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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1 15:03: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及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南政办〔2014〕81号),现提出我市2014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2014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化学需氧量减少0.5%、氨氮减少2.8%、二氧化硫减少1%、氮氧化物减少0.5%。
二、主要减排项目
(一)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废水深度处理,氨还原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氮氧化物达标排放,脱硝效率应达到70%以上。废水深度处理及氨还原系统配备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应做到可随机查阅运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曲线图,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2014年COD减排113.6吨、氨氮减排79吨、氮氧化物减排535吨。
(二)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现有2×125MW机组关停。
(三)邵武市正兴武夷轮胎有限公司规范建设脱硫工程,烟气循环流化床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实行低氮燃烧改造,确保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或配套建设SNCR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50%以上;配备规范、完善的脱硫在线监控设备和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应做到可随机查阅运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曲线图,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2014年二氧化硫减排25吨。
(四)邵武和丰布业有限公司7月前建成投运废水深度治理设施,全面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配备规范、完善的在线监控设备和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应做到可随机查阅运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曲线图,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2014年COD减排18.6吨。
(五)福建远翔化工有限公司于7月前建成投运2台锅炉(15t+10t)脱硫系统,脱硫系统应按规范建设,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配备规范、完善的脱硫在线监控设备和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应做到可随机查阅运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曲线图,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2014年二氧化硫减排80吨。
(六)邵武市经济开发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完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七)和平镇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7月建成投运,配备规范、完善的在线监测设备及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应做到可随机查阅运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曲线图,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八)完善邵武城市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污水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要求负荷率达到95%,COD进水浓度不低于180mg/L,氨氮进水浓度不低于19mg/L,试行中水回用,确保实现污染减排。2014年COD减排686吨、氨氮减排84.6吨。
(九)邵武金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要求于2014年7月建成投运,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4年COD减排90吨、氨氮减排10.5吨。
(十)市农业局负责督促落实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洪顺农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昌平生猪养殖责任有限公司、邵武华闽畜牧有限公司、福建聚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盛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福建鑫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邵武市蓄源养殖有限公司、陈国雄养殖场、林水真养殖场进一步落实雨污分流、干清粪,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处理效率,于9月底前完成全过程治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大埠岗镇、城郊镇、水北镇及沿山镇要切实督促落实辖区内的养殖场按时完成全过程治理。2014年COD减排190.9吨、氨氮减排91.5吨。
(十一)市环保局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环检率达到80%以上;全面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控制高排放机动车转入;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以及黄标车,限期予以淘汰。市经贸局负责推动我市全面使用国四汽油,着手推广国四柴油。市交通局积极推进“油改气”工作,2014年新上10辆公交燃气车和40辆燃气出租车,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项目措施落实
1.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泥规范处置,一是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科学规划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确保完成邵化化工、华电邵武电厂2个列入2014年度国家责任书重点项目;三是全面启动闽江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处理工作;四是切实抓好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全面排查维护已建管网;五是加快污泥规范处置,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
2.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经济开发区及金塘工业园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
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重点行业集聚发展和污染集中治理,引导绿色转型提升。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和“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4.严格落实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减排工作,稳步推进煤改工程。一是推动正兴武夷轮胎、远翔化工锅炉脱硫工程按规范建设,实现污染减排;邵化氨还原系统加强运行管理,保证脱硝投运率及脱硝效率。二是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增加天然气供给。三是推行燃气分站式功能系统、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应实施集中供热,拆除锅炉。邵武经济开发区做好集中供气、供热的试点工作。
5.深化重点排污行业整治。深入推进火电、钢铁、造纸、水泥、印染、合成氨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严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
6.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立即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年底前100%的规模化养殖场要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
7.加强机动车排放治理。一是全面供应国四汽油,2015年全面供应国四柴油;二是加快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鼓励其他类型老旧机动车辆提前报废;三是严格限制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转入;四是全面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五是加强在用车环保检测和联合执法,严禁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严格责任分工落实
1.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减排项目,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
2.企业主体责任。所有排污单位、治污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减排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要定期向市环保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将按上级要求予以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列入企业征信系统。
3.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10〕1号)和《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邵政综〔2012〕34号),按照各自分工,齐抓共管,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并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
市经贸局负责督促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并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相关制度。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工作,监督实施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计划。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措施。
市统计局负责审核把关经济社会统计数据。
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根据职责,联合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三)完善政策约束考核
1.健全重点领域约束政策。市环保局配合省上、南平市建立重点行业减排绩效评估通报制度,加快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市住建局牵头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处理效果挂钩政策;金融机构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对不落实环保要求的企业严格授信管理。
2.严格减排考核处罚措施。一是对责任书重点项目实行调度考核,加大对减排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预警,对进展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环保限批、效能告诫、限制信贷等约束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其新增相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规定,实行效能扣分、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约束措施。(邵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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