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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王佐镇怪村中心村居住区污水处理项目

http://www.dowater.com   时间:2009-6-18 15:09: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项目概况
王佐镇根据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完成了《丰台区王佐镇中心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将全镇小村庄合并为8个中心村。为落实总体规划,提高王佐镇中心村地区村民生活质量,加快旧村改造进程,改善当地村民居住条件,王佐镇决定上马怪村中心村旧村改造工程,该项目定名为丰台区王佐镇文慧家园工程。怪村中心村由原来的张各庄、刘太庄、怪村3个行政村合并而成,辖有张各庄、刘太庄、怪村、黄瓜园、罗家坟5个自然村。
丰台区王佐镇怪村中心村旧村改造工程现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意见(规函[2009]规689号),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0320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3820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面积约86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134200平方米(地上),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住宅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二、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地表水评价标准:评价区的地表水体为牤牛河,牤牛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
噪声环境: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临规划城市次干道张各庄二号路两侧50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1)地下车库排放污染物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Ⅱ时段排放标准,其中车库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执行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数值。
废水:项目污水拟排入规划丰台区河西地区再生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1)施工期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规定。(2)运营期项目临规划城市次干道张各庄二号路两侧50米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它厂界执行1类标准。(3)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和支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
居民住宅建筑室内声环境需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相关要求。
生态和绿化:绿化标准执行《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固体废弃物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源主要是居民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水污染源主要为住宅及配套公建等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由于活动人口和用水标准提高,污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增加,其中CODcr 增加了48.470t/a,BOD5增加了27.697t/a,SS增加了20.773t/a,动植物油增加了6.925t/a。
2、大气污染源是居民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
(1)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和使用壁挂炉采暖年用气量为144.36万Nm3。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0.115t/a,SO2排放量为0.014t/a,NO2排放量为1.848t/a。
(2)建设项目设有地下车库,面积约4500m3,高度为3m,地下车库每小时换气6次,小时总排风量约为8.1万m3。按一年按满负荷使用730小时计算,CO为0.726t/a,NOX为0.017t/a,THC为0.255t/a。
(3)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土方阶段。该阶段挖土、土方装车、运输车辆行驶、小型混凝土搅拌、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等都将产生扬尘污染。
3、建设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住宅、公建等的配套设施内安装的设备如水泵、空调、风机等所产生的噪声,车辆在区内行驶也将产生一定交通噪声。各类机泵噪声强度68-80dB(A)、风机噪声强度70-85dB(A)、地下车库通风口及出入口噪声强度55-60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每天产生垃圾5474kg,年产生垃圾总量为1998t。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及生活垃圾。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及生活垃圾。
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大气环境
(1)项目地下车库废气中污染物浓度CO为12.28 mg/Nm3、NOX为0.29mg/Nm3和THC为4.31 mg/Nm3,均低于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 “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Ⅱ时段标准值。
(2)项目住宅使用壁挂炉采暖,居民使用天然气的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和烟尘。本项目燃料为天然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周围较开阔,有大片的集中绿地,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废气排出后很快在大气中扩散,因此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不会使区域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
2、水环境
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12年3月,竣工时丰台区河西地区再生水厂已投入使用,项目污水排入其中处理是可行的。项目开发完成后,日排水量约471吨,仅占河西地区再生水厂处理能力的1%,且污水性质属生活污水,排水综合水质可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排入河西地区再生水厂处理从水质、水量上都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用地距牤牛河最近距离为250米,且项目排放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因此,项目排水对永定河没有影响。
3、声环境
在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和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合理设计汽车通道、减少汽车在车库内行驶时间、增大进出口和通风口等。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时,要确保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且排气速率应不少于6次/h。由于地下车库排气为低矮面源,因此,设计时应将排气口远离人群活动频繁的部位。
本项目由于使用燃料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可以将大气污染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为防止该地区地下水被污染,污水输送管道、化粪池、隔油池、垃圾存放场所等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漏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
(1)水泵噪声
建议泵房安装隔声门窗隔声量不小于30 dB(A),同时对水泵采取安装减振基础、进出水管道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用弹性材料包扎等降噪减振措施。
(2)风机噪声
建议换气风机安装进、排风消声器和静压箱,消声器的消声量应大于20dB(A),静压箱的隔声量应大于20dB(A),上述措施可以降低风机的运行噪声和气流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3)地下车库噪声
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通风口应设在地下停车场上的绿地内,且排风口的方向应背向建筑。建议建设项目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处修建隔声棚,以屏蔽汽车行驶噪声,减小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隔声门窗
建设项目临张各庄二号的住宅应安装隔声窗的隔声量为35dB ≥Rw≥30dB;其它临路的住宅应安装隔声窗的隔声量为30dB ≥Rw≥25dB。
4、固体废弃物
各种生活垃圾塑料废弃物、纸类废弃物等经收集后送废品收购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清运。生活垃圾不能随意丢弃,应集中管理、处置,同时堆积、储存场所应采取防渗措施。
六、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项目周围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用网上公示、现场访问两种方式进行。
1、建设单位于2009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项目情况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于2009年5月18日至6月1日,对项目情况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同时于2009年5月28日-6月1日对项目拟建地周边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
3、公示结果
(1)在第一次网上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发表意见或与有关人员联系。
(2)在第二次网上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发表意见或与有关人员联系。在项目拟建地周边现场调查中98%的公众赞成项目建设,2%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的态度。
因此,本报告决定采信大多群众的意见,同意项目的建设。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开发在采取控制扬尘、废水、噪声污染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而对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大。但是只要建设项目能够按照本次评价要求,做好水土流失防护工作、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坚决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制度,把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和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讲,丰台区王佐镇文慧家园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李代忠 联系电话:  13910974526
环评单位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联系人:  陈鸿汉 联系电话:  888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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