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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10 15:0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省、市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4〕48号),结合2013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现提出我区2014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4年我区减排目标是:COD、NH3N、SO2、NOx要分别比2013年减少0.44%(其中工业COD减少0.50%,农业减少0%)、0.88%(其中工业NH3N减少1%,农业减少0%)、4.00%、20.00%。

二、突出重点,狠抓减排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污染集中治理,引导绿色转型提升。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1号)要求,2014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对已淘汰的要严格监管,确保关停到位。2014年3月前已完成淘汰三明市宏岩建材有限公司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二)加快实施减排工程。全面推进减排工程项目,突出抓好列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区环保局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指导和督促。

1.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三元区黄砂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建成。

2.工业废水深度治理。深入推进化工、食品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福建盛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市欧派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设施改造项目必须分别于6月底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监测。

3.非电炉窑脱硫脱硝。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要规范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三明毓才玻璃有限公司要加快脱硫设施改造进度,确保2014年6月底完成验收,脱硫效率达90%以上。

4.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泥规范处置。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切实抓好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全面排查维护已建管网系统,做好清淤防渗堵漏,稳定并逐步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置污泥。

5.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统筹现代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整治,依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或采用生物发酵订、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和生态种养模式等。

6.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在用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的通告》(闽环保防〔2014〕3号)的要求,按照省市的部署安排,三明市鹏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须于2014年12月底建成机动车工况法检测线。

(三)强化减排设施检查与监管。加强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的检查及监管,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抓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联网工作,规范运营维护。加快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三、工作机制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

2.所有排污单位、治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

3.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区环保局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区经贸局牵头负责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三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工作;区农业局、环保局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监督落实畜禽养殖减排措施;区经贸局、环保局、三元公安分局根据职责,联合储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审核把关经济社会统计数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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