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22 | 数据编号: 24918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2)339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221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
(2)工程规模:总设计规模为4.9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吨/日;
(3)招标范围:配套管网敷设沿221省道绿化移植;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2月01日到2014年12月31日;工期:5日历天
(5)质量要求:按照绿化移植规范实施,确保移植苗木常绿品种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落叶品种成活率需达到75%以上,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奖项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40722178116338 | 园林绿化工程; |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15.00 |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