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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溪西水厂(净水厂)迁建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6-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兰溪市溪西水厂迁建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兰溪市黄店镇前方村,水厂总规模15万m3/d,本期规模10万m3/d,投资估算约为2.5亿元人民币。

  1.2本次招标范围:兰溪市溪西水厂迁建工程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原水管、净水厂及供水干管等建筑、相关设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变更设计及围墙外供水干管规划(总体规划设计及优化)、参加竣工验收及施工现场等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图纸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任意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无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设计总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一旦中标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更换。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时间:2016年6月 27 日至2016年7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兰溪市企业服务大楼裙房4楼(兰溪市振兴路500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5.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5.2企业营业执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5.3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5.4拟派项目设计人员名单一览表及拟派人员的社保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及相关证书;

  5.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交易员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人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6、设计补偿

  中标人不再另行补偿,其费用含在总设计费内。未中标人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综合得分第二名投标人给予补偿费人民币2万元,综合得分第三名投标人给予补偿费人民币1.5万元,如有并列就高补偿,以上补偿费均含税金。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废标或无效标的不予补偿;以及技术标评分不及格的不予补偿。设计补偿在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拥有处置权。

  联系 人:曹先生 张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52365 0579-88889008 0579-88927831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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