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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总投资约25734.15万元新建污水治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13 11:58: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省建设厅[2013]18号文的要求对株洲市枫溪污水治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单位前来报名及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早禾坪村。

2.项目金额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25734.15万元。资金来源:资金通过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3.工程项目范围:新建工程。

4.代理服务费基本要求:依据湘价服【2013】131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代理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基准价下浮50 %(5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二.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经年审合格的甲级资质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企业资质证书(若企业资质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须提供资质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受理回执文件);

3.拟委派本单位具有相应经验的人员作为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应是本单位的专职人员。招标工作完成前,不得更换招标代理负责人,否则将视为申请人违约,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注册地未在株洲市本地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办理好备案手续,并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期年检合格)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供两份复印件。已在株洲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办理了会员手续的,外地代理机构已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报名的时间、地点

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株洲市招投标大厦7楼交易大厅报名。

五.比选开标的时间

2014年6月20日15:30(北京时间)。

逾期者视为其自动放弃此次比选资格。

六.比选开标时需携带的证件:

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

招标单位: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进勤

联系电话:0731-222603262

比选招标代理单位: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白玉瑜

联系电话:0731-28681379

监管部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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