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公司首期60万吨/年甲醇项目污水处理和回用水站污泥的清运及处置工作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泥清运及处置工作
项目编码:XXFWCQL2016040078
项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工业园
项目规模:每月污泥量约为120M3,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服务期限: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即合同期限为1年;若中标方在合同期限内履约良好,在同等条件下,招标人可按照相关程序优先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首期60万吨/年甲醇项目污水处理和回用水站污泥的清运及处置工作。
二、采购方式: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
1.通用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村委会以上级别(含村委会)的集体组织,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专用资格:标人须具有清运及处置合同期内招标人产生的全部污泥的能力,具有将污泥清运至凤翔县环保部门或长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垃圾填埋场运输及处置能力。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及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202室。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证明资料: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上述地点报名购买。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有效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1-4.3条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4.4 村委会以上(含村委会)的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款为村委会集体组织单位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09:00 ;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09:00 ;
2.开标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917-7752275张女士,7752283梁先生
传真电话:0917-7752291
联系地址:宝鸡市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创业东路3号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