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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8-20 数据编号: 2589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罗源亿鑫钢铁厂至亿鑫排涝泵站10KV双回路电缆专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亿鑫钢铁厂至亿鑫排涝泵站10KV双回路电缆专线工程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罗发改投资[201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罗源亿鑫钢铁厂至亿鑫排涝泵站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审计造价为人民币145937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罗源亿鑫钢铁厂至亿鑫排涝泵站敷设10KV双回路专线电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含完成送电时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深圳市达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州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州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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