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28 | 数据编号: 336367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各投标单位:
根据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肥西县2015年农村饮用水工程(补充)设计方案的批复》(发改农经【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对“肥西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表、闸阀等入户配件采购(二次)”项目的采购产品清单作如下增加: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31项(第10页)“拦标价(最高控制价)”原为“人民币玖拾壹万壹仟伍佰零肆圆整(¥911504元)”,现调整为“人民币壹佰零柒万捌仟陆佰叁拾肆圆整(¥1078634元)”。
2、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的“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的“3、招标内容”的原预算为91.1504万元,现调整为107.8634万元。
3、将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的“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的“3、招标内容”及“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二、货物需求说明”的“(一)参考品牌”(第13页)的“内外牙直通购置”修改为“内外牙直通购置(铜)”。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的“二、货物需求说明”的“(二)采购产品清单”(第13页)表格中的序号“1.5、2.5、3.5”的“内牙直通购置”修改为“内牙直通购置(铜)”,序号“1.6、2.6、3.6”的“外牙直通购置”修改为“外牙直通购置(铜)”。
5、在招标文件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的“二、货物需求说明”的“(二)采购产品清单”表格(第14页)下方增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