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研究评估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XAZC-GKZB2017FW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 供应内容: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究研报告及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定稳风险分析报告及评估报告、环境影报告及评价报告、PPP全程过程咨询服务等.
(二) 采购预算: 125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一)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三)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四)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证明。
(五) 投标人必须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 本项目不接受如下情况的投标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说明:第〈一〉〈二〉〈三〉项为资格预审〈报名时审查〉,第〈四〉〈五〉〈六〉项为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 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1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
(二) 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大楼601室(金桂路99号)。
(三) 获取文件方式
1、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以电汇形式递交。
单位名称: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2010000000150995
开 户 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泉支行
开 户 行号:402536000086
2、必须出具单位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件〉、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交代理机构初审。
4、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五、投标时间地点: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整。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整。地点同是;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开标室(金桂路99号)。
六、相关联系方式
(一)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传真: 0715-8332312
(二)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241097
(三)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21306;或0715-8312815
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8日
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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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报名包号(如未分包不填):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拟投主要内容 |
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
报名登记时间: |
授权代表签字: |
集中采购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时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