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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22 数据编号: 2490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4]11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平发改比选备案[2014] 3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名称  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卫生院内 
实施时间  2014年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业务用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共计1200平方米,完善配电、环境绿化等辅助设施。 
建设资金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135万元,地方配套34万元。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均是本单位人员,与参选承诺一致。施工期间,按相关规定实行压证施工;(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3)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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