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9 17:0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切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省定减排目标任务,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科学测算、合理分担、部门负责”的原则,优化任务分工,细化工程项目,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好结构减排,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全面提升管理减排,确保完成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3.《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6.《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明电〔2014〕6号);
7.汝州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及环境统计有关材料。
二、2014年减排目标及2013年减排现状
(一)2014年减排目标。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到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335万吨、0.137万吨以内,总减排量分别为0.089万吨、0.0176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80万吨、0.810万吨以内,总减排量分别为0.090万吨、0.150万吨。
(二)2013年减排现状。《2013度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结果: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52万吨,2013年相对2010年实际减排比例为8.65%;氨氮排放量0.1463万吨,2013年相对2010年实际减排比例为6.76%;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38万吨,2013年相对2010年实际减排比例为7.9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89万吨,2013年相对2010年实际减排比例为10.5%。
三、2014年减排形势分析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4年,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较2013年增长1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2.3%左右。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趋势和新增量分析、预测如下:
1.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源。2014年全市GDP增长10%,我市没有国家全口径统计核算行业,2013年的其它工业行业排放强度为0.0003758吨/万元,计算用GDP增长率为9.64%,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9.8%,2013年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51.75吨,则2014年工业源化学需氧量较2013年新增加127.1吨。
(2)生活源。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约105万人、城镇化率39.3%,2014年城镇化率约42.3%,化学需氧量综合产生系数为60克/人•日。则2014年生活源化学需氧量较2013年新增加438吨。
(3)农业源。2010年全市生猪出栏46.5万头、存栏奶牛0.72万头、出栏肉牛0.04万头、存栏蛋鸡700万只、出栏肉鸡0.68万只,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945吨。2011年全市生猪出栏68.8万头、存栏奶牛0.87万头、出栏肉牛4.199万头、存栏蛋鸡216.6万只,出栏肉鸡74万只,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880吨。2011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0年净增约3935吨,2012年我市对8个畜禽养殖项目进行了治理改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1年减少1220.7吨,2013年我市又对22个养殖项目进行了治理改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2年减少1002.1吨,2014年新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要达到零排放,则养殖业2014年化学需氧量较2013年新增排放量为0吨。
由此推算,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新增量565.1吨(全部为工业和生活新增)。
2.氨氮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源。2014年全市GDP增长10%,我市没有国家全口径统计核算行业,2013年的其它工业行业排放强度为0.000016吨/万元,计算用GDP增长率为9.48%,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9.8%,2013年全市工业氨氮为67.8吨,则2014年工业源氨氮较2013年新增加5.32吨。
(2)生活源。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约105万人、城镇化率39.3%,2014年城镇化率约43.2%,氨氮综合产生系数为7.7克/人•日,则2014年生活源氨氮新增量为56.2吨。
(3)农业源。2010年全市生猪出栏46.5万头、存栏奶牛0.72万头、出栏肉牛0.04万头、存栏蛋鸡700万只、出栏肉鸡0.68万只,养殖业氨氮排放量614.5吨。2011年全市生猪出栏68.8万头、存栏奶牛0.87万头、出栏肉牛4.199万头、存栏蛋鸡216.6万只,出栏肉鸡74万只,养殖业氨氮排放量1069.5吨。2011年养殖业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净增约455吨。2012年我市对8个畜禽养殖项目进行了治理改造,氨氮排放量较2011年减少426.65吨,2013年我市又对22个养殖项目进行了治理改造,氨氮排放量较2012年减少168.83吨,2014年新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要达到零排放,则养殖业2014年氨氮较2013年新增排放量为0吨。
由此推算,2014年全市氨氮新增量61.52吨(全部为工业和生活新增)。
3.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4年我市电力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0万吨。
其他行业:根据2014年全市GDP增长10%,GDP能耗年下降10%(按“十二五”下降50%推算),燃料煤炭增长3%。2014年煤炭消费较2013年增加7.0万吨,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为6.339吨/万吨。则2014年其他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7.7吨。
4.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4年我市电力、水泥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万吨。
其他行业:根据2014年全市GDP增长10%,GDP能耗下降10%(按“十二五”下降50%推算),燃料煤炭增长3%。2014年煤炭增量为7.0万吨,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为6.82吨/万吨。则2014年其他行业氮氧化物较2013年新增排放量为47.7吨。
四、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一)废水减排措施与责任单位
2014年,我市废水减排措施主要为工程减排(工业、生活、集中式治理设施、畜禽减排项目,名单见附件2、3),削减2013年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存量。
2014年6月底前,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废水2万吨项目,必须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0%,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549吨、氨氮45.75吨。
2014年5月底前,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必须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等措施,新增加污水处理量8000吨/日,达到污水处理量35000吨/日,5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393.26吨、氨氮47.75吨。
2014年3月底前,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必须继续投运中水回用系统(2012年已投运2个月1万吨/日,并通过减排认定),中水全部回用,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87.5吨、氨氮9.69吨。
2014年3月底前,汝州市环新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必须完成渗滤液深度治理任务,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96.5吨,氨氮11.0吨。
2014年11月底前,汝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废水2万吨项目,必须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20吨、氨氮10吨。
上述5项措施落实后,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1146.26吨、氨氮124.39吨。上述5项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底前,温泉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万吨项目,必须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预计国家可认定削减化学需氧量10吨、氨氮5吨。此项工作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泉镇人民政府、环保局。(排在第一个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2014年11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减排项目31个,预计国家可认定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536.08吨、氨氮113.52吨。在上述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完成的基础上,2014年,所有新上及扩大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必须配套环保设施,符合国家减排核查要求,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畜牧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以上合计预测2014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可控制在13350吨以内、氨氮排放量可控制在1370吨以内,可以完成2014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省定减排目标。
(二)废气减排措施与责任单位
1.结构减排
开展机动车污染减排。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制定本辖区“黄标车”限行淘汰办法,逐年扩大“黄标车”限行区。2014年6月底前,淘汰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2014年12月底前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639吨以内,比2010年的1999吨减少18%。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2.工程减排
2014年1月底前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必须建成投运窑炉脱硝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2014年3月底前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必须建成投运窑炉脱硝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预计国家可认定新增削减氮氧化物2975.3吨。此项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2014年6月底,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电厂必须新建脱硫脱硝设施,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90%,脱硝效率不低于70%,预计国家可以认定新增削减二氧化硫2496.96吨、氮氧化物542.64吨。此项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2014年6月底,汝丰焦化有限公司70万吨煤气脱硫项目,必须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90%,预计国家可以认定新增削减二氧化硫200吨。此项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以上合计二氧化硫共计削减2696.96吨,氮氧化物共计削减3517.94吨。预计201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可控制在1.3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可控制在0.810万吨,可以完成2014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省定减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要在政府主导下,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下达各单位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是年度刚性指标,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为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对汝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调整。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总量减排机构(减排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前报汝州市总量减排办公室),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总量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减排项目,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把握减排任务的时间要求,确保年度总量减排计划的落实。
(二)加强资金筹措,落实减排工程
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市政府将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实施的并得到环保部减排认定的减排工程实施“以奖代补”。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各项减排工程按时完成。
(三)严把环境准入,控制排放增量
围绕总量减排中心,把好环保准入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严格按照“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原则,提高建设项目行业的综合审批门槛,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和控制,严格控制双高企业准入,对没有总量替代的项目一律不批。
(四)实施部门联动,健全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2014年污染减排工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污染减排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立污染减排奖惩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力争把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减排氛围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市委、政府关于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和已取得的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开展污染减排科普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了解。落实污染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污染减排宣传力度,树立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和推广好的范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肃对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严格落实总量减排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总量减排工作中的不作为和“缺位”现象;达到国家减排核查的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减排工程现场管理、台帐建设等工作。为确保完成年度减排指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向汝州市总量减排办公室书面报告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减排办公室汇总后书面报告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并上报省环保厅。
强化减排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管理范围,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汝州市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