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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相城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关于盛泽湖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宣传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苏州市相城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盛泽湖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宣传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ZCJ2016-XC-C-017号

  二、采购内容:盛泽湖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宣传

  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1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及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技术装备及技术团队,具有良好的快速反应和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2响应单位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底,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核后退还。

  2、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响应单位符合“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及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核,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月5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

  2、磋商时间:2017年1月5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5238816/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

  八、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0512-85183216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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