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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打好碧水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9-4-29 9:06: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今年5月到6月上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4月28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启动会上,记者获悉本次执法检查将围绕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企业防治污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水污染防治的难点、短板等内容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高小玫、肖贵玉出席会议。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法律实施一年多来,上海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2018年,全市259个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6.7%,较2017年上升17.6个百分点。259个断面中233个实现达标,达标比例为90%,完成年度目标。其中,20个国考断面全部实现水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0.0%,无劣Ⅴ类水体,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

  此外,全市3158条段河道消除黑臭,实现2018年底全面消除黑臭的目标,全市河湖劣V类水体比例从38.7%下降至18%。

  在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中,市生态环境、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水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力度。2018年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水违法案件920余件,处罚金额1.95亿元;全年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2017-2018年,围绕全市中小河道整治工作,对河道沿线3200余家工业企业开展集中整治,以执法推动企业截污治污和关闭调整,已基本消除工业排放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本市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检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介绍,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其中,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涉及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主要规定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还将重点聚焦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瓶颈短板问题。如劣V类水体治理,雨污混接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城镇污水收集及污水 污泥处置能力,城市排水管网提质增效,以及船舶污染防治,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等。

  此次执法检查将委托同济大学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深入查找问题,共同寻找改进之策,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确立的法律制度更加有效地落地实施。

  执法检查报告将于6月底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并抄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殷一璀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精神,切实增强依法治理本市水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为依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上海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殷一璀强调,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依法处罚等方面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直面瓶颈短板问题、共同寻找改进之策,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上海更有效地贯彻实施。

  殷一璀指出,执法检查要紧扣法律规定,动真碰硬,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要深入基层一线,更多采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的方式;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第三方评估、新闻媒体等各方作用,共同努力,确保执法检查真正取得实效。(东方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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