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祁东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4 15:13: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祁东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定本年度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14年减排目标任务
(一)到2014年底,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463.1吨,比上年排放总量(2445.1吨)下降-0.7%,净削减-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196.8吨,比上年排放总量(3186.8吨)下降-0.3%,净削减-10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15880.9吨,比上年排放总量(16372吨)下降3%,净削减491.1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836.1吨,比上年排放总量(1902.6吨)下降3.5%,净削减66.5吨。详见附件1.2
    (二)确保辖区内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数据有效上传率达75%、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率达80%、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发布率达95%。(2014年祁东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见附件3)
三、工作内容与责任部门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污增量
严格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衡阳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发〔2013〕6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总量前置审批制度,将是否有环境容量、总量余量作为审批准入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环评报批工作。严格控制造纸、有色、陶瓷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准入,新、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清洁型产业。同时,合理控制城镇人口增量,严控钢铁、水泥、有色、陶瓷、造纸等行业产品产量过快增长。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园区管委会
(二)强力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管
1、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省污水处理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8月底前完成祁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与调试,9月份投入运行。年底前完成归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
2、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通过推广网格化的城市精细管理模式,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统,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提高到85%以上。
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通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升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中氮、磷去除效果,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园区管委会
(三)大力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1、到2014年底,全县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9064.3吨,比上年排放总量(9193吨)下降1.4%;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73.2吨,比上年排放总量(1005.4吨)下降3.2%。
2、严格项目准入,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产业布局。依法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2014年底前,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陆域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搬迁或退出,完成湘江沿岸500米范围内40%的畜禽养殖企业的搬迁或退出任务。新建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浸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制度。
3、加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治理。一是大力推行清洁养殖。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坚持种养平衡,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二是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为重点,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与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验收紧密结合,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作为畜禽养殖场标准化验收的重要内容。完善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推广干清粪,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2014年,全县须完成1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治理,其中省重点项目5个。     
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农办、县环保局
(四)切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1.提升燃油品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3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燃油供应管理部门要制定合格油品保障方案,确保按期供应合格油品。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油站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2.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按要求淘汰规定数量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3.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协助市里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物价局
4.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出租、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全县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节能与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左右。采取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大队、县财政局
5.完善机动车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做好机动车氮氧化物核算车辆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五)强力推进工业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与控制
1.严格执行国家污染控制新标准,深化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控制。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推进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造与运行管理。推行工业企业窑炉烟气脱硫设施改造,有条件的逐步改烧管道燃气等清洁能源。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处置,严格食品等化学需氧量排放大户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针对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力争新增产能产量集中落实到那些治污设施齐全、环保管理水平高的大企业上,积极淘汰小造纸、小化肥、小化工、小烧结、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企业。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资局、县物价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祁东分公司
(六)全力推进减排监测体系“三率”考核工作
1.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有效数据上传率工作
一是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下发的《关于更新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的通知》(环监发〔2014〕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建设工作,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验收;二是积极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开展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做好现场核查和比对考核工作、及时处理现场端故障,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完成平台数据修约补遗及证明材料上传工作;三是按时完成相关证明材料的上报工作。对于符合环监发[2014]2号中规定的不纳入考核的七类情形,按要求上报证明材料;对于企业因停产等原因导致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等情形,按时上报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园区管委会
2.积极督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按照环保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一是积极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宣传与培训工作;二是积极指导企业完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上报工作;三是积极督促企业按照审定通过的监测方案要求,在湖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平台上按时发布相关监测信息;四是按时上报企业未开展自行监测的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园区管委会 
3.努力完成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按照环保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一是按时完成监督性监测及监测报告上报工作;二是按时完成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工作;三是按时上报未开展监督性监测的证明材料;四是加强监督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质量。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园区管委会
四、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新增排放量预测
1.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根据2013年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增加速度,类比得出2014年非电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6.1吨。根据2014年,全县小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数量增长,预计我县2014年交通运输业氮氧化物排放增量为22.23吨;根据预测,2014年我县水泥行业新增熟料产量5万吨,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73吨;全年新增氮氧化物95.23吨。  
2.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放量。2013年我县非造纸印染行业化学需氧量GDP排放强度为0.00029吨/万元,重点行业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强度为0.0030吨/万元。预计2014年我县GDP增长率为12%;预计2014年七个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同比2013年的工业增加值增量为3亿元。根据国家的核算办法,预计全县 2014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36吨,工业氨氮新增排放量22吨。2013年城镇常住人口为32.33万人,预计2014年全县新增城镇常住人口0.6万人,根据国家的核算办法,预计2014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44.54吨,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17.52吨。根据以上预测,2014年我县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0.54吨,氨氮排放量39.52吨。
(二)减排量预测
1.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量。2014年,我县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措施主要是加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县减排量为二氧化硫-6.1吨、氮氧化物93吨。
2.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量。2014年,我县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措施主要是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置,以及积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县减排量为化学需氧量 796吨、氨氮111.6吨。
(三)可达性分析
在水泥行业产品产量不超预期,机动车管理减排措施到位、机动车氮氧化物增量在可控范围内的前提下,预计可完成二氧化硫下降-0.7%、氮氧化物下降-0.3%的目标任务。在城市化率和经济增速不超过预期目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的前提下,预计可完成COD排放总量下降3%、氨氮下降3.5%的目标任务。

2014 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一览表 单位:吨

项目

2013 年排放量

2014

新增量

预计

减排量

2014 年控制目标

总量目标

削减率

化学需氧量

16372

180.54

796

15880.9

3%

氨氮

1902.6

39.52

111.6

1836.1

3.5%

二氧化硫

2445.1

6.1

0

2463.1

-0.7%

氮氧化物

3186.8

95.23

93

3196.8

-0.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县直相关部门减排协作机制,分解细化县直相关部门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县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由县考核办定期牵头督办。相关减排牵头部门切实履行减排工作职责,结合年度减排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与推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共同完成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调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污染减排调度会议。
(二)严格责任考核
建立健全减排考核体系,制定出台《祁东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的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强化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定期通报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对未能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县直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暂停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审批。同时,全县每年召开一次污染减排总结表彰大会。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项目运行监测。重点督促2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水泥脱硝设施完善中控系统建设,规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落实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加强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做好在线监测数据、实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为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污水处理厂、水泥、畜禽养殖业等重点行业联合执法、环保专项执法和环保后督察,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依法从严处罚。
(四)开展排污权交易
按照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要求,在全县工业企业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交易制度,运用环境经济政策和市场手段倒逼工业企业减排。
(五)保障资金投入
一是县政府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减排专项资金;三是将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用于补助企业污染减排设施建设与运营、政府排污权回购等;四是进一步完善环保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污染减排设施建设与运营。(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