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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两个工业园区均按时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发布时间:2018-2-28 9:02: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规定,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红塔区省级工业园区共有2个,分别为研和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根据日前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内容,研和工业园区自行建设玉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红塔工业园区依托玉溪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污水集中处理,两个工业园区均按时完成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玉溪市环保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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