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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7 10:36: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艾依河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联席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持续改善艾依河及上级支流河段生态环境,确保水质达标排放,保障水质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加快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各类功能区水质标准,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把艾依河建成集防洪排涝、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为一体的湿地公园和景观水道。

二、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严格控制艾依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控制工农业污水、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加快水生态环境修复和水污染防治,确保艾依河水质达标。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艾依河平罗段排水沟水质稳定在Ⅳ类水质标准,水污染逐步得到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防治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水污染防治范围

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防治范围包括艾依河平罗段和艾依河上级支流三二支沟平罗段,主要承担排泄农田排水、贺兰山东麓山洪沟洪水和排域内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排水任务。

1.艾依河(第三排水沟):自平罗县姚伏镇入境,于高庄乡同进村出县境入惠农区,县境内全长为34.4公里,控制排水面积21.9万亩。

2.三二支沟:自平罗县崇岗镇兰丰村西侧入境,向东北方向穿行,于山水大道平罗火车站立交桥南侧1公里处穿包兰铁路,在平罗宝马化工公司西穿山水大道后汇入第三排水沟,县境内全长30.1公里,控制排水面积43.5万亩(含贺兰县、前进农场、大武口区、山洪排泄)。

(二)污染源情况

艾依河平罗段主要污染源由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城镇生活污染源组成。

1.工业污染源:一是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所属企业直接排入第三排水沟的工业废水。二是三二支沟上游的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大武口区隆湖六站(隆湖经济开发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排入三二支沟的工业污水。以上工业污水和废水都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质,尤其是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排放的工业污水和废水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形成重度污染,直接影响排水沟下游水质。

2.农业污染源:包括周边农田排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入的污水,对排水沟水质形成轻度污染。

3.城镇生活污染源:包括沙湖旅游区生活污水、贺兰县暖泉镇生活污水和平罗县城沿环城沟排放的城市污水,对排水沟形成轻度污染。

(三)污染源治理措施

1.工业污染源治理措施

(1)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制度。一是对流域内的新建项目要认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评价,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并且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二是对电厂、造纸、化工、食品酿造、农药和冶金等污染严重行业的项目,严把审批关。

(2)建立排污单位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一是监督电厂、冶炼、造纸、化工、农药等重点行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保障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对“十五小”、“新五小”及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坚决关停,防治反弹。同时,对规模小、污染重的企业进行关停;三是存在污染隐患单位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污染限期治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对造成水环境污染和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对偷排企业给予高限高额处罚。

(3)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4)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强化城镇污水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5)强化污水处理和中水资源再利用管理工作,提高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厂污水利用率,节约水资源,防止水污染。

2.农业污染源治理措施

(1)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坚持氮、磷、钾化肥合理配比,提高化肥利用率;引导和鼓励农户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

(2)严禁使用高残留农药,采用人工及物理方法防治害虫,推广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合理施用化学农药;在做好预防的基础上,做到适时用药,选用高效低毒残留的农药。

(3)加快生态村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力度,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养殖业畜禽粪便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工作。

(4)加强湖泊湿地管理,提高湖泊湿地的纳污能力,实施水产清洁养殖工程,加强围网养殖清理、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示范等;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和养殖方式,做到生态养殖循环利用,减少次生污染。

3.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措施

(1)贺兰县暖泉镇、沙湖旅游区生活污水,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2)平罗县城生活污水,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和新建中水厂,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魏冠中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金泉任副组长,县水务、环保、住建、国土、财政、发改、工业、农牧、林业、文广、监察、平罗工业园区、德渊市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城关、黄渠桥、姚伏、崇岗、高庄等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协调服务,抓好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整治行动方案制订、措施落实和达标验收等具体工作,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李志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居民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建立和完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水务、环保等执法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执法,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排污企业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水质达标排放。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采取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取缔关闭等手段进行依法处理。

(四) 明确责任,合理分工。为确保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现状及危害程度,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分工,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县水务局:负责对艾依河平罗段、三二支沟现有排污口调查取证,严禁审批新建排污口,对未达到排污标准企业已建的排污口坚决查处并勒令拆除;加大调查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处罚,加大日常巡护工作,对艾依河平罗段及三二支沟沟道进行治理,确保沟道正常运行。

县环保局:负责对县域内各工业园区排污企业污染源调查,进行水污染指标的检测,制定水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环保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等指标约束。加大日常污染排放治理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偷排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或者关闭。

县住建局、德渊市政产业公司:负责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方案,编制中水利用规划方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中水厂,配套完善生活垃圾综合收集及处理系统,确保艾依河平罗段城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同时,负责协调贺兰县建设部门督促暖泉镇做好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县农牧局、有关乡镇:负责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艾依河周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大种(养)殖业污染防治,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控制化肥使用量,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和农膜回收利用,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改善艾依河平罗段及三二支沟农村生态环境。

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对接,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艾依河水污染防治有关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资金用于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防治工作。

县工业和商务局、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列入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清洁生产。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艾依河平罗段及三二支沟进行确权划界,清理沿线违章建筑和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确保艾依河保护范围内沟道不被侵占。严禁审批高污染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县林业局:负责结合“三创”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方案,加快对艾依河平罗段及三二支沟进行湿地保护和绿化美化。

县文广局:负责对艾依河平罗段及三二支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广泛宣,引导周边企业和群众增强水环境保护意识。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治理工作,定期检查、通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艾依河平罗段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负其责,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使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平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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