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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发布时间:2019-7-25 9:23: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7月23日,来自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最新消息,我省将用三年时间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率。

  据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此次联合发出通知,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通知明确,将解决城镇污水处理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扎实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地级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于2019年10月底前制定污水收集管网“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整治措施,逐步提高地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1年,地级城市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已达到100mg/L的污水处理厂,要通过管网建设改造,进一步提升进水BOD浓度。

  本次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将重点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就分散”的原则,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清污分流,大力推进截污沟(管)破损改造与修复、管网混错接改造,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再生利用,鼓励采用焚烧、水泥窑协同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我省将加强污水接入管理,规范生活污水接入,严禁污水直排。同时,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要限期退出;可接入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应向社会公示。

  不仅如此,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大污水提质增效的资金投入,加强污水处理费调整征收和使用,做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审批服务。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省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鼓励公众监督治理成效。

  根据我省制定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努力,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新浪新闻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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