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拉萨柳梧新区给水厂(高新区给水厂)工程 已由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柳区管经 [2016]63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部分国家投资,部分由柳梧新区管委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 LS20163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拉萨柳梧新区给水厂(高新区给水厂)工程
2.2 项目编号: SCSH-XZZB-20160908
2.3 项目性质:新建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取水工程部分、配水管网部分。除了配水管网部分 1-4 号加压泵站加药间设备及外接电源线,除 4 号泵站,包含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及标筑物。不含甲供材料及设备,包含施工图纸以上所有内容。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部分国家投资,部分由柳梧新区管委会自筹,已落实;
2.8 建设地点: 拉萨市高新区核心区(中组团),察巴湖北侧、机场高速东侧、拉日铁路西侧。
2.9 计划 工期: 150 日历天;
2.10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以上 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 [2013]119 号及藏建市管 [2011]85 号文件要求。
3.3 具有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登陆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lsggzy.cn )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城建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878160986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拉萨市贡布堂路祥和苑 8 幢 3 单元 2-2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0891-6815889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