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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4-11-20 14:40: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4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全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我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结果及2014年减排指标的函》(陕环函〔2014〕76号)文件,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制订本年度减排计划。

  一、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663吨,同比2012年削减2.38%;氨氮排放量为860吨,同比2012年削减4.38%;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3661吨,同比2012年削减7.38%;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2456吨,同比2012年削减5%。

  二、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陕西省下达我市2014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削减1.0%(其中工业+生活削减1.0%);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削减1.0%(其中工业+生活削减1.0%);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上年削减0.5%;氮氧化物较上年削减6.0%。

  三、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重点项目

  根据2014年全市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数据预测值,预计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新增288吨、32吨、5051吨、1177吨,在消化新增量基础上要完成2014年度减排目标,需通过以下减排项目来实现。

  (一)化学需氧量计划重点项目及预计减排量

  全市化学需氧量计划减排项目合计11项(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5项,工业企业工程减排项目4项,农业源减排项目2项),预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削减2.05%。  

  (二)氨氮计划重点项目及预计减排量

  全市氨氮计划减排项目合计10项(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5项,工业企业工程减排项目3项,农业源减排项目2项),预计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削减2.76%。

  (三)二氧化硫计划重点项目及预计减排量

  全市二氧化硫计划减排项目合计11项(其中:电力企业脱硫项目6项,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项目2项,焦化企业焦炉烟气脱硫项目3项),预计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上年削减6.61%。

  (四)氮氧化物计划重点项目及预计减排量

  全市氮氧化硫计划减排项目合计6项(其中:电力企业脱硝项目4项,水泥企业脱硝项目2项),预计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削减15.2%。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环境准入的审核、审批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无序发展。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作为审查规划环评的必要条件,强化建设项目的总量指标审核,推动减排任务的落实。抓好“三同时”验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确保治污设施的建设。

  (二)全面实施减排计划项目

  1.切实抓好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统筹污水排放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达标率。环保局要强化现场督查,确保每个减排项目原始数据和档案齐全,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和资金凭证完备,经得起减排核查。住建局要加快城市污水排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达2万吨/天以上,同时要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龙门镇要加快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6月底前完成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芝川镇要加快芝川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研、设计、征地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12月底前开工建设。

  2.加强工业废水治理。

  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抓好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公司和韩城市合力煤焦公司10月底前完成焦化废水生化处理回用工程建设和验收,实现废水零排放;陕西陕煤韩城矿业公司下峪口煤矿3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3.继续加大电力和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力度。

  加快燃煤电厂和水泥行业的脱硝工程建设,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6月底前完成2、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韩城尧柏阳山庄水泥有限公司11月底前完成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韩城矿务局煤矸石电厂3月底前完成脱硫改造和DCS中控系统建设和验收。

  4.强化环境监管,提高减排管理水平。

  各减排企业要加强已建成减排设施的环境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提高减排效率。火电企业脱硫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要加强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和数据的有效性,确保在线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进一步完善减排档案台账,为污染减排提供数据支撑。环保部门要加强电力、水泥、焦化、污水处理厂减排设施现场监管,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减排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管重罚。

  5.加大农业源减排力度

  市农业局要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工作,10月底前完成韩城市蓝天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韩城市长城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三)夯实部门减排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协作,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市政府定期召开污染减排部门联系会议,研究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环保局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督办协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等;市工信局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和淘汰计划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市农业局要组织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确定年度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并督促按期完成,按照减排要求定期提供规模畜禽养殖数量等相关统计数据(具体见附件10);市住建局要做好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市公安局要负责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严格按照省上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市统计局要加强污染减排统计工作,按照减排要求及时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统计数据(具体见附表9),核实上报的发电量、燃煤量、城镇人口增长等与污染减排核算有关的数据,为污染减排核算提供有力支撑;市财政局要负责落实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加大对减排项目资金投入,对减排重点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市监察局要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和执行减排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按规定完成减排工作目标的部门实施问责制,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以相应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表下达的项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确保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圆满完成。

  (二)减排项目完成后,各责任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国家减排档案规范要求完成减排档案的建立工作,并分别于2014年6月底和11月底前,一式二份上报韩城市环保局。

  联系人:周爱君  联系电话:0913-5205380(韩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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