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时限、去向、排污口数量与位置等。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4.建立健全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完成县级环境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提高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排放达标率和环境事故预警能力。落实重点企业总量台帐制度,国控及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和省市平台联网,使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80%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85%以上。探索建立操作性强、符合洛南实际的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责权明确、监督有力、程序适当、奖罚分明”。(责任部门:县环保局、财政局、经贸局)

  四、职责分工

  (一)县环保局:加强监督检查,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及时掌握各项目减排进度,定期通报全县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二)县发改局: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污染企业淘汰关停计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对已关闭企业予以公布。

  (三)县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实现达标排放;负责督促落实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四)县住建局: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保持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做好减排资料及建档工作。

  (五)县交警大队:淘汰已达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辆,全面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制度。

  (六)县农业局: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减排工作,县畜牧中心与能源办协助县减排办健全减排档案资料。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重点畜禽减排项目,按时竣工验收。

  (七)县水务局:搞好流域治理工作,建立城区自备水源井的取排水台账,协助住建部门做好城区供水、排水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平衡。

  (八)县统计局:为污染减排核算提供数据支持,核实与污染减排核算相关的数据。

  (九)县工商局:负责结构减排项目的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工作。

  (十)县电力局:负责对结构减排项目实施停电、断电等措施。

  (十一)县财政局:对重点减排项目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资金支持。

  (十二)县监察局: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各镇:负责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对辖区内的减排项目进行协管,配合县减排办健全档案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减排项目实施,确保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扎实开展。承担减排和治理任务的镇人民政府和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动员。结合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宣传,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治污先进经验、减排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治污减排,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关注环保、支持减排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执法监管。以“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重点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建成的县污水处理厂、县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治污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严格监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和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单位实施限期治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和环保工作考核办法,对有减排任务的镇、相关部门、企业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严格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完成减排任务、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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