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ZZB2016-10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4】15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II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高新区、朝阳区、绿园区、汽车产业开发区
2.3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至本项目结束。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营运状况良好。
3.2 提供近三年(13、14、15)年的供货业绩(每年均需提供)。
3.3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提供投标人市级及以上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涉水产品合格证书。
3.5提供投标人电气控制柜CCC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3 日至2016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市级以上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涉水产品合格证书、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财务审计报告、CCC认证证书、ISO9001及ISO14001认证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0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886310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8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李健、刘洋
联系电话:0431-81660569 2016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