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的委托,对 污水处理实训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1509-115006-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实训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51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污水处理实训设备 |
一项 |
人民币 51 万元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 020-87385151 )或发电子邮件( gzzjzbyxgs@126.com )到我公司 , 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 020-87385151 )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五羊支行
账 号: 1209 0754 4510 102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05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16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16 室
十、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16 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自 2015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5520309
传真:020-85520309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1416房
联系人:许妙瑜联系电话:020-87385151
传真:020-87385151邮编:510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姚先生联系电话:020-87385151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