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东支队化隆大队生活饮用水集成处理系统项目已由海东公安消防支队以东公消【2016】267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海东市化隆县 | ||||||||||||||||
(2)招标内容:购置生活饮用水集成处理系统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6301000076000127001001 | 海东支队化隆大队生活饮用水集成处理系统项目 | 水处理设备 | 开始日期:2017年01月17日 结束日期:2017年01月26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销售机械设备及货物进出口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5楼150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及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zjddgcqh@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现场购买标书和网上购买标书均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递交或邮寄至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5楼1506室)开标室。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 | 代理机构: |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青海省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5楼1506室 | |||||||||||||
联 系 人: | 朱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972-8670519 | 联系电话: | 09718080872 | |||||||||||||
2016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