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富平县庄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二、设计内容:
本工程位于庄里镇南环路以南20米、石川河东路以东50米,厂区总占地约3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集水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脱氮除磷(A2/O)反应池、二沉池、网格絮凝反应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储泥池、脱水机房等配套设施以及公用辅助工程。
三、报名条件:
3.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3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贰套。并购买资审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注:省外企业须出具进陕西省备案证书)。
四、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和自筹
五、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17时
联 系 人:翟婷 电 话:0913—8219328
报名地址: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六、监督单位:富平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3—8207672
备案机关:富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