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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伊通河排水管网部分改造工程东岸污水干管延伸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长春市伊通河排水管网部分改造工程东岸污水干管延伸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公告招标编号:JLZQH-ZB-2016676FW

  一、原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排水管网部分改造工程东岸污水干管延伸工程勘察设计”变更为“伊通河两岸新建干管支线接入和截流工程-污水干管工程(自由大路-卫星路)勘察设计”,已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准。

  二、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报名变更如下,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提供)。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原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变更如下,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月22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其余条款执行原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商女士 电 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 期: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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