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宁市喀尔墩乡吉里格朗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伊宁市克佰克圩孜乡团结村、克佰克圩孜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及伊宁市潘津乡苏拉宫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等三项工程管材、管件、入户配件购置实施方案已经伊宁市发改委以伊市发改【2014】36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管材、管件、入户配件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的发包人为伊宁市农牧区供水总站,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伊宁市克佰克圩孜乡、喀尔墩乡、潘津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机井1眼,井房1座,加压泵房1座,配电房1座,自动化及安防系统,铺设供水管网36.92公里,新建检查井109座,集中水表井400座,集中水表井入户1810户。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伊宁市克佰克圩孜乡团结村、克佰克圩孜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入户配件标段;
第二标段:伊宁市喀尔墩乡吉里格朗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伊宁市潘津乡苏拉宫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入户配件标段;
第三标段:伊宁市喀尔墩乡吉里格朗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伊宁市克佰克圩孜乡团结村、克佰克圩孜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及伊宁市潘津乡苏拉宫村供水管网应急改造工程等三个项目的闸阀、PE配件标段;
第四标段:12.22公里DN75~315mmPE管材及DN25PE入户管材采购标段;
第五标段:93.568公里DN75~315mmPE管材及DN25PE入户管材采购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4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 (总工期:7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管材生产企业,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具备本项目所需材料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安装、产品试验、提供现场及售后服务等能力,疆外企业必须有驻疆售后服务机构(应提供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3.1.1 凡参加第一、二、三标段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资料简介、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两套盖公章复印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3.1.2凡参加第四、五标段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资料简介、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两套盖公章复印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4.3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请于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京时)至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一、二、三500元整/标段,四、五标段1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5投标保证金:一、二、三标段0.5万元整/标段,四、五标段2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天西林业局院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定于2014年7月26日在由伊宁市农牧区供水总站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必须参加。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宁市农牧区供水总站
联 系 人:范利杰
联 系 电 话:1356525311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婷
联 系 电 话: 0999-8324536 15894103112
9、监督部门
伊宁市水务局纪检组 0999- 835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