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RZB-16110-1
一、招标条件:
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聂拉木县供水工程已由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发改农经【2016】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第四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聂拉木县供水工程第四标段二次招标;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第四标段(亚来乡片区)招标内容如下:
1、亚来村7363.90米,含:蓄水池、管道开挖、减压池闸阀井等工程;
2、土龙村1446.60米,含:截潜流、蓄水池、管道开挖,闸阀井等工程;
3、科亚村120.00米,含:蓄水池、管道开挖,闸阀井等工程;
4、来新村2718.60米,含:蓄水池、管道开挖、减压池闸阀井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五)工期:2017年04月30日至2017年06月30日,总工期62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需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报名时提供水利厅备案登记证。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高原施工经验;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到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三)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次旦扎西
联系电话:1398902309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德丹林小区四幢一单元101号
日喀则办公地址:日喀则市吉培路日喀则市发改委安居小区
联 系 人:饶新元
联系电话:0891-6373759 0892-8838251 1398991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