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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

发布时间:2018-9-21 7:41: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规范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着力解决进水量偏低、进水污染物浓度偏高等问题,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洪泽区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

  一是定期巡查,确保正常运行。定期开展现场巡查,重点加强对污水收集系统、在线监控设施、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超标排放现象。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改建雨污水管理17.97公里。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规范有序。该区相继出台了《洪泽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洪泽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从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台账管理、水质与检验、设备与仪表、安全管理、厂容厂貌、制度建设等9个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加强进水口、出水口水质的监测频次,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保障污水达到有关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同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提升污水处置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排放。

  四是注重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对照考核细则,每月定期安排专人对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月度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依据,如发现污水处理量不达标、巡查问题不整改等情况,将减少或停止支付污水处理费用,确保各项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到位。(淮安市政府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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