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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办公区直饮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直饮水处理系统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6】-政采-公开-440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直饮水处理系统设备
3.批准文件编号:市本级无
二、项目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价
分包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预算价(元)
第1包 呼公交易【2016】-政采-公开-440-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直饮水处理系统设备 1141345.00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四、报名方式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16/12/289:00:00至2017/1/2017:00:00
2.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本招标公告页面中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认需要投标的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栏目下的网上报名菜单,打印所投标段(包)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以获取此标段(包)专用虚拟保证金账号并成功缴纳后,即可对相应的标段(包)提出网上报名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即为网上报名成功。
3.报名时,请确认以下文件均已完成原件比对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
(1) 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水处理设备制造(或加工)及安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指三照合一情况);
4.招标文件获取:请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页面内自行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报名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内登记的基本账户中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缴纳(不接受年金缴纳)本项目各包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本所投各包专用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中任意一个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第1包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保证金退款相关事宜请咨询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财务窗口,联系电话:0471-4660127)
六、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7/1/2314:30:00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1/2314: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地址:
联系人:李志杰 联系人:宋成双
电话:0471-4669376 联系电话:13171420198
邮政编码:010020 邮政编码:
(开标后相关事宜请咨询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二科,联系电话:0471-4669338、0471-466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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