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山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412_22292640

  开标时间:2016-05-05

  所属行业:化工,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已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以《关于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基础设计的批复》(齐鲁分函[201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象山社区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项目所有建筑、安装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生活污水提升泵站1座以及配套设施,敷设管道收集象山一区及二区生活污水并送至橡胶水务车间进行处理,橡胶污水处理场做适应性改造。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1日历天,计划2016年5月11日开工,2016年6月30日建成投用。

  2.5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75万元(含甲供主材税金)。

  2.6除商品砼和建筑防腐材料外,主要材料由招标人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1.3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4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须持有中国石化安监局颁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1.6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7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8 2013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2投标人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 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2.2 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3 持有中国石化安监局颁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2.4 持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5 2013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执业业绩。

  3.3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零元。

  4.2购买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4.3购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齐鲁石化公司办公楼2002房间,联系人付国理,电话0533-7586345。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信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1 招标公告书(确认函须签章完备)

  4.4.2 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4.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5 符合本公告3.1款所列资格要求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恕不办理投标报名。

  4.5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零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5月5日8:00—9:00。

  6.2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2521号天齐宾馆会议室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9:00。

  7.2开标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2521号天齐宾馆会议室

  8. 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邮 编:255408

  联 系 人:童江平

  电 话:0533-7581938

  传 真:0533-7586079

  电子邮件:sinogcc@163.com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附件:

  招标公告书确认函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我方已收到你方2016年 月 日发出的《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象山社区生活污水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并确认 □ 参加/ □ 不参加投标。

  我方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人

姓 名

性别

移动电话

工作部门

职务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办公地点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